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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婚嫁民俗與特點看西漢社會發展

簡介三、漢武帝之前婚姻習俗較為自由開放在西漢初期,由於漢朝剛剛建立並且漢高祖劉邦與呂后都奉行無為而治的老思想

省愆寡過什麼生肖

不同的朝代時期有不同的婚姻習俗,但大致可分為2類:

一類是自由與開放程度較高,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權的婚姻習俗。

另一類則是完全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命運,當事人只能聽之任之的婚姻習俗。

而西漢時期正是從有一定婚姻自主權走向完全由封建大家長決定子女婚姻的過渡時期。

在漢武帝之前,西漢的婚姻制度較為自由和開放,此時還是比較尊重女方的擇偶意願的。

但是在漢武帝之後,

尤其是在董仲舒提出了三綱五常之後

,西漢的婚姻制度逐漸變成了子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說了算。

“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婚嫁民俗與特點看西漢社會發展

一、西漢議婚至完婚流程

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議婚到完婚共分為6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納采

。這一階段由男方請媒人帶著禮品去女方家裡,請求女方家裡同意結婚。

如果你看過知否,應該知道納采禮裡是有大雁的,取的是其順應時間變化,暗合順時婚姻之意。

第二階段:問名

。這一階段主要是為了占卜親事的吉凶。

雖說為第二個階段,但是問名是在納采時進行的,在女方家裡同意結親後,媒人需要詢問雙方名字,交換庚帖,將庚帖壓在灶君的神像前的乾淨茶杯底下,如果三天內雙方家中沒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就說明雙方八字沒有不合。

然後就可以請算命先生來算雙方年齡生肖是否相配,

這主要是古代有龍虎相鬥、羊入虎口等等說法。

第三階段:納吉

。這一階段是將第二階段的占卜結果告知女方,如果占卜結果是吉兆,那麼進入納吉階段,相當於正式訂婚,如果占卜結果為凶兆,雙方的婚事也就告吹了。

“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婚嫁民俗與特點看西漢社會發展

第四階段:納徵

。也就是下聘禮。

第五階段:請期

。也就是占卜一個良辰吉日完婚,當然這個吉日需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

第六個階段:迎親

。也就是成婚當天,男方親自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子,然後到男方家中拜堂。

首先新人步入禮堂後,會有長者進行念頌辭,之後就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了;然後會進行沃盥禮,也就是清潔雙手。

之後會進行對席禮,也就是一對新人面對面對坐,然後是同牢禮,也就是新婚夫婦共食,需要吃同一個鍋裡的飯,寓意以後就是一家人了。

之後要進行的就是合巹禮了,也就是俗稱的交杯酒,

將一個苦葫蘆分成兩半,新婚夫婦各執一半喝其中的酒

,寓意同甘共苦。

之後就是解纓禮,就是新郎從新娘頭上解下紅色的信物,並向親友展示,寓意得到所有人的認可。

“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婚嫁民俗與特點看西漢社會發展

二、西漢婚姻習俗

1、一夫一妻多妾制

西漢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並且實行滕妾婚,,滕妾婚是指世家貴女出嫁,選擇適齡的女子作為滕女,一起嫁到夫家,這裡的主要目的是固寵。

漢初,皇帝的妃嬪分為八級: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到了漢武帝時,

後宮妃嬪的等級增加到了十四級。

雖然等級如此之多,但是可以和皇帝成為夫妻的只有皇后一人,其他人仍然只是妾室,而且妾室不可與主人同座。

漢文帝寵愛慎夫人,慎夫人經常與漢文帝和皇后同座,大臣愛盎當眾讓人撤了慎夫人的座位,

“慎夫人乃妾,妻主豈可同坐在!”

可見妾室的地位。

西漢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的《五行順逆》篇中說以妾為妻的人是“目不明”。政府也有法令規定妻妾易位進行懲罰,

漢代的傅宴就因妻妾關係受到了懲罰。

“敬茲新姻,六禮不愆”,從婚嫁民俗與特點看西漢社會發展

2、離婚再嫁

不同於古代大部分朝代倡導的女子需從一而終,不可再嫁的大男子主義思想,西漢時女子是可以離婚再嫁的,而且女子可以主動休夫再嫁。

例如,女子可以在以下情形下主動離婚:

