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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生生世世的愛人

簡介我跑去問我知道見過最多書的人,書店老闆娘蘇姐姐

舞蝶吟非洲鼓怎麼樣

我們是生生世世的愛人

1、

我想,我快要死了。

我叫小米,我十六歲那年從農村老家到龍城打工,村子裡一個姐姐在一個書店裡打工,我初中一畢業就跟她來了,這一干就是四年,我今年二十歲。

我不是那種看見書就頭疼的農村姑娘,我愛讀書,我那時候是我們班成績最好的學生。老師說我繼續保持,可以考取我們縣裡最好的高中:縣一中。初中畢業,我果然被縣一中錄取了,可是我沒有去。我的老師很惋惜,勸我父母說可以申請助學金。那天,我爸爸看著我的表情又是痛苦,又是內疚,又是憤怒。我什麼都沒說,只是悄悄哭了一晚上就出來打工了。

我爸爸早年在石材廠打工,染上了塵肺病,他打過工的那幾個工廠要麼倒閉了,要麼人家不承認,他沒拿到一分錢的補償款。他現在的病情越來越嚴重,不說掙錢養家,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都快成問題了。

我還有一對雙胞胎弟弟,我媽媽白天黑夜地幹活,養活我們都艱難,更不用說我爸越來越巨大的醫藥費。

有一天夜裡,我聽見我爸跟我媽說讓他死掉算了。

我每個月拿到工資,留下勉強夠我生活的錢,其他的我都寄回去給我媽。

我的弟弟們今年初中畢業,他們想出來打工,我不同意。初中畢業能打什麼工我是知道的,工地上搬磚啊,館子裡洗碗啊,超市裡理貨啊……反正是社會最底層的工作,永無出頭之日,我希望他們多讀書,考上大學,將來可以找個好一點的工作。

我在書店裡當個營業員,我喜歡我的工作,因為我喜歡讀書,在這裡,我只要幹完我的活,想讀哪本書就讀哪本書。翻開一本書,你就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喜歡在別人的世界裡閒逛。

可是最近,我很焦慮,我覺得我快要死了。

在很小的時候,我就發現我心口有一顆針尖大小的紅痣。

我喜歡張愛玲,喜歡她的那個說法:心頭的一點硃砂痣。

可是我心頭的那點硃砂痣會!長!大!

我十六歲離開家鄉那年,它已經有米粒大了。這四年裡,它越長越大,去年才有指甲蓋那麼大,昨天我洗完澡照鏡子時發現,我的硃砂痣已經有一朵櫻花那麼大,鮮紅鮮紅的,好像是在心口剜了一個洞,露出裡面血紅的心臟,怪嚇人的。

這段時間,我經常在午夜醒來,感覺著我心口那一片緋紅在發熱,滾燙滾燙的。

我用手機百度的結果:這可能是癌變的徵兆。

我很害怕,我才二十歲,我可不想在二十歲就死去,我還有太多太多事還沒做。

想想我這短暫的二十年,一直在為家人活著,我甚至不曾談過一次戀愛。

我的朋友也是同事阿敏和她的男友,前不久在一個廢棄工廠改造的文化中心的樓頂拍了一組煙花棒的寫真,煙花中閃爍的夢幻般的少男、少女,滿溢著那種甜到炸的初戀感。雖然沒有男朋友,我也想拍一套。

還有建在高高的龍頭山頂的龍騰電視塔的星空旋轉餐廳,聽說餐廳外圍是玻璃地面,夜幕降臨時,玻璃地面有模擬的星光閃爍,你坐在那裡吃飯,頭頂、腳下和四周都是真真假假閃爍的星光。我吃不起那昂貴的自助餐,可我好想上去看看。

我想好了,等忙碌的櫻花季結束,我就去看醫生,如果我真的要死了,我要為自己做這兩件事。當然,如果可能,我想找個人談一場短暫的戀愛,然後我悄悄地離開。

2、

現在是晚上九點鐘,我很想去上廁所,可是我不敢去,距離下班還有一個小時,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憋到下班。憋到下班又如何,那時候我更是不得不走到街上去。上個星期,阿敏搬到她男朋友那裡去住了,我要一個人穿過整條街,回到我一個人的小出租屋。

