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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往往很殘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簡介由是觀之,比張巡吃人更可怕的,是封建帝王及其鷹犬爪牙歪歪斜斜寫著的“仁義道德”四個字,是無孔不入的洗腦大法和愚民教育

文興尊王是叫張巡嗎

真相往往很殘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喬志峰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四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真相往往很殘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魯迅《狂人日記》中的這段話,早已膾炙人口,常常被人提及。人們都知道,魯迅所謂的“吃人”,乃是封建禮教毒害、戕害國人,而不一定是真的吃人。

而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吃人還真算不得什麼稀奇事兒,江山代有吃人者,各領血腥數十年。《水滸傳》裡,強盜抓了人,便要剜出心肝做成醒酒湯。而李逵這個天殺星,殺人如麻,吃人更是不在話下。《水滸傳》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徑劫單人,黑旋風沂嶺殺四虎》一章,就有如下情節:

李逵捉住李鬼,按翻在地,身邊掣出腰刀,早割下頭來。拿著刀,卻奔前門尋那婦人時,正不知走那裡去了。再入屋內來,去房中搜看,只見有兩個竹籠,盛些舊衣裳,底下搜得些碎銀兩並幾件釵環,李逵都拿了。又去李鬼身邊搜了那錠小銀子,都打縛在包裹裡。卻去鍋裡看時,三升米飯早熟了,只沒菜蔬下飯。李逵盛飯來吃了一回,看看自笑道:“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淨了,灶裡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吃得飽了,把李鬼的屍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將人肉喚作“好肉”,未吃先笑,好不詭異,令人毛骨悚然。

或許有人會說,《水滸傳》者,小說也,說書者演義的成分居多,當不得真的。其實,何止是小說,又何止是傳說,歷史上有據可查的吃人事件,同樣多如牛毛,舉不勝舉。例如那個“待到來年九月八、我花開後百花殺”、被美化為農民起義傑出領袖的黃巢,便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吃人惡魔。史書載:“賊圍陳郡百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餓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臼碎之,合骨而食。”吃人不吐骨頭,黃巢做到了。

更有甚者,有些人形惡魔吃人還吃出了先進理論、吃出了學問——人肉乾叫做“兩腳羊”;老年人肉硬要多煮煮,所以叫做“饒把火”;年輕婦女肉嫩爽口,比羊肉還要美味,所以叫做“不羨羊”;孩童尚未發育完全,所以叫做“和骨爛”,可以連骨頭一起吃掉……

真相往往殘忍,自古英雄多吃人,有的是吃人的腦髓、吃人的思想和獨立思考能力,有的則真真切切吃有形的人。今天我們重點說的,是一位雖然吃了人,卻依然被歷朝歷代欽點為“大英雄大豪傑”的人物——張巡。

史載:張巡守睢陽城,尹子奇攻圍既久,城中糧盡,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巡乃出其妾,對三軍殺之,以饗軍士。曰:“諸公為國家戮力守城,一心無二。巡不能自割肌膚,以啖將士,豈可惜此婦人!”將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強令食之。括城中婦人既盡,以男夫老小繼之,所食人口二三萬。許遠亦殺奴僕以哺卒。

睢陽城被圍,沒有糧食吃,張巡就把自己的小妾拉出來宰了,讓軍士吃,很豪爽地說:大家為國家全力守城,我豈能捨不得一個女人!將士們不忍心吃,張巡還很生氣,強迫大家非吃不可。在那個時代,女人算不得人,就是男性的私有財產和附屬物,平時用來洩慾,沒飯吃了還能用來充軍糧。在張巡“殺妾饗卒”的帶動下,他的同僚許遠也貢獻出了自己的奴僕。於是乎,城中開始大張旗鼓吃人,先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就吃老人和孩子,被吃掉的人有兩三萬之多。睢陽城骨積如山、血流成河,成為人間地獄。待到城破之日,原本幾萬人口的城市,被吃得只剩下400來人。

這次慘絕人寰的集體吃人事件,發生在唐代安史之亂期間。至德二年(757年),安祿山死後,其子安慶緒派部將尹子奇進攻睢陽,張巡與許遠在內無糧草、外無援兵的情況下死守城池,在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叛軍南犯之勢,讓李唐王朝得以苟延殘喘。

安史之亂平定之後,朝廷開始評議一些人的功過。當時有不少人認為張巡有罪——他為什麼不放棄睢陽撤退呢?與其人吃人,還不如撤退來保全人命。後來,最高領導唐肅宗拍了板,認為張巡是大功臣、大英雄,於是一錘定音,再無人敢有其他意見。