第一個:丈夫品行不好

;第二個:丈夫身患惡疾;第三個:女方家庭與男方家庭有巨大而且無法調和的矛盾;第四個:丈夫家中非常貧窮,夫妻雙方無法生活。

第五個:男方家庭涉及重大法律事件例如謀反等。當然,不止以上情形可以提出離婚。

例如,朱買臣的妻子嫌棄朱買臣在路上大聲讀書,所以提出了離婚。

外黃富人家的女兒因嫌棄丈夫平庸

,所以和他離婚,並且與張耳再婚。

漢武帝的母親王皇后,先是嫁給了金王孫,然後被母親臧兒為了榮華富貴逼迫離婚,再嫁給了孝景帝,最後成為皇后,可見當時在離合觀念上還是比較開通的。

漢朝還提倡寡婦再嫁,比如卓文君再嫁司馬相如,雖然是私奔,但最後還是被承認了,

也可以看出當時對寡婦再嫁社會普遍是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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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漢武帝的外祖母臧兒先是嫁給了槐裡的王仲,

在王仲死後,再嫁到了長陵田氏。

當在封建王朝,男子總是比女子握有更多主動權。女子可以提出離婚,男子當然也可以提出離婚,在當時男子可以以七出為理由休棄妻子,七出包括: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盜竊。

比如漢朝丞相陳平的嫂子就是因為多言而被休棄,因為她嫉妒陳平在家不用從事生產活動,只用讀書,

與他人說有這樣的小叔子還不如沒有,所以被陳平的哥哥給休棄了。

當時漢朝對於離婚再嫁的開通態度與當時的社會政治、經濟環境有密切關係。

漢朝初期,剛剛經歷戰亂,社會經濟凋敝,人口驟減,而漢朝是小農經濟,勞動力是社會生產的重要條件,

所以漢朝鼓勵寡婦再嫁,甚至是強制令寡婦再嫁。

比如漢朝時會由官府出錢,用行政命令安排寡婦再嫁戍邊的男子。

而另一方面,漢初由於男丁減少,所以婦女不得不頂替男子勞作,支撐家庭,所以婦女在家庭經濟中出了力,也就有了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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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在漢代,由女子紡織出來的綿帛的價格比糧食的價格要貴很多,所以這也提升了女子的家庭地位,

獨立的經濟地位給了女子離婚的勇氣與底氣。

3、早婚早孕

漢朝時,也是由於迫切需要增加勞動力與戰力,所以朝廷大力提倡早婚早孕。

如果女子15歲以上到30歲還不出嫁,需要繳納5倍的人頭稅,所以形成了當時男十五而娶,女十四而嫁的風氣。

早婚早孕雖然增加了當時的勞動力和戰力,

但是也造成了後代的身體健康問題。

4、親上加親

古代大都認為親上加親是好事,在漢朝也是如此,比如漢惠帝劉盈就娶了他的親外甥女張嫣作皇后,漢武帝娶了他的表妹陳阿嬌。

三、漢武帝之前婚姻習俗較為自由開放

在西漢初期,由於漢朝剛剛建立並且漢高祖劉邦與呂后都奉行無為而治的老思想。

所以漢初,婚嫁習俗沿襲了秦朝較為樸素開放的民風,比較尊重女子自己的擇偶意願,並且此時女子尚未需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有較多與男子接觸的機會,有機會因兩情相悅而結婚。

當然總體而言,西漢仍然是封建王朝,這裡的自由開放只是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與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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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講究門第

在西漢前期,結婚是不講究門第的,因為漢高祖劉邦與呂后以及追隨漢高祖打下天下的大臣均是平民出身,貴賤觀念比較單薄,所以其在選擇結婚物件時,對門第也就不怎麼在意了。

此時皇帝的選妃標準有2個:

一個是美色,一個是子嗣。

例如漢高祖的后妃薄姬——孝文帝的母親,原來是魏豹的宮女;漢朝有名的竇太后也是出身平民,嫁給孝文帝,

並最終成為孝文帝的皇后,最後成為皇太后大權在握。

衛子夫出身平民,歌姬出身,在當時應該說處於社會底層,但是仍成為了漢武帝的皇后。

四、漢武帝之後婚姻習俗逐漸封建化

1、封建化

漢武帝之後,尤其是在董仲舒提出三綱五常之後,

在儒家與法令的雙重加持下,婚姻習俗逐漸走向封建化

,婚姻完全由父母或者尊者比如皇上掌控,而婚事當事人自己卻毫無置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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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當戶對

“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這裡的竹門與木門代表了不同的社會地位。在

漢武帝

後,

在締結姻親時,門當戶對成為了人們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當時甚至規定公主必須嫁給列候,這其實是豪門貴族為了保住自己的顯赫地位而實行的,而這也使得貴族的婚姻圈越來越狹小。

參考文獻:

1、陳志。西漢婚姻散論[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1989,(第6期):24-30。

2、趙宏巖。西漢時期的婚姻觀[J]。知識文庫,2020,(第1期):7-8。

3、王麥巧。由《史記》透視西漢的婚俗文化[J]。唐都學刊,2012,(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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