我焦躁不安地坐在書店的角落裡。

最近,書店裡的廁所壞了,修了幾天都沒修好,我們上廁所要到街頭的公共廁所去。

現在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三月,書店外面的街上,櫻花開得正好,一條街都籠罩在粉色的夢幻裡,是我們讀書巷有名的櫻花季。如同那句詩:一生恰如三月花,傾我一生一世戀。

去廁所的路上順便拍幾張櫻花自拍,發個朋友圈,美不勝收。這本是件美事,往年我會歡天喜地地跑著去。今年,想著這可能是我生命裡最後一次看櫻花、拍櫻花,我忍不住地悲傷。

可是今天發生的一件事,卻讓我不再擔心我的生命即將完結,我陷入深深的恐慌,我害怕得要死。

今天早上,我想在沒有人的時候,好好拍幾張櫻花,既然我必須在最美的年華離去,那就留下我最美的身影。

我來得比較早,我在櫻花樹下悲傷地自拍,我忽然聽見有個男人的聲音說:“你是我的愛人。”

我四處看著,沒人啊!

這時候去廁所那條小巷的拐角處,幾塊紙板動了動,一個流浪漢從紙板下坐了起來,“嘿,妞,你是我的愛人。”

我不認識他,我回頭到處看,也沒看見什麼人。

“就是你,看什麼?你是我的愛人。”

我嗎?我指著自己的鼻子無比驚奇地看著他。

他好像是一個流浪漢,又有點不像,一臉亂糟糟的鬍子,一腦袋肆意飛舞的非洲髒辮,身上層層疊疊好幾件衣服分不清是黑色還是灰色,一條髒不拉幾的牛仔褲,一雙滿是灰塵和泥土的黑色馬丁靴。他的眼睛特別黑,特別亮。看不出來有幾歲,可是感覺著怕是跟我爸一樣老了。

他盤腿坐在地上,右胳膊杵在右腿上,託著自己的腮幫,“對,就是你,妞,你是我的愛人,我前世的愛人,我生生世世的愛人。”

我是他生生世世的愛人?我的天啊,他一定是個瘋子!我扭頭就往書店跑,身後傳來他哈哈哈的大笑聲。我的心臟跳得好像要飛出來,心口的那塊硃砂痣滾燙滾燙的,好像要把我燒著了。

我上氣不接下氣地跑到書店門口,喘著粗氣回頭看他有沒有追來,沒看見,我又走到路中間看,還是沒看見他。

我渾身發抖地走回書店。

阿敏和她男朋友剛好走過來,“小米,你怎麼啦?你見鬼啦?”

“差不多,有個流浪漢,在廁所門口,他說我是他的愛人,他前世的愛人,他生生世世的愛人。”

“啊!痴漢,痴漢,你碰到痴漢了,走,走,走,我們去看看。”阿敏高興瘋了,她拉著我的手往廁所走。

我抓住門框抗拒著,“不去,不去,我不去,嚇死我了,我不去。”

“不怕,不怕,有他保護我們,有他呢!”阿敏指著她男朋友。“我們還可以報警,這幾天是櫻花季,警察就在路口。”

我被她裹挾著膽戰心驚地走往廁所。

沒有了,他不在了,連紙板都不在了。

我清楚地記得在那個位置有一扇紅色的鐵門,門邊有一扇用磚頭砌死了的窗戶,窗戶上還縱橫交錯地拉著鐵絲網。現在那裡只有那孤單詭異的門窗,沒有人。

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也許,我就是很倒黴地被一個露宿街頭流浪漢用言語調戲了一下,他剛起床,百無聊賴地找個樂子。

3、

雖說我認定那個流浪漢是一時興起,胡說八道幾句讓他自己開心,可是去上廁所時,我還是有點心虛。

我藏在人群中,走到廁所對面的街上,確認了又確認他不在,我飛快地跑進廁所,從廁所出來,又探頭看看那扇紅門,我小心翼翼地走出廁所,一邊盯著那詭異的紅門和纏滿鐵絲網的死窗戶,一邊邁著小碎步快速往書店走。

