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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0歲,為了養老,拆散兒子家庭,還差點拆散女兒家庭

簡介可我堅決不同意,因為我老伴去世後,有很多人想娶我,我都拒絕了,我為的就是好好把孩子養大,等兒子成家後,可以跟他一起生活

怎樣拆散家庭的簡單辦法

我60歲,為了養老,拆散兒子家庭,直到差點拆散女兒家庭,我才明白應該怎麼養老

我60歲,為了養老,拆散兒子家庭,還差點拆散女兒家庭

我是青姨,老家在一個小鎮上,老伴在單位上班,我是工廠女工。

我和老伴結婚3年後,才生了一對龍鳳胎,是兄妹兩個。

此時,老伴剛好也因為工作表現好,被調到城裡任職,可謂是雙喜臨門。

我坐完月子後,就去廠裡辭職,帶著兩個孩子,跟老伴搬到了城裡生活。

我在家照顧孩子,老伴上班掙錢,住的是單位分配的房子,日子過得雖然不富足,但也很幸福。

不幸的是,老伴在孩子們5歲多那年,突然病倒,治了一個多月,花光了家裡積蓄,也沒能挽留住他,他還是一個人先走了。

老伴走後,我覺得天都塌了,傷心欲絕,可看著兩個不到6歲的孩子,我不得不振作起來。

老伴單位的領導,可憐我們孤兒寡母,在城裡又無依無靠,房子繼續給我們住著,鄰居阿姨還幫我帶孩子,我去找了份洗碗的工作做。

兩個孩子也很懂事,小小年紀,好像知道我的不容易,從來不吵不鬧。

寒來暑往,日子在艱難中悄悄流逝,孩子們都上高中了,而我一個人的收入,還是太過微薄,無法供兩個孩子上學。

女兒讀完高二,就放棄了上學的機會,進了一個工廠打工,掙錢補貼家用,供哥哥上學。

兒子很爭氣,順利考上大學,大學畢業後,進了單位工作,薪資待遇都不錯。

兒子工作一年後,女兒和相戀3年的男友,準備結婚,女婿是城裡人,獨生子,家境還不錯。

女兒結婚時,親家給了3萬彩禮,我自己沒留,給女兒陪嫁帶回去了。

隔年,兒子也準備結婚,兒子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學同學,是城裡人。

女方父母要求,孩子們結婚後,不能跟婆婆同住,婚房他們會出錢買,也不用彩禮,男方只需要出辦酒席的錢就行。

兒子聽了後,很高興,既可以和心愛的女孩結婚,又不用自己籌錢買房子。

可我堅決不同意,因為我老伴去世後,有很多人想娶我,我都拒絕了,我為的就是好好把孩子養大,等兒子成家後,可以跟他一起生活。

老話說養兒防老,我把兒子養這麼大,就是想讓他給我養老,這下不讓兒子跟我一起住,我是不會同意的。

我跟兒子說:“你如果答應他們的條件,我就死給你看。”

兒子無奈,只好和他同學提出了分手。就這樣,兒子的婚事,被我攪黃了。

半年後,兒子又有了女朋友,是他單位合作方的一名職員,兩個談了一年多後,準備結婚。

這次女方父母,倒是沒什麼要求,說只要兩個年輕人能幸福就好。

兒子結婚後,和兒媳一起籌錢,供了套三居室的房子。

當時,我一直住的亡夫單位的房子,正好也要搬,我白住了那麼多年,也該還給人家了,我就乾脆住到了兒子家裡。

剛開始和兒媳一起生活,相處得還蠻融洽的,只是在她給我生下孫子後,我們就產生了很多矛盾。

兒媳花錢大手大腳的,非要給孩子用尿不溼,那東西老貴了,我讓她用我自己做的尿布,她說尿布不好,為這事,我們吵得不可開交。

還有她要買奶粉喂孩子,我堅持讓她餵母乳。為這事,我們又爭個不停,總之,矛盾一個接著一個,就是各種不和。

每次我和兒媳產生矛盾,兒子都不問原因,就直接說我不對,一點也不體諒我,讓我傷透了心。

就這樣,日子在吵吵鬧鬧中,過去了3年多,孫子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我說我有時間帶,就別浪費上幼兒園的錢了,反正幼兒園又學不到東西。

