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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公佈調查進展: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5人被捕

簡介調查發現,演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LED熒幕承包商“協興隆”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確保舞臺裝置達到一定安全及質量水準

重量也可以叫做質量嗎

(觀察者網訊)據港媒11日報道,香港警方今天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進展,就今年7月發生的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舞臺事故做出說明。

調查發現,演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LED熒幕承包商“協興隆”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確保舞臺裝置達到一定安全及質量水準;前者更涉嫌為儘快得到演出許可,虛報裝置實際重量。

今早清晨,警方就此案展開拘捕行動,4男1女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等罪名被帶回警署協助調查。被捕5人均為藝能工程及協興隆的職員,包括製作總監、專案經理以及負責舞臺工程的高階監工。

港警公佈調查進展: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5人被捕

今年7月28日,香港男子組合Mirror在香港紅磡體育館舉辦演唱會時發生意外,兩名舞蹈演員被高處墜落的巨型螢幕擊中倒地,演唱會隨即終止。

事故中受傷最嚴重的是舞蹈演員李啟言(阿Mo),其第四節頸椎爆裂,導致脊髓神經受損,最嚴重的後果是下半身永久性癱瘓。此前他已進行兩次大手術,但情況仍未轉好,目前暫時沒有生命危險,仍留醫接受治療。

此事引發公眾對演唱會舞臺設計安全問題的質疑,有20多年從業經驗的資深幕後高層人士稱“香港演唱會史上從未發生過如此嚴重的事故”。 事發當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對事故感到震驚,向傷者致以慰問,並指示相關部門全面調查事件。

8月事故調查小組曾公佈結果,認為當晚墜下大螢幕的鋼索斷裂是由於“金屬疲勞”導致。初步調查顯示,懸掛LED螢幕的其中一條鋼索斷裂,另一條鋼索的吊環螺絲斷裂,導致螢幕墮下。

港警公佈調查進展: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5人被捕

事故發生距今已經過去3個多月,今天(11月11日)下午,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在記者會上公佈該案調查新進展。

警方調查顯示,“藝能工程”系演出總承辦商,負責籌辦、構造舞臺,對舞臺有絕對控制權,在整個表演過程中都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而LED熒幕則由承包商“協興隆”負責安裝、檢查及實際操作。

鍾雅倫表示,目前暫時找不到證據顯示,藝能及協興隆有采取任何措施,確保機械零件達到一定安全及質量水準。而且當這批升降裝置完成安裝後,承包商都沒有安排合格或適當的工程師作詳細檢查,以確保裝置可安全運作。

此外,藝能更涉嫌在呈交予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堅稱“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檔案中,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元件的實際重量。由於申報的重量與實際重量相差非常大,警方相信並非是手誤,亦非量度單位出錯,而是藝能故意誤導康文署,以儘快得到演出許可。

港警公佈調查進展: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5人被捕

譬如,6部LED熒幕的實際重量為9852磅(約合4468。79千克),但藝能卻申報3600磅(1632。93kg),實際重量是申報重量的2。7倍;燈光支架裝置實際重量為5141磅(2331。92kg),但卻申報1080磅(489。88kg),實際重量是申報的4。8倍;鐳射燈實際重量為756磅(342。92kg),但申報200磅(90。72kg),實際重量是申報的3。7倍;八組喇叭實際重量為12240磅(5551。97kg),但申報1600磅(725。75kg),實際重量是申報重量超逾7倍。

鍾雅倫表示,如果藝能交出真實資料,他們需要更多額外的時間和成本,去重新計算紅館天花板的重量分佈,並且需要重新安排天花板支架的部置等,他們未必能趕得上計劃中的第一場演唱會。

警方還公佈了當日出事的LED螢幕在事發早上已出現升降問題,但無人作進一步補救措施。紅館閉路電視中顯示,當天一早協興隆員工曾作出過調校、檢查動作,但事後協興隆並未就此向任何人作出報告,也沒有安排合適的人員及工程師再次檢查涉事LED熒幕。

港警公佈調查進展: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5人被捕

被問及兩家承辦商是否存在長期造假,鍾雅倫表示,兩家公司都曾舉辦及製作演唱會,事故發生後,警方曾檢視過以往紀錄。但由於演唱會完結後,裝置、佈置及機械都會馬上拆走,加上裝置並沒有編號記錄,拆卸後亦不知去向,甚至會轉售至其他工程公司,警方很難證明其他資料的真偽,因此只集中調查本次事故。

鍾雅倫還說,這次事故十分罕見,調查並不容易,牽涉進不少人士及公司。加上因為本次演唱會籌劃接近一年,所以這次調查的資訊量十分龐大,也非常耗時。

在過去3個半月中,警方一共會面70多個證人,包括事發時正在現場的舞蹈演員、音響人員及保安等,一共錄取逾百份口供,也有大量檔案需要審視,還有許多機器需要專家協助檢驗。至於事故是否違反了《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則由勞工及福利局進一步跟進調查。

港媒報道稱,在事故調查報告出爐之際,今早6點香港警方展開拘捕行動,分別在馬鞍山、大角咀、藍田、八鄉及筲箕灣各區拘捕4男1女。

這5人均為藝能及協興隆的職員,包括製作總監、專案經理及負責舞臺工程的高階監工。4名藝能職員涉及“欺詐”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1名協興隆職員則涉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被捕。

鍾雅倫後來在記者會上還表示,這5人目前仍被拘查,但刑事調查仍未完成,今日的拘捕行動只是階段性結果。警方會與律政司及其他執法部門緊密聯絡,一旦有新證據出現,不排除會有下一輪拘捕行動。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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