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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一個班收8萬多班費,家委會到底應服務誰監督誰

簡介家委會本該是為家長提供服務、對學校實施監督的,而不應該異化為對學校提供“服務”、對家長實施“監管”近日,安徽銅陵一學生家長在網上反映班費收取問題,該家長表示,孩子所在班級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8萬餘元班費,家長質疑一個學期是否

監督方式和監督內容有什麼聯絡

家委會本該是為家長提供服務、對學校實施監督的,而不應該異化為對學校提供“服務”、對家長實施“監管”近日,安徽銅陵一學生家長在網上反映班費收取問題,該家長表示,孩子所在班級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8萬餘元班費,家長質疑一個學期是否可以用到8萬餘元。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覆稱,此項費用由班級家委會徵得全體家長同意,代收代支,是為了方便家長,減少瑣碎費用繳納次數,集中一次性繳納的班級代管經費,此項費用收支均不經過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就費用支出情況來看,真正值得關注的恐怕不是“一個學期能否用完”,而是“夠不夠用”——相關回復顯示,7月16日,家委會收取班費84000元,截至9月6日回覆時,自願徵訂學科作業資料費等34090。5元,學校春季補繳教材統一收費2636。34元,班級必需品等物品5261。6元,結餘42011。56元。換句話說,不到2個月,8萬餘元的班費已經花去一半。

回覆中強調“此項費用收支均不經過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無疑是為了撇清學校和老師的關係。實際上,這也正是建立家長群的主要目的之一。

現實中,多數學生家長都有兩個群,一個是“家校群”,另一個是“家長群”。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家校群”的群主是班主任,“家長群”內沒有老師。而涉及收費等敏感問題,大多都是由家委會發起,在“家長群”進行。此舉的好處顯而易見:老師不參與其中,可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由家委會穿針引線,兩個群也可以保持千絲萬縷的聯絡。“家長群”的積極意義在於,可以用於家長間交流,並透過“眾籌”的方式統一解決孩子的必要開銷;其負面作用則在於,如果缺乏公開透明的程式,很容易出現問題。

家長群裡,與班級相關的“眾籌”很少會遇到阻力,即使有家長對此心存疑惑甚至不滿,在“服從大局”的共識面前,往往也不得不扮演“沉默的大多數”。不過,群內不反對,不等於群外沒意見。雖然8萬元班費“徵得全體家長同意”,但從留言看來,憤而投訴的正是學生家長,而從“家長代表”這個稱謂來看,對此持反對意見的家長可能不在少數。

既然對家委會的做法不滿,家長們為什麼不當面提出反對意見呢?日前被曝發生在廣西柳州某學校家長群的一幕,不失為一種解釋。臨近教師節,該家長群要求家長湊錢給老師購買護膚品禮盒,一名家長表示不參加後,被家委會要求退出家長群。以“一切為了孩子”的名義,某些家長群已經異化為“集資群”,缺少了有效的監督管理。

《教育部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指出,要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當家長群淪為學校和老師附庸的時候,其所肩負的自主管理與民主監督之責,又該從何說起呢?

新學期伊始,很多新班級都將盡快組建家委會提上議事日程,在家長互不認識的背景中,家委會成員大多由班主任提名。由此,不免使一些家委會以服務於學校和老師作為唯一宗旨。家委會本該是為家長提供服務、對學校實施監督的,而不應該異化為對學校提供“服務”、對家長實施“監管”。矯正這種身份和意識的錯位,有必要從家委會的成立之初做起——以自主管理為目標,組建家委會由全體家長按照民主程式選舉產生,更為重要的是,家委會的賬目要公開透明,人員管理也要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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