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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磊法官:面對鄰里糟心事,如何運用法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好化解矛盾組合拳?丨一等獎文書展示

簡介但在法律已將排除妨害所涉問題納入調整範圍的情況下,對梁某和盧某各自的行為給予一個正確、恰當的法律上的評價,將宅基地使用權範圍爭議對雙方生活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是本案中法院需要重點審查的內容和預想達到的目的,也是雙方當事人在這一個案中所應得到

水泥石棉瓦多少錢一塊

楊磊法官:面對鄰里糟心事,如何運用法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好化解矛盾組合拳?丨一等獎文書展示

為進一步提升裁判文書質量,規範和加強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打造精品裁判文書品牌,北京法院連續第七年在全市法院開展“優秀裁判文書網上互評活動”。經過初評、複評、總評三個階段的評審,從全市三級法院推薦的裁判文書中,評選出一等獎10篇、二等獎20篇、三等獎30篇、優秀獎40篇,合計100篇。

今天為大家展示的是

一等獎裁判文書第三篇

梁某與盧某等排除妨害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承辦人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楊磊

法官

文書名稱:

梁某與盧某等排除妨害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 號:

(2021)京01民終2680號

法 院: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承 辦 人:

楊磊

案件型別:

民事

楊磊法官:面對鄰里糟心事,如何運用法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好化解矛盾組合拳?丨一等獎文書展示

感言

本案當事人因宅基地權屬存有爭議引發糾紛,多年來多次訴諸法院訴訟,積怨越來越深。在審理本案的時候,作為裁判者,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涉鄰里糾紛事情碎、糾紛大、矛盾深的特點。想著一紙文書出去後,雙方大機率依舊是水火不容,作為裁判者,確實有一點無力感和不甘心。此時,我想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剛頒行的指導意見,裡面對如何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和架構。於是我考慮,在面對此類糾紛時,如果能在開展文書撰寫、做當事人工作等活動時,多思考如何有效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釋法說理,從而確立類案審理思路,達到有效化解矛盾、樹立行為規則、引領社會風尚的效果,不失為一種有益嘗試。因此,本案二審裁判文書在適用法律規範處理糾紛的同時,在論理中融入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闡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我選擇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社會層面上的“法治”和個人行為層面上的“友善”這兩點內容展開,聚焦案件爭議焦點的同時,亦符合法律規定處理以相鄰關係、排除妨害為代表的涉鄰里糾紛應遵循的“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的內在涵義,增強了論理的可讀性、易懂性,彰顯了剛性司法柔性的一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專家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肖建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今年剛剛釋出,如何具體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裁判文書的釋法說理,裁判者尚處於探索階段。上述指導意見是這類文書撰寫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但與此同時,裁判者也需要結合司法實踐,對具體適用的案件型別、文書撰寫體例和技巧以及如何更好地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的作用進行更多有益嘗試。本案雖只是一起普通的鄰里間糾紛,但卻事關百姓切身利益,如何在準確適用法律公正處理案件的同時,有效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解開當事人的心結,考驗著裁判者的智慧。本案二審判決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準確歸納總結案件爭議焦點並進行了全面深入分析,邏輯清晰、論理充分。對百姓鄰里間陳年積怨抽絲剝繭地分析研判,選擇“法治”和“友善”兩點與本案爭議最直接相關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層層深入展開說理,以司法判決形式為基層百姓提供了明確的價值引領和行為準則,發揮了司法裁判在國家、社會治理中的規範、評價、教育、引領的功能,有較好的示範效應,值得推廣借鑑。

基本案情

梁某與盧某是前後院鄰居,梁家地勢稍高於盧家。2012年5月,梁某拆除了兩家間的石頭牆,新建了房屋。2012年9月,盧某亦翻建了自家房屋。兩家之間空地變窄,同時盧某砌起北院牆,搭建了石棉瓦棚子。2013年,梁某將盧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拆除院牆和棚子。後梁某再向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某分局申請宅基地確權。2015年3月及5月,梁某部分拆除了盧某所建北院牆,盧某將梁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恢復原狀、賠償損失。2016年,梁某利用其宅院西側排水口直接向南牆外排放汙水,為此盧某起訴要求梁某改排汙水。2018年,梁某在其南院牆東側開院門,並在牆外堆放雜物。2019年6月15日,盧某用梁某南牆外所堆放雜物將梁某所開南院門封堵,同時用水泥混凝土將梁某西側排水管道堵塞。本案在審理過程中,雙方均堅持對該地塊享有使用權。另經各方當事人確認,經由梁某家南院牆下水管道向外流出的水包括了洗手間的汙水。

楊磊法官:面對鄰里糟心事,如何運用法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好化解矛盾組合拳?丨一等獎文書展示