“哎,你怎麼就不信呢?你是我的愛人,我前世的愛人,我生生世世的愛人。”那個聲音在我左邊悠悠地響起。

我應該驚聲尖叫,可是我叫不出來,我一扭頭,看見他把食指豎在嘴唇前做著一個噤聲的動作。

我驚恐萬分地看著他,我想跑,可是我的腳卻不敢動。

他坐在一條櫻花樹下的長公園椅上,扭轉身體看著我,他雙手搭在椅背上,下巴擱在手背上,“知道嗎?我最喜歡這段了,我每次剛找到你時,你總被嚇破膽,看著你被嚇得魂飛魄散的樣子,我真是太開心了。”他一臉猥瑣的笑。

他坐著,我站著,我們中間隔著一條椅子,周圍還有很多專門趕來拍櫻花的人。

我不能總被他調戲,我大著膽子說:“你不能再騷擾我,這是個法制社會,那邊有警察,你看見沒有,你再騷擾我,我要報警啦。”

“我哪裡有騷擾你,我只是告訴你,你是我的愛人,我前世的愛人,我生生世世的愛人。”

“人生只有一次,我不相信前世,更不相信什麼生生世世,人生只有一次!”

“你不信,人生就不輪迴啦?”

“好吧,輪迴,我們投胎前不是要喝孟婆湯嗎?什麼都忘記了,還有什麼前世,什麼生生世世?”

他笑著搖著頭,“我是永生者,我不輪迴。我勸過你,這次不喝孟婆湯,我希望你記得我一次,不要讓我每次都找你找得好苦。”

“哦!你每一世都是臨時找我啊?那我告訴你,你找錯人了!我不是你的愛人。”我沒那麼怕了,就是一個瘋子,我轉身準備走。

“怎麼可能錯?”他嗤笑著,“我是你心頭的那點硃砂痣,當它像櫻花一樣盛開的時候,我就找到你了。”

我的媽呀!我用手使勁矇住自己的嘴巴,不讓自己叫出聲音來,另一隻手,我用力壓住我的胸口。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連我媽都不知道,阿敏跟我一起住了兩年,她也不知道,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很小心地沒有讓任何人看到過。他怎麼會知道?他能看穿衣服嗎?那我到底應該矇住哪裡?

他真是喜歡我被嚇到魂飛魄散的樣子,笑得牙花子都露出來了,他站起來朝我走來。

我小步小步地往後退,很快我就逼到牆邊,我退無可退了。

在距離我一米遠的地方,他停下來,他左手託著右胳膊,右手摸著下巴,饒有興味地看著我,“你這一世怎麼長這麼個樣子?細眯眼、小鼻子、小嘴巴、小臉、細胳膊、細腿,小腳丫子,風大點都能飛起來,你一直喜歡做絕世大美妞的。”

我快要哭了,“你認錯人了!”

他豎起食指,又搖頭又擺手的。忽然,他撩起衣服,露出他的胸膛。

他的胸口,同樣位置,也有,一片櫻花般的緋紅,一模一樣的緋紅。

“相信了吧?我是永生者,我是你的愛人,我是你前世的愛人,我是你生生世世的愛人。”

我飛快地逃離,我差點摔一跤。

4、

下班了,我仍然驚魂未定,我是一個絕對的唯物主義者,我不相信什麼前世今生。可是我怎麼解釋他和我心口一模一樣的那片緋紅?