兒媳不肯,說什麼不要輸在起跑線上,為這事,我們又大吵一架,氣得我把家裡的電視給砸了。

這時,兒媳竟然讓我兒子做選擇,問我兒子是選我,還是選她。

如果我兒子要留我在這個家,那她就和我兒子離婚,她走。

我委屈地哭喊著,罵兒子沒良心,娶了媳婦忘了娘。

兒子無奈,選擇了離婚,孫子歸兒媳,房子平分,兒媳把一半房款給兒子後,兒子生氣地搬到了公司宿舍住,而我,則變得無家可歸。

我只好去女兒家住,可是,我到了女兒家後才發現,女兒的公婆,已經搬過來一起住了,沒有了我的房間,我只能睡客廳的沙發床。

在女兒家,我很看不慣兩個親家的行為,他們太寵孩子了,把我外孫寵得不成樣子,他想要什麼,就給他買,玩具堆的滿地都是。

有一次,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說了他們幾句,結果人家就不樂意了,還在我女兒女婿面前,數落我。

為此,我們吵了起來,搞女兒、女婿差點為此離了婚。

後來還是鬧到居委會,經居委會的人調解,才平息下來。

居委會的人,跟我談了一下午,我才發現,真是自己做錯了,我不該過多幹涉年輕人的生活,更不應該插手親家的生活。

而且,我還誤解了養兒防老的意思,我以為養老,就該和兒女住在一起,生活在同一個屋子裡,才會幸福。

沒想過大家因為年齡差,會存在各種不同的觀念,因而會產生各種矛盾,是我錯了。

想通這些後,我想到我之前的所作所為,真是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想到我的孫子,我更是難過得幾晚睡不著。

為了孫子,我決定去找前兒媳,求她和我兒子復婚。

我先向前兒媳承認了我的錯誤,並保證,他們復婚後,我不會和他們住在一起,我要在他們住的小區,租個房子住,離他們近一點,彼此有個照應。

兒媳和我兒子本來感情就很好,看我知道錯了,也為了孩子,他們復婚了,還讓我一起住,只是希望我不要過多幹涉他們的事。

我沒答應,我決意要自己租房子住,等到我老到不能動了,別人不願意把房子租給我了,我再回兒子家住,或者上養老院去。

兒子拗不過我,就給我在同一小區裡,租了間一室一廳的房子,租金他出,他每月再給我1000塊生活費,女兒也給1000塊。

他們去上班後,我會去幫他們收拾一下房子,接送孫子上下學。

白天,我還接一點鐘點工的活幹,晚上,就和小區裡的老太太一起遛彎,一起跳廣場舞,不再去摻合孩子們的生活。

到了週末,有時女兒來接我去她家吃飯,有時兒媳叫我回家吃飯,生活過得越來越幸福了,我和兒子們的關係,也越來越融洽。

原來,養老,不是非要和兒女住在一起,而是要保持一定距離,才能過得幸福快樂,安享晚年。

@簡說:謝謝青姨的分享,好在您醒悟過來了,不然真的大家都會不好過。

親情之間

,要遠香近臭,距離產生美

做父母的,在自己還能自理時,能不住在一起,就不要住在一起,老人要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和圈子,過好自己的生活。

有一句話說:“人與人之間最難以逾越的鴻溝,是認知不同。”

認知不同的人,勉強生活在一起,只會互相折磨和消耗。

老一輩有老一輩想要的生活,年輕人有年輕人想要的生活。

彼此間少些接觸,少些指手畫腳,便能相安無事,晚年方能更幸福與快樂

朋友們,你們有什麼好的養老方式嗎?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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