精彩段落

對於本案當事人來說,雙方也是因宅基地使用權範圍不明確進而影響到各自日常生活的個體。因此,雙方都不會因為產生爭執和衝突而簡單得到道德上的負面評價。但在法律已將排除妨害所涉問題納入調整範圍的情況下,對梁某和盧某各自的行為給予一個正確、恰當的法律上的評價,將宅基地使用權範圍爭議對雙方生活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是本案中法院需要重點審查的內容和預想達到的目的,也是雙方當事人在這一個案中所應得到的正義。而本院經過綜合評判,認定梁某要求清除堵在其房屋下水管道內混凝土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援。

其一,現階段梁某、盧某作為相鄰關係方系不爭的事實。對於梁某而言,不管其作為普通住戶為了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還是作為經營者基於經營農家樂的客觀需要,向外排放生活汙水是不可避免的,但在排放汙水的方式上需要有合理的選擇。梁某家居北地勢偏高,盧某家居南地勢偏低,經由梁某家南院牆下水管道向外流出的水包括了洗手間的汙水,且排出的汙水並沒有流向化糞池,而是直接排到了南院牆外的地面。如果任由梁某家持續排放汙水,盧某作為緊鄰梁某家南院的住戶,其房屋及日常生活勢必受到嚴重不良影響。這一結論的得出與宅基地使用權範圍無直接關聯,即使梁某家所排放的汙水全部在其宅基地使用權範圍內,在尚有其他排放生活汙水可能的情況下,這種對緊鄰而居的鄰居日常生活造成實質影響的排汙做法亦不可取。

其二,在確定了梁某排放汙水的做法已對盧某家構成妨害的情況下,本案需要進一步分析的是盧某用混凝土堵住梁某家下水管道的做法是否應得到法律上的負面評價。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可知,盧某在堵住梁某家下水管道之前,並沒有和梁某商量,從這個層面可以說盧某的做法有值得完善之處,但這並不直接意味著該行為是違法行為。一方面,盧某用混凝土堵住梁某家下水管道的做法,其實是在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的一種自力救濟方式。如前所述,梁某排放汙水對盧某家的妨害在堵住下水管道之前一直客觀存在,雙方因宅基地使用權範圍爭議而衍生出數次訴訟的經歷,使得雙方心平氣和協商如何解決問題變得並不容易。因此,在盧某認為梁某家排汙造成其利益受損時,在並未影響梁某家另行解決排水可能的情況下,其將梁某家下水管道用混凝土堵上的做法並無明顯不當。另一方面,雖然已生效的裁判確認盧某對於排汙損害的發生亦存在過錯,但這並不影響本案中認定梁某家下水管道內排放汙水對盧某家造成影響的事實存在。在排除妨害糾紛中,是否構成妨害、妨害到何種程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存在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雙方之前的訴訟距今已有時日,而梁某家下水管道在被堵之前排放汙水的事實卻一直存在。法院根據現有的事實對排汙行為進行評價符合以事實為依據的裁判原則。

其三,法院對梁某提出的要求將下水管道內混凝土清除的主張不予支援,在符合具體法律規定的同時,亦符合並希望彰顯法治、友善的價值理念。法治、友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也是法律規定處理相鄰關係應遵循的“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的內在涵義。法律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深度融合互動,是我們這片法治文化土壤所孕育出的獨特精神氣質。法治是從社會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本理念的凝練,法治強調的是規則之治,根本目的是為了平等保障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對於梁某、盧某而言,雙方之間因宅基地使用權範圍不明確引發的種種爭議,是發生在身邊的煩心事、糟心事,雙方均不樂見。但利益衝突是社會常態,往往不能迴避也無法選擇,而解決因此產生爭議的方式方法卻見仁見智千差萬別。法律不會苛求當事人在面對諸如本案爭議時都有“讓他三尺又何妨”的氣度,但也不允許當事人的行為逾越法律。本案中,法院對於梁某的部分請求予以支援、部分請求不予支援,想要明確的就是法律保護權利,但是不支援把權利絕對化。把權利絕對化只會導致利益的尖銳對立和社會矛盾的加劇,最終不利於個人生活的安寧幸福和社會交往的和諧美好。因為法治社會既強調權利保護以定名分、辨曲直,同時也重視權利協調以止紛爭、促和諧。如果說法治是作為社會治理的一種剛性規範存在,那麼友善則更多的是對人與人相處的一種美好期待,是從個人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本理念的凝練。友善之於我們每個人而言,並不陌生,這是中華文化千百年傳承下來的智慧和精神,也是我們待人接物、對待鄰里鄉親的基本遵循。與鄰為善而不是以鄰為壑才能真正做到睦鄰友好、和諧相處,這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這一具體個案語境下對民事主體行為提出的內在要求。與此同時,我們也深知友善並不是單向的,需要相向而行。因此,作為本案裁判者,我們也真誠地希望本次裁決能夠成為彌合雙方裂痕的一個契機,希望雙方均能在今後的生活中,友善地對待彼此,共享健康的鄰里關係和美好生活。

編輯:姚日輝

【來源:京法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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