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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亂飄、氣味難聞、噪聲過大…… 安徽省環境信訪工作有了新變化

簡介“黨建+信訪”增強為民服務意識根據實施意見,我省生態環境系統將健全環境信訪工作機制,以“黨建+信訪”機制增強為民服務意識,以“接訪+閱信”機制解決重複信訪難題,以“清單+閉環”機制提升群眾信訪滿意度,以 “分類+分級”機制提升信訪辦理質效

粉塵多的地方如何處理

粉塵亂飄、氣味難聞、噪聲過大……這些環境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解決,就會成為群眾的“煩心事”。享受更優美的環境,是百姓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為更好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省生態環境廳前不久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信訪工作的實施意見》,環境信訪工作有了新變化。

“黨建+信訪”增強為民服務意識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生態環境系統將健全環境信訪工作機制,以“黨建+信訪”機制增強為民服務意識,以“接訪+閱信”機制解決重複信訪難題,以“清單+閉環”機制提升群眾信訪滿意度,以 “分類+分級”機制提升信訪辦理質效。

“構建‘黨建+信訪’工作機制,是此次實施意見的一項重要內容。 ”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沈世偉表示。實施意見提出,健全環境信訪工作成效考核機制,將其納入各市生態環境局領導班子黨建和業務綜合考核範圍,列入“一把手”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

具體工作中,省生態環境廳建立“黨組書記下沉接訪”制度、落實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制度,廳黨組書記將每半年下沉接訪不少於1次,廳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接訪下訪不少於1天(次)。領導幹部定點接訪、下沉接訪資訊提前7天在部門網站公開,接訪採取隨機形式,做到人員不選擇、事項不過濾、時間不限制。對於群眾環境信訪件,分管領導根據職責分工閱批有關來信,切實做到“接訪不走過場、寫信真管用”。

作為具體承辦環境信訪工作的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體黨員佩戴黨徽,“亮明身份”深入執法一線查辦環境信訪案件,既強化黨員幹部的宗旨意識,又主動接受信訪群眾的監督,做到問題解決在基層,不斷增強環境信訪工作的公信力。

“隨著實施意見出臺實施,將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系統辦理群眾信訪事項的質量和效率,著力解決群眾牽腸掛肚的環境問題。 ”沈世偉表示,將切實增強做好群眾環境信訪工作的行動自覺,不斷提升環境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做到環境信訪件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均達100%,群眾滿意度位居全國前列,積極構建順暢、務實、為民、高效的環境信訪工作秩序。

“清單+閉環”提升群眾信訪滿意度

“現在洗沙場的裝置已經拆除了,謝謝你們! ”近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電話回訪已經辦結的實名舉報信訪件,電話那頭,舉報人對環境問題徹底解決表示滿意。

“受理—轉辦—反饋—歸檔”,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對辦理的所有信訪件實行閉環管理。實施意見明確,對來訪反映事項,應當場告知是否受理,對群眾來信、來電、微信、網路等渠道反映的事項,應自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是否受理。對受理的環境信訪事項,應在1個工作日內明確責任單位,需轉送下級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轉送。凡透過“信、訪、網、電”等渠道反映的環境信訪問題,應全部錄入“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並及時向實名信訪人反饋辦理結果,積極引導信訪人對辦理結果進行評價。

群眾信訪反映屬實的問題中,有些能立行立改,有的短期內可能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怎麼辦?省生態環境廳明確,強化環境信訪分析研判,對短期內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涉及跨行政區域、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信訪案件應作為重點信訪件,並實行領導領銜包辦。由相關負責領導指定有關責任處室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細化階段整改措施、倒排整改工期,確保環境信訪事項整改到位,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今年一季度,“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中,我省共收到投訴舉報1788件,全部按期辦理,群眾環境信訪滿意度排名全國第四。

“分類+分級”提升信訪辦理質效

“感謝省生態環境廳,把我反映的環境汙染問題徹底解決了! ”今年1月,宿松縣居民石強(化名)將一面錦旗送到了省生態環境廳信訪大廳工作人員手中,對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及時有效解決其信訪難題表達感謝。

此前,石強來到省生態環境廳反映環境問題——當地一家礦石加工企業距離其經營的農業種植大棚較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聲對其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省生態環境廳受理信訪舉報後,派員進行現場核查,發現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推動問題整改,該廳多次召開協調會跟蹤督辦,並督促屬地政府落實信訪屬地責任。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動,加強對企業指導幫扶,寓環保普法於執法全過程,最終實現了信訪反映的“老大難”問題基本消除,企業達標排放並正常生產。舉報人對環境整改滿意,並向省生態環境廳送來錦旗。

“‘事要解決、群眾滿意’是衡量環境信訪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省生態環境廳將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採取“分類+分級”的辦理方式,確保環境信訪工作合法合規、公平正義,真正從源頭防範、從基層化解環境信訪問題。

“分類+分級”機制事關環境信訪辦理質效。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明確,堅持依法分類處理群眾訴求。屬於一般環境信訪事項的,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屬於重大環境信訪事項的,或者上級領導批示的,或者群眾對下級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結果不滿意的,由省廳直接派員調查處理。對調查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應依法立案查處;對屬於其他部門調查處理的,應及時移交案件線索。

考核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根據實施意見,省生態環境廳健全信訪工作成效考核機制,將信訪工作納入各市生態環境局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內容。對環境信訪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省廳將予以通報表揚;對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等引發群眾重複訪、集體訪、非正常上訪,或在處理環境信訪事項中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紀依規實施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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