仔細回想今天的種種,我認為我找到了合理的解釋,那就是我真的要死了。

一個髒不拉幾的流浪漢,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公然對著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姑娘撩起衣服,這種公然耍流氓的行為,竟然誰都沒跳出來制止,甚至,我認真回憶,就沒有人看過我們一眼。

這不合理!合理的解釋是,他根本不存在!沒有人看見他,除了我。

我明白了,他是我的幻覺。一個要死的人,會有各種奇怪的幻覺,我想要一個愛人,於是我乾脆幻想出一個生生世世的愛人。他雖然一臉邋里邋遢的鬍子,可是他有一雙黑亮的眼睛,還有,他撩起衣服時,我清楚地看見他腹部一條一條的腹肌。

我多少為自己幻覺感到羞愧。

雖然現在已經是深夜十點,可是街上依然人來人往。

我還是小心翼翼地走在人群中,不敢落單,雖說是我的幻覺,可我還是怕他忽然跳出來嚇我。

走出開滿櫻花的書卷氣的讀書巷,陡然進入了繁華喧囂的三家巷,這條巷子裡到處是餐館,入夜,他們就把餐桌支到街邊的人行道上,滿街都是吃飯喝酒聊天的人,活色生香的人間煙火。

前面人群簇擁處傳來低沉雄厚、氣勢磅礴的歌聲:

“狼煙起 江山北望

龍起卷 馬長嘶 劍氣如霜

心似黃河水茫茫

二十年 縱橫間 誰能相抗”

哇喔,是我喜歡的《精忠報國》,這條街上經常有各種流浪藝人擺攤賣藝。

擠到人群前面,我後悔了,唱歌的居然是那個自稱是我生生世世的愛人的虯髯大漢,他面前放著一個非洲鼓,他一邊唱一邊在鼓上打著節奏。

這不科學,他不是我的幻覺嗎?怎麼這麼多人在聽他唱歌?他面前的盒子裡居然有不少錢。

我逃不掉了。

他看見我了,笑意從他黑亮的眼眸中流出,他定定地看著我,眼中無盡的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

唱罷,不少人上去往他盒子裡扔錢。

他對我招招手,“過來,小米,來幫我打節奏。”

他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就這麼在所有人注視下走到他身邊,坐到他身邊花壇上。

他把非洲鼓移到我面前,自己從身後的花壇拿出一把吉他。

他有一個非洲鼓和一把吉他,可是我清楚地記得,他從紙箱下面鑽出來時,什麼東西都沒有。

“來,小米,你打節奏。”

我這一輩子都沒摸過非洲鼓,“我不會!”

他抓住我的手放在鼓上。

他的手灼熱有力,我的心狂跳起來,心頭那塊緋紅灼燒起來。

“小米寶貝,不要激動!不要緊張!”他在我耳邊說,“你這樣,快把我的心都跳出來了。來,閉上眼睛,跟隨你的心,你會知道在哪裡打拍子的。”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他古樸、醇厚、蒼涼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5、

在482世紀的一般時空裡,我的蜷縮在沙發裡,沙發在我的壓力下沉陷下去,彷彿要把我整個身體包裹起來。我踢掉腳上的透明鞋子,腳趾尖在冷光褲管的映襯下一曲一伸,像是一隻慵懶的貓咪舒展腳爪。

我的愛人,我生生世世的愛人坐在我的對面,他是個時空技師,是永恆時空裡的永恆之人。

小機器人侍者為我們送來這個世紀最為流行的飲料:一種淡綠色的含一點點酒精的泡沫薄荷香味飲料。

“你幾歲了?”我問他。

“三十二”

“哦,你們永恆之人總是那麼神秘,從不分享!為什麼女人不能做永恆之人呢?”我站起來向他走去。

他詞不達意地解釋著從一般時空抽離女人的巨大危害。

“如果我能成為永恆之人,你難道不願意嗎?”我制止了他無力的解釋。

他開啟雙臂……

我在他身邊沉沉睡去,我在為我們兩個人做夢,夢到我和他之間發生的一切;擔心一旦美夢驚醒,我和他之間的一切就會灰飛煙滅,不復存在。

我的手拍下最後一個鼓點,我忽然回過神,我不在流光溢彩的遙遠的482世紀的未來,我正在21世紀深夜的三家巷。我更加驚恐地看著他,我剛才所見的所感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的?