朝廷這樣做,其實不難理解。張巡死保的是朝廷、是李唐王朝,朝廷當然要給他一個說法,否則誰還願意為朝廷賣命?即便是吃了人、製造了慘絕人寰的人間慘劇,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也是為了天下大業和統治大局嘛。一將功成萬骨枯,殺一人者為兇犯,殺萬人者就搖身一變,成了萬人景仰的大英雄。

自此以後,透過官方的不斷宣傳和拔高,張巡一步步走上神壇。相關資料顯示,大曆十四年(779年),唐代宗評定“至德以來將相,功效明著”之人,張巡等八人被定為第一等。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評“至德以來將相既歿者”,張巡等十一人被定為功臣上等。大中二年(848年),唐宣宗命掛張巡等三十七人像於凌煙閣。宋朝時,尊許遠、張巡為“保儀尊王”、“保儀大夫”。至清代,張巡的塑像還被請到太廟中,成為四十一位陪臣之一,與歷代帝王共享皇家祭祀……一代食人魔,終於“修成正果”。

封建帝王不斷神化張巡,當然是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他們需要的,並非什麼仁人志士,而是為了護主子、保朝廷無所不用其極的所謂“忠義之士”。忠,當然是忠於朝廷,即便是驕奢淫逸殘暴沒落的朝廷;而他們推崇的“義”,則是所謂的“大義”,說白了,就是捍衛朝廷的利益。

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封建帝王的鼓吹和宣揚,歷史上有不少文人、武人也對張巡推崇有加。比較有名的,是文天祥專門寫過一首《沁園春·題潮陽張許二公廟》:“為子死孝,為臣死忠,死又何妨。自光嶽氣分,士無全節,君臣義缺,誰負剛腸。罵賊睢陽,愛君許遠,留得聲名萬古香。後來者,無二公之操,百鍊之鋼。人生翕炊雲亡。好烈烈轟轟做一場。使當時賣國,甘心降虜,受人唾罵,安得留芳。古廟幽沈,儀容儼雅,枯木寒鴉幾夕陽。郵亭下,有奸雄過此,仔細思量。”吃人的張巡,在文天祥們眼裡,不僅不是面目猙獰、遺臭萬年,反倒“留得聲名萬古香”。或許,這就是封建社會“為子死孝,為臣死忠”的主流價值觀吧。

最無恥的,當屬宋代徐鈞,他在其詩《張巡》中寫道:“析骸易子守孤城,六萬惟餘四百人。生道殺民民不怨,千年廟食尚如新。”幾萬老百姓被活生生吃掉了,竟然毫無怨言?看來,“縱做鬼也幸福”式的滅絕人性、無恥之尤,其實早已有之且一脈相承。

由是觀之,比張巡吃人更可怕的,是封建帝王及其鷹犬爪牙歪歪斜斜寫著的“仁義道德”四個字,是無孔不入的洗腦大法和愚民教育。它們讚美吃人、宣揚吃人、鼓勵吃人,吃人於無形,將正常人忽悠成食人惡魔。明末將領袁崇煥被扣上“賣國賊”的大帽子凌遲處死,劊子公然叫賣袁崇煥的血肉,割下一塊肉,就高聲報出價錢,老百姓爭先恐後付錢購買,“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至於內臟則“截寸而沽”,百姓“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看看,連普通百姓也吃人,並且吃得大義凜然,認為自己是在捍衛“正義”。

最後,為了讓讀者沉重的心情多少放鬆一點,講個傳說吧。清代文學家王士禎寫了一本筆記小說集《池北偶談》,裡邊有一篇《張巡妾》:會稽有個生員名叫徐藹,腹部突然長了個腫塊,無論如何也治不好。他快死的時候,看見一個白衣女子,點明徐藹就是張巡轉世,而自己則是被其送給軍士吃掉的小妾,並質問道:“君為忠臣,我則何罪,而殺以饗士?”你當你的忠臣,我又有什麼罪,要被你殺掉送給別人吃?說完,白衣女子不見了,徐藹也當即翹辮子嗝屁了。

儘管這只是個傳說,卻也表現了尚未被封建道德完全洗腦的一部分人的良知,寄託了他們對“善惡有報”和正常人性的渴望。看來,即便是家天下的暗黑時代,也有清醒者沒有被完全洗腦,也有勇敢者甘冒風險以各種方式(比如神鬼故事、春秋筆法)來隱晦地表達自己的價值觀和好惡。這些人,才是人性不滅的守護者和社會文明進步的推動者,為冰冷徹骨的寒夜帶來一點點溫暖和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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