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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一男子在村道內停車被鎖,開鎖要交200元!律師:於法無據

簡介6月6日,南寧市民蘇先生向南國早報客戶端反映,5日晚他到西鄉塘區安吉街道辦大塘村東坡辦事,車子就停在村道邊的白線內,取車時發現車被鎖了,村裡收費員要求交200元才能開鎖

被鎖在屋裡如何開鎖

6月6日,南寧市民蘇先生向南國早報客戶端反映,5日晚他到西鄉塘區安吉街道辦大塘村東坡辦事,車子就停在村道邊的白線內,取車時發現車被鎖了,村裡收費員要求交200元才能開鎖。他無奈付了200元,才得開車離開。

南寧一男子在村道內停車被鎖,開鎖要交200元!律師:於法無據

蘇先生5日晚將車子停在圍牆邊的白線範圍內。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蔣文躍攝

7日下午,蘇先生向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介紹,5日晚8時多,他到東坡找朋友辦事,下車後將車子停在道路邊。“當時一排過去停著三四臺車輛,我見這裡有白線,還裝了地鎖,以為是劃線的停車位。”當晚10時多,蘇先生返回時發現車輪被上鎖,一名商鋪老闆提醒他,車子後方的圍牆上貼有告示,上面有開鎖人的聯絡方式。

蘇先生稱,一名男子接了電話,其自稱為東坡的收費員,“說我在村道亂停亂放車輛,要交200元才能開鎖”。蘇先生與對方進行協商,表示願意交100元以內的車位佔用費,但未得到同意。

蘇先生隨即報警,雙方到轄區派出所繼續協商。“最終還是給了200元,他才開鎖讓我走了。”收費員給蘇先生開具了一張收據,記者看到收據所蓋公章為“南寧郊區安吉鎮大塘東坡文化室”。

南寧一男子在村道內停車被鎖,開鎖要交200元!律師:於法無據

收費員開具的收據。

記者在現場看到,路邊的電線杆上懸掛著一則“大塘東坡村中道路亂停亂放車輛處罰的細則和說明”,其中提到“車輪或車身壓著路旁兩條白線之間村道的均視為亂停亂放”。對比該“說明”,蘇先生認為自己將車停放在白線以內、未壓線,應不屬亂停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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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線杆上懸掛的村道規範停車告示。

記者來到大塘村委會,村支部副書記陳先生表示,東坡的村道因車輛亂停亂放時常發生擁堵,上級部門已多次督導,雖然路邊明顯位置均張貼了提醒告示,但效果不甚明顯。“前段時間,東坡的一些村民小組開了會,決定對亂停亂放的車輛收取車位佔用費,以此保持村道的有序通暢”。

隨後,記者聯絡了收費的村民小組負責人潘先生,他迴應稱若在白線內停車且有序停放,不屬於在村道亂停亂放。他表示將就此事與蘇先生聯絡並進一步核實。

廣西華勝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真武認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有權對道路亂停亂放的行為作出處罰的機構是交警部門,而東坡文化室或者村民委員會不具有處罰的主體資格。村文化室對村道亂停亂放問題進行處罰,沒有法律依據。

他建議蘇先生可與文化室協商,要求返回200元。而村委會可聯合交警部門加強對村道的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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