他看著我,如同剛才一樣柔情繾綣地看著我。

我嚇壞了,我爬起來狂奔,我要躲回我小小的安全的租來的小家裡。

我鎖好門,鎖好窗,我爬進被窩,用被子把我自己緊緊地裹住。

很快,敲門聲響起,“小米,寶貝小米,開門,讓我回家。”

“不不不,我不認識你,你走開,你走開,你是不是鬼?你是來索我的命的鬼。”

6、

杜阿說“奧登,你知道我現在想要什麼嗎?”

奧登馬上想到了,但是一時間無法啟齒。杜阿主動的慾望來得太罕見了,他幾乎不知如何應對。他絕望地想,崔特可千萬不要被孩子們纏住了,千萬不要破壞這次千載難逢的機會。其實崔特已經在房間裡了。

難道他一直就在門外,悄悄等著麼?不管了,現在可顧不了那麼多了。杜阿已經從電極中間飄了出來,奧登的眼中只剩下她那炫目的美麗。她就在他倆之間,崔特就在那頭光芒閃爍,隔著杜阿看去,他的身體呈現出不可思議的色彩。從來沒有如此奇妙。從來沒有。

奧登拼命抑制自己的衝動,讓自己慢慢進入杜阿的身體,與崔特一點一點地融合;他竭力扭曲著自己的身體,抗拒著杜阿身上驚人的引力,抗拒這種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他不想失去意識,哪怕多抵抗一秒鐘也好。終於,在最後一次歡樂中,他感到一陣爆炸般的波動在身體內迴盪,久久不絕。他放棄抵抗了。

我猛然從夢中驚醒,我非常明白杜阿是我,他是奧登,崔特呢?崔特是誰?我們在哪裡?那裡甚至不是地球,而我們三個,我們甚至不是人,我們漂浮在空中,我們可以隨意的變幻自己的身體,我們三個能夠完完全全地融合為一體,這是我們的世界交合和繁衍的方式。

我,一個連男朋友都不曾有過的人,剛剛完整地體驗了一次完美的爆炸一般的三個人的……

“你有,我是你的愛人,我是你前世的愛人,我是你生生世世的愛人。”他的聲音在門外響起,或者,在我心中響起?我不確定。

我輕手輕腳地走過去,猛地拉開門。

他摔了進來。

他把他的吉他和非洲鼓拖進來,鎖好門,走進洗手間,關上門前他說;“幫我數數,今天掙了多少錢。”

我目瞪口呆地站著,我都做了什麼?

8、

我坐在地上,開啟他裝錢的鞋盒子,數了好幾遍也沒數清有多少錢。

他洗澡出來了,我看著他竟然呆住了。

他颳去鬍子,一張乾淨的臉沒那麼老了,剛勁堅毅的五官,黑而亮的眼睛。那張臉說不上漂亮,但是肯定不難看,沒有年輕男孩的飄忽遊移,沒有老男人的疲累倦怠。

“是不是被我帥呆了?”他盤腿坐到我對面,把我面前的鞋盒子拿開,目不轉睛地看著我。

我的心快要跳出來,我虛弱地指著牆上吳亦凡的海報,“他才是帥呆了。”

“過去幾千年裡,每十年,我就必須搬到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去,如果我長這樣一張臉,我早被關到地下十八層了。”

“人不可能活幾千年,最長壽的人也就一百多歲。”

他不置可否地撇撇嘴,“你這一次儘量活得長一點,你就知道我是不是永生者了。可是你每次都在風華絕代的時候離去,你不願我看著你老去,你自私地扔下我一個人心碎。”

“我真的快要死了?你是來取我命的無常?或者西方人叫的擺渡人!或者,你是我的幻覺?”

“幻覺?來,你閉上眼睛摸摸我,如果是幻覺,你將什麼都摸不到。”

我心一橫,閉上眼睛抬起手往前摸,一雙手握住我的手,把我的手貼到他臉上。他握著我的指尖,把我手心移到他唇邊,輕輕吻過我的手,他的鬍子茬刺著我的手。

我整個人顫慄起來,我想把手抽回來。

他握住不放,將我的手放在他雙頰上,“小米寶貝,我走遍萬水千山、歷盡千辛萬苦找到你,我們沒有太多時間,不要用到毫無意義的懷疑上。”

“我真的要死了嗎?我還有多少時間?”

