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路遊戲首頁網路遊戲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哪些賠償?大概有多少?

簡介根據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最高金額是多少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開始實施,與此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釋出了一系列配套的司法解釋。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民法典》和司法解釋中對於離婚損害賠償是如何規定的?

我們常常聽說,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第二,與他人同居;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第五,有其他重大錯的。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出現以上情況,都是對無過錯的不忠與不尊重,對於無過錯方來說,都是巨大的傷害。

那麼離婚損害賠償都包括哪些內容呢?根據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所謂“物質賠償”,主要是指一方在重婚、與他人同居期間將財產贈與與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無過錯方的財產損失,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賠償因該贈與行為給其帶來的物質損失。而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主要根據以下幾種因素確定,第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第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第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第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第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第六,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

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全面保障了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更好地實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兩個人在茫茫人海中相識相愛,並結為夫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謂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