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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商家“坑”了?發個朋友圈吐槽,為啥惹上官司又賠錢→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網路遊戲
  • 2022-05-23
簡介”(圖源網路)然而,在張麗發朋友圈的第二天,宏程公司向湖南省郴州市福城公證處申請,保全當日張麗於其朋友圈釋出的四次對該品牌瓷磚出現開裂、破損等問題的九張照片及配文、評論內容

被坑了發什麼朋友圈

很多人喜歡在朋友圈

分享自己的生活、想法

遇到不順心的事

也喜歡在朋友圈抱怨、吐槽一下

不過湖南郴州的張麗(化名)

因為在朋友圈發了幾條吐槽

不僅接到律師和民警的警告

最後還惹上了官司

被要求賠付25000元!

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是這樣的

↓↓↓

朋友圈發“吐槽”接到商家警告

2018年4月,張麗為裝修自己在郴州市嘉禾縣的房屋,在宏程商貿公司購買了某品牌瓷磚(宏程為此品牌瓷磚在嘉禾縣的總經銷商),但一直欠有部分款項未支付。2021年6月,宏程商貿公司將張麗訴至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訴請張麗支付瓷磚款本息。然而雙方協商無果。

隨後,張麗連續四天在朋友圈發文表達自己的憤怒,還配有自己購買瓷磚出現開裂、破損現象的照片:“做生意做的就是人品,出現問題瓷磚店老闆還不管,說有廠家合格證,只要求給錢,不給就算利息,他家的瓷磚出現這問題的有很多家了,這樣的店家誰敢去買啊。”“態度差、人品差。”“少讓別人上當。”

被商家“坑”了?發個朋友圈吐槽,為啥惹上官司又賠錢→

除了在朋友圈釋出訊息,她還在一個有404人的業主群裡“勸誡”大家:“鄰居們,以後可別去這家瓷磚店買瓷磚了,太坑人了,已經坑了好幾家。”“好幾家的瓷磚都有這情況。”

(圖源網路)

被商家“坑”了?發個朋友圈吐槽,為啥惹上官司又賠錢→

然而,在張麗發朋友圈的第二天,宏程公司向湖南省郴州市福城公證處申請,保全當日張麗於其朋友圈釋出的四次對該品牌瓷磚出現開裂、破損等問題的九張照片及配文、評論內容。

第三天,她收到了該品牌店代理律師、民警的警告。法院也打來電話,稱對方已提起訴訟,認為張麗損害該品牌瓷磚的名譽。但張麗表示自己不同意調解。

法院認定侵犯品牌名譽權

經法院審理認定,張麗在其朋友圈及某某館鄰居群內釋出的關於某品牌瓷磚出現開裂、破損等問題的照片及文字內容,均無證據證明是該品牌瓷磚具有質量問題造成。

而張麗釋出的相關資訊,肯定會被其微信好友看到、瞭解。這些表達讓人看了難免會降低對該品牌瓷磚的評價,進而降低其社會地位。因此法院認為,張麗客觀上實施了侵犯該品牌瓷磚名譽權的行為。

法庭上,張麗認為,自己在朋友圈釋出資訊僅是為了發洩個人心情,沒有其他用意。品牌方認為,張麗收到律師及民警的警告後的第三日,仍我行我素,繼續釋出對品牌瓷磚不利的資訊。因此,有理由認為,張麗具有貶低、毀損該品牌瓷磚名譽的主觀惡意。

由此,法院一審判決,張麗需賠償嘉禾縣宏程商貿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5萬元(原告要求賠償10萬元的經濟損失,但法院認為數目過高),支付原告證據保全公證費2000元及原告為本案聘請律師所支付的8000元,共2。5萬元。此外,張麗還需向原告嘉禾縣宏程商貿有限公司道歉並澄清恢復名譽。

張麗隨後進行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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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發無事實的結論

可能涉嫌侵權

現在社交平臺發達,遇到這種需要維權的事情,哪些行為屬於正常的釋出資訊,哪些屬於可能侵犯商家名譽權的行為,應如何正當維權?

被商家“坑”了?發個朋友圈吐槽,為啥惹上官司又賠錢→

關於此類問題,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做出瞭解釋:有證據支援的事實性的描述一般屬於正常的釋出資訊,但如果釋出沒有事實的猜測或者結論就可能涉嫌侵權。

律師提示:釋出維權資訊需要把握尺度。首先,消費者應如實發布有證據可以證實的維權資訊,無證據支援的憑空想象、編造或者誇大事實都是違法的;其次,建議消費者儘量透過向行政機關投訴或者法院起訴等合法方式維權,避免其他自己把握不準的方式,以免讓自己陷入侵權者的尷尬境地。

原標題:《被商家“坑”了?發個朋友圈吐槽,為啥惹上官司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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