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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生病住院,兒媳婦想和公公一起去照顧,公公:我在家照顧孫子
- 2023-01-22
別人知道了你的秘密怎麼擺脫
男人都是
“娶了媳婦忘了娘”
,可做婆婆的卻不會讓兒子那麼輕鬆忘記,時不時的總會找些事情來刷存在感。
兒媳婦作為外人,自然成為了婆婆找事的首要物件
,婆媳矛盾也就此而來。
婆媳關係總是繞不開,公公與兒媳婦之間其實也會產生矛盾,更難調和。
這一方面公公和兒媳婦年齡相差過大,
彼此之間隔著好幾個代溝
,想的做的都不能朝一個方向;另一方面兩人性別不同,同住屋簷下難免會碰到,
一旦涉及到隱私問題那麼產生矛盾自然不可避免。
所以女人在處理與
公公的
關係時,
要比處理婆媳關係更加小心翼翼
,一個不慎就會影響到家庭和諧。
尤其是對於多兄弟姐妹家庭,每個人都優先為小家庭考慮,在給老人花錢問題上不相一致,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在利益面前,所謂的兄弟情誼和血緣關係早就被拋之腦後。
矛盾無法化解,則可以用一句話來說明原因:
家庭婆媳不和、公公與兒媳婦不和的原因,就是沒有一個會處事的男人,只會讓矛盾越積越深。
作為丈夫,作為兒子,理應承擔起調和婆媳矛盾的橋樑,
而不是在一旁煽風點火
,讓矛盾進一步激化。
楊先生是河南新鄉人,上面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前不久母親生病住院,
他和兩位姐姐是忙前忙後
,可大哥一家人卻不聞不問,矛盾也由此而產生。
其實不止這次,前幾次母親生病哥嫂也沒拿過一分錢。不拿錢楊先生還覺得沒啥,他們三個湊一湊也能湊得起,
但哥嫂起碼要盡到照顧老人的責任,父母也不止是他們三個人的。
對於楊先生的說法,大嫂劉女士有異議。
婆婆生病之後,丈夫給劉女士打電話告知了情況,讓她去一下醫院。劉女士趕緊穿衣服去了婆婆的住處,在那裡見到了公公。
沒想到公公告訴劉女士他要照顧孩子,讓劉女士一個人去醫院照顧婆婆。
公公的提議讓劉女士無法接受,她覺得起碼得兩人一起去醫院有個照應。
公公解釋兄弟姐妹都在趕來的路上,但劉女士依舊堅持要公公也去
。沒想到劉女士的話讓公公炸了毛,大聲斥責
“你去不去,不去就拉倒!”
由此劉女士與公公之間才產生了矛盾,但這件事說白了兩人都沒有錯:
公公是希望把孫子照顧好後去,劉女士則是怕一個人去了照顧不周。
為了不耽誤婆婆的病情,劉女士又建議讓她姐姐幫忙照顧下孩子,她和公公早點趕去醫院。
但公公過於在乎老二家的孩子,始終表示要親自照顧好
,由此處可以見到老人的偏心。
公公也承認了這個事實,他的確對老二家的孩子偏心一點,
而老人的偏心還不止於此,對幾個親生孩子也是偏心。
劉大姐說當初她和丈夫結婚時,
公公給他們倆的新床都是木板床,連床板都是一塊一塊的沒有連起來。
其餘人家結婚都是買的新床,她得知此事可以說是睡不著,公公家就算再困難也不可能一塊床板都做不起。
丈夫與婆婆之間也爆發過激烈的衝突
,為此劉大姐丈夫得了精神病,於是丈夫與父母之間的關係越來越惡劣。
由此看來,不管劉大姐對公公婆婆怎麼樣,至少她對丈夫是不離不棄的,並沒有因為丈夫得精神病就離開了他。
況且一旦公婆有事情,他們也會第一時間幫忙
,應盡的義務都盡到了。
楊先生聽到這話頓時不樂意了,反問劉大姐
“這麼多年俺媽生病,你們拿過一分錢沒有?拿過沒有?”
劉大姐聽到楊先生的話脾氣也上來了,說起了氣話
“我一分錢都不會拿,我就不管,你們去法院告吧!”
說完還大有與楊先生動手的趨勢。
等到劉先生情緒穩定後,她又問公公
“當初你住院打半個月的針,是誰管的你?誰管的?”
公公則表示劉大姐並沒有照顧他,而是照顧的婆婆。這就有點無理取鬧了,一個人分身乏術,怎麼可能同時照顧到兩個人呢?
說句老實話,兄弟姐妹四個人,就算是老人生病了一人也花不了多少錢。
關於照顧老人問題,
楊先生則說他並不是要大哥大姐出多少錢,只是希望他們盡到照顧老人的責任。
說白了就是楊先生覺得大哥大嫂沒有盡到作為子女的責任,心裡始終憋著一股氣。
劉大姐則不再那麼激動,她表示以後公公婆婆出了什麼事,
她和丈夫該管的也會盡心盡力。
公公則表示以後的日子會一視同仁,幫助幾位子女。說完幾人就決定一起去看望生病的老人。
在醫院老人緊緊地拉住劉大姐女兒的手,
或許是因為生病看透了人生,或許是看在孫女的面上,
劉大姐的婆婆表示以前的矛盾就煙消雲散了,她以後也會與幾位兒媳婦和諧相處。
就事論事,劉大姐本人做得其實挺不錯的,在有事時沒有意氣用事,沒有因為公婆對自己不好而不聞不問。只是老人的偏心是打心眼子裡的,一時半會兒改不了。
婆婆與兒媳婦,公公與兒媳婦之間的矛盾,在每家每戶都有,如果都去計較,幾本書都無法寫完;可如果都不去計較,這事自然也沒有煩惱。
對於多生子家庭,很多時候婆媳矛盾都產生於偏心。
身為父母自然是無法做到一碗水端平的,因為贍養子女本身就是一件感性事件
,不可能如一架天平的兩端做到公公正正,但至少要做到問心無愧。
作為子女則不應該過分依靠於公婆,結婚之後的日子本身就是小兩口過,應該做到自食其力。
父母幫助成家後的子女是出於情分而非義務,即使偏心我們子女也沒有理由去說什麼
,最多記在心裡。
子女贍養老人則屬於法定義務,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管父母待我們如何,該盡的責任還是要盡。無非就是好條件或壞條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