“你今年二十,你最晚會在三十二歲之前選擇死去。也有例外,那次我等了你一千年,你來到後半年就自殺了。還有一次我陪了你二十四年,那次你是個瘋狂的姑娘,和你的導師去海伯利安的光陰冢研究什麼鬼的伯勞,你踏進了時間逆流,然後,你開始逆生長,每天醒來都比頭一天年輕一天,我陪著你從成年人變成小姑娘,一口恆牙換成乳牙,不會說話,不會走路,然後在你出生那天,在我懷裡消失。”

我的心感到從未有過的悲哀。

“你還是個大人的時候,我每天都要告訴你我是誰,後來我別無選擇地做了你的養父。”

“不可能的,你騙我,沒有逆生長這種事。我是一個窮人家的姑娘,我爸爸得了塵肺病,他不行了,我媽媽也快崩潰了,我有兩個弟弟,一個是個好孩子,他用功讀書,將來一定能考上一個好大學,另一個每天只會打王者榮耀。我還是想要他讀書,他有一天會醒悟的。我要努力掙錢供他們讀書,可是我要死了,他們怎麼辦?”

“你信或者不信,事實就是事實。”

我抽出手,“我要睡覺了,明天我還要上班,掙錢養家。”

我爬到自己的床上,拉被子蓋好。

“我睡哪裡?”他問。

我指著對面阿敏原來的床。

9、

我是如此地悲傷,這一次我沒有喝孟婆湯。

走過兩邊開滿彼岸花的黃泉路,來到忘川前,孟婆遞給我一碗孟婆湯,喝下孟婆湯,我便忘卻今生所有的恩怨情仇,再一次踏上輪迴之路。

不,我不喝孟婆湯,他對我說:“這一次,你能不能不喝孟婆湯,我想要你記得我一次,不要讓我每次都找你找得好辛苦。”

孟婆指著面前猩紅的忘川,“那你跳下吧,一千年以後,如果你心神不滅,你就可以重新輪迴了。”

忘川的血水裡,蟲蛇翻滾,擠滿惡魂厲鬼。

為了來世還記得他,我躍進忘川,一千年裡,被蟲蛇、厲鬼吞噬啃咬,歷盡煎熬。

我每天盯著奈何橋,萬一他踏上輪迴路,我就能看他一眼。然而,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他是永生之人,他不輪迴。

我終於可以轉世投胎了,我每天都盼著長大,每天都盼著他來接我,我十六歲那年櫻花盛開時,他終於來了,騎著一匹黝黑的駿馬,他把我抱到馬上帶回家。可是過去這一千年,他絕望了,寂寞了,經受不住誘惑,他娶了三房妻,一群妾。我只是小妾之一,因為他寵我,我被所有的妻妾欺凌。

那日,一個胖子牽著一匹汗血寶馬來,他愛極了那馬。

胖子指著我,“用她來換。”

他看著我,“去吧,與其留下受苦。”

我懷有身孕,我為他歷盡一千年的劫難,他用我換了一匹馬!一匹馬!一匹馬!

我一頭撞向路邊的牌坊。

我的枕頭被淚水浸溼,我的內心一片冰涼。

我跳下床,黑暗中撲倒他床前,我一邊痛哭,一邊捶他、打他、擰他,“你怎麼能這樣對我?你怎麼能這樣對我?”

我哭累了,鬧累了,他抱起我,讓我趴在他胸口,“好了,好了,我前世欠你的,這一世來還。”

10、

我們去拍了煙花棒的寫真。

我們去了電視塔的星光旋廳吃晚餐,可是我不敢走到玻璃地面的區域,我覺得我會掉下去。

我在書店上班,他坐在櫻花下唱歌,他吟唱了幾千年的嗓音有攝人心魄的磁力。他說他喜歡做行吟詩人,“哦!不,現在叫流浪歌手。”

每天晚上,他的鞋盒子的錢都是滿的,他拿出幾張,“這些我們用,這些拿去寄給你爹媽。”

“你從石器時代一直活到今天,好幾千年了,你的財產就一把吉他一個非洲鼓?”

