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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春:愛的結構

簡介當然,主愛和被愛之間的關係不僅是差異的,而且還會是高低不同的

愛字上下結構怎麼理解

愛不是同一之愛,而是差異之愛。愛是將差異性無條件的引入,並藉此打破同一。同時,它也是將同一性予以克服,而走向差異。

彭富春:愛的結構

■ 文| 彭富春

愛的這種本性告訴我們,它自身不是一個孤獨的存在,而是一個聚集了豐富關係的存在。人們一般將愛的關係理解為主愛和被愛的關係,它們形成一個愛的結構,並表現為多種多樣的形態。所謂的主愛是在愛的關係中占主導地位的,一般積極、主動;所謂的被愛是在愛的關係中佔次要地位的,一般消極、被動。但主愛和被愛自身沒有肯定和否定的意義,同時,這種區分也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在愛的關係中,其中的愛者可以互成主愛和被愛。因此,一個人可能既是主愛,又是被愛,具有雙重角色。

雖然愛將主愛和被愛聚集在一起,並形成了親密的關係,但這絕對不意味著它們是毫無二致地齊一,而是差異的、不同的和他樣的。如果主愛和被愛是絕對同一的,或者是原本和複製的關係的話,那麼它們就不能構成真正的關係,而是僵死地固守於自身。正是因為主愛和被愛是差異的,所以每一方面對於另一方面而言都是神秘的,並因此是好奇的。於是,愛不是同一之愛,而是差異之愛。愛是將差異性無條件的引入,並藉此打破同一。同時,它也是將同一性予以克服,而走向差異。

當然,主愛和被愛之間的關係不僅是差異的,而且還會是高低不同的。一種愛的關係的形態為:主愛高於被愛。這種愛表現為一種從上到下的運動。例如中國所說的父母的親子之愛和西方所說的上帝的拯救之愛就是如此。對於子女而言,父母是高於自身的。這不僅意味著在血緣關係上父母是前輩,子女是晚輩,而且意味著在生活的經歷方面,父母是保護者,子女是被保護者。上帝與人類的關係高低更是明顯。上帝存在於彼岸,人類則生活在此岸。不僅上帝是創造者,人類是創造物,而且上帝是拯救者,人類是被救者。父母之愛和上帝之愛雖然不同,但它們都是高處對於低處的給予。

與此不同,另一種愛的關係的形態卻是被愛高於主愛。它可以看作是愛從下到上的運動。這種愛是一般的人類之愛的形態。例如,人對於父母的愛,人對於上帝的愛,還有人對於自然的愛,或者對於一切英雄的愛等就是如此。在這種種愛的關係的形態中,主愛在不同的層面上都低於被愛。因此在愛的過程中,主愛力圖提升自己,趨向被愛,而和被愛在處於同一水平。

長期以來,人們都是如此理解愛和被愛的高低差異的。但是否存在一種愛的關係,主愛和被愛雖然是差異的,但又是平等的?其實我們在現代的友愛和情愛中找到了這種愛的關係。每一個男人都是他樣的,同時每一個女人都是他樣的。但每一個人具有平等的人格,是自主、自覺和自由的。於是,現代意義的友愛和情愛既不是變相的主奴關係,一個去控制,另一個被控制;也不是主客體的關係,一方成為主體,另一方成為物件。它們在愛的關係中成為伴侶,是遊戲的同伴。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主愛和被愛形成了多元的愛的關係。於是,我們不能輕易地斷言愛只有一種關係,更不能具有偏見地認為由上到下的愛是優越的,或者由下到上的愛是根本性的。在生活世界中,每一種愛的關係都有它自身所屬的領域,但同時有和其他的愛的關係相互交叉。例如,一方面是父母對於子女的愛,另一方面是子女對於父母的愛;一方面是上帝對於人類的愛,另一方面是人類對於上帝的愛,如此等等。這都表明了它們同屬一起,是一個事情的兩個方面。於是,愛的關係就會出現更為豐富和複雜的現象。

彭富春:愛的結構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選自《美學原理》,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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