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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證,女人說:我這樣做有三個原因
- 2023-01-24
店裡打工不給工資怎麼辦
文/芨芨草
好友文清要結婚了。
文清是個醫生,未婚夫黃海是個生意人。雖然兩家的家境都不錯,但是相比之下,文清家還是要比黃海稍差一些的。
在和黃海領證之前,文清做了一件讓親戚朋友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婚前公證。
在我們這個小城,很多人聽都沒聽過“婚前公證”這個事,別說去做了。文清說,做這個事,她也是經過再三考慮的,雖然有挺多的阻力,但終究,她說服了黃海和家人。
文清說:其實,我這樣做是有原因的——
NO.1 我是愛他的人,不是愛他的錢
許多人認為,我愛黃海,是因為他有錢。其實,從戀愛到現在,我沒有花過他一分錢。我們一起出去的時候,買東西是他結的賬;每到節日,他送我禮物,是他花的錢。這些都沒有錯。
但是除此之後,我沒有要過他一分錢。他送我禮物,我也會送他禮物。他結賬,是一個男人紳士的體現。我是這樣覺得的。
我愛的,是他的人。他為人豁達,本性善良,這才是我愛的重點。我原來以為,商人都是比較精明的,但是他卻不是,很憨厚誠實的一個人。
所以,我信任他,我覺得他就是我想嫁的男人,如此而已。
NO.2 我有獨立的生存能力,不用寄附於誰
我是一個醫生,我有自己的工作,而這工作能夠給我帶來我生存的基本條件。我對物質的要求不高,我只要三餐能夠解決溫飽就可以,如果有時想小資一點,我自己也有這個能力去吃頓好的。所以,我不用依附黃海的錢。
沒有和他談戀愛的時候,我一個人也能靠著工資把日子過得有聲有色。有了他之後,我仍然覺得,他的錢是他的,我的錢是我的。我們不應該有過多的經濟過往。當然,以後有了孩子,那是共同的責任。他為這個家出錢,那是他的責任,我為這個家花錢,也是我的責任,所以,不存在誰養誰的事情。
NO.3 結婚了,我希望彼此都是一個完整的自己
我做婚前公證,是想給彼此一個認知。我們都是完整的自己,不要因為結婚成失去自我。許多時候,一旦結婚了,無論男人女人,就會覺得,夫妻本是一體,應該不分彼此。但我覺得這是錯誤的。
婚姻裡可以親如家人,也可以淡如朋友。保持自己完整的空間,我是認為必須要有的。你想有自己的空間,你也就必須給予對方完整的空間,這是相互的存在。而我認為,這種婚姻模式,才是長久的關係。
文清理智地為我們分析她做婚前公證的理由。我們中間,有人贊同,也有人反對。
親愛的朋友,您對此是什麼樣的態度呢?歡迎留言或者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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