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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足一一三寸金蓮

簡介裹足風俗產生之後,之所以能夠愈演愈烈,風靡全國,經久不衰,更是離不開當時社會上的審美意趣,人們無不以裙下纖纖作弓樣為美

裹足是什麼意思

裹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又稱三寸金蓮。形容它只有三寸長大小。長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裹足開始的時間有夏禹、商代、春秋戰國、隋、五代、宋等多種說法。學者高洪興專業著作《纏足史》考證,裹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元代

的裹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清

時期裹足進入鼎盛期。裹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裹足,但不裹足者也不在少數。

審美觀

在中國古代審美觀念上,所謂的女性美就是要體現出她們“陰柔”的一面,就是嬌小、柔弱、嫻靜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線等等。自“小”而言,櫻桃小口、瓜子臉、楊柳細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質,至於腳也不例外。宋代以前雖未出現裹足風俗,未出現對於腳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熱現象,但以女足纖小的為美的觀念卻是存在的。漢朝《孔雀東南飛》有“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之句,明確讚美女足的纖小。

女子的裹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裹足風俗產生之後,之所以能夠愈演愈烈,風靡全國,經久不衰,更是離不開當時社會上的審美意趣,人們無不以裙下纖纖作弓樣為美。

明代大同、宣府被視為美人產地,是因為大同、宣府女子的小腳出名。清末益陽小鎮桃花江美人之名遠揚,以至被譜為歌詞,也是因為該地女子的小腳有名。

我的奶奶就是那個時代的代表。清末益陽桃花江人,一九零零年農曆九月初八生。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奶奶60多歲了,上身顯胖。有一次,我放學回家早了一點,無意識撞見了我奶奶躲在箱房裡偷偷地洗腳,只見腳趾尖尖的骨頭都躋在一起,變了形,好難看;作為身高1。61米,體重130多斤的奶奶腳和身體嚴重不協調,站在那,有一種給人看起來搖搖欲墜的感覺;還不想讓我看見,也許,她也覺得在現代這個社會是一件很醜的事情吧!的確,嚴重骨折、變形畸形的腳和腳趾很難看。我奶奶對我說,“她還算好的,太奶奶手下留情。”,讓她可以裝上34碼的布鞋。裹腳一一就是將腳板的一半及腳趾骨弄斷,用一塊長長的白布帶從腳尖使勁地纏著直到腳背,再將布扎捲進去,稱裹腳,即裹足。

舊時又有所謂“天下美女出揚州”的說法,揚州美女之美不在容貌上,也不在身材上,而是一雙“黃魚腳”的瘦削為時人彌道。有人說“天下古今的婦女,全是愛美成性,全是時髦的奴隸,她們只要能獲得‘美’的稱譽,縱然傷皮破膚,斷骨折筋,在所不辭”。

禁令裹足

清朝被推翻後,

孫中山

正式下令禁止裹足。到了

五四運動

時期,裹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

陳獨秀

李大釗等

人都曾撰文痛斥裹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至新中國成立後,裹足惡習被徹底廢止,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徹底的解放。

文章大部分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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