“以前是把二胡,再以前是把古琴。”他笑著看著我,“沒用,活久了,你會發現,錢沒用,一點用都沒有。”

我下了班,我們、阿敏和她的男友,我們會一起去吃宵夜。

阿敏笑他,“你撩妹的技術可是相當好,你是我的愛人,你是我前世的愛人,你是我生生世世的愛人。”

他笑而不語。

我以為我們可以一直這樣下去,一直到我三十二歲,等我就要比他老的時候,我會重新轉世投胎。

直到有一天,我整理書架時,找到一本很破的書:《海伯利安》。

那天,我厚著臉皮什麼都不幹地看完那本書,我在書裡看到了逆時間生長的瑞秋。其他呢?其他呢?我不可能一本書一本書地看過來,我看到死也看不完。

我跑去問我知道見過最多書的人,書店老闆娘蘇姐姐。

“永恆時空?永恆之人?公元482世紀?阿西莫夫,《永恆的終結》。”她想都不想,隨口就說出來,“三個人完全融合?杜阿?奧登?崔特?也是阿西莫夫,《神們自己》。”

我們書店裡有個天井,種了兩棵梨樹,現在梨花正在凋謝,有風來時,白色花瓣飄飄零零落下。

蘇姐姐讓他每天到我們店裡,在梨樹下,唱一個小時的歌。

此刻花瓣雨正從他頭頂落下。

“蘇姐姐,你相信生生世世的愛人嗎?”

“小米,男人有些話就是說了讓你開心的,你開心就好,別往心裡去。”

晚上,我跟他說,我今晚想早點回家。

他把吉他和鼓存在我們書店裡,出了大門,他說:“來,小米,我揹你。”

我跳到他寬厚的背上,我把臉貼在他脖子上,“你是我的幻覺嗎?”

他捏捏我的腿,“你感覺不到我的存在嗎?”

“嗯,我的腿告訴我你捏我了,我的身體告訴我,我在你背上,我告訴我,你是真實的。當我們心口的硃砂痣像櫻花一樣盛開時,我們的心門開啟,我們的心連在一起,那些夢是你讓我做的嗎?”

“沒有,是你自己。”

“嗯,什麼都是我告訴我的,我告訴我,三月份櫻花紅了,梨花白了。天空是藍色的,太陽每天升起,夜晚群星閃爍。我們人類的祖先在非洲,他們站起來走遍世界各地。人類幾千年的歷史是血腥的歷史,我們為了爭奪資源殺來殺去。我們最有可能征服的行星是火星,我們派了一百個人上去,他們把火星從紅火星變成綠火星,最後是完全適宜人居的藍火星,可是火星不願做地球的殖民星,火星是火星人的火星。”

“還有呢?”

“阿爾法狗在和柯潔對戰時,讓他贏了一局,研究團隊否認他們故意設定讓它輸給人類一局。那麼人工智慧有自主意識了嗎?如果人工智慧有了自我意識,那麼我們人類還能夠存在嗎?也許,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它們會劃定一個人類自然保護區,就像美國人劃印第安人保護區,我們劃大熊貓保護區,地球是不是就是一個人類自然保護區?”

“然後呢?”

“你想說,這些都是我想的,我沒法證明它們是真實存在的,我不能跳到我之外證明非我的存在,對嗎?我不能證明你的存在,關於你存在的證據都是我自己告訴我自己的。對於我自己,我是唯一的存在,我思故我在。所以我們永遠無從知道是莊周夢蝶還是蝶夢莊周,這個世界唯我獨尊,我之外一切皆幻像,我永遠都不會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你。”

他把我往上推了推,“你要掉下去了,小米。”

我在他背上往上爬了爬,“在我的世界裡,我們是生生世世的愛人。”

“或者,在我的世界裡,我們是生生世世的愛人。”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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