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路遊戲首頁網路遊戲

激烈,風神輪胎與經銷商對簿公堂

簡介本案裁判結果:一、被告包頭市坤達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原告風神輪胎(太原)有限公司貨款1335997元,並支付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損失

風神輪胎質量怎麼樣

導讀:

風神輪胎(太原)有限公司與包頭市坤達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有了眉目。

激烈,風神輪胎與經銷商對簿公堂

欠錢不還,質量問題,折讓問題……近日,風神輪胎(太原)有限公司(簡稱為“風神公司”)與被告包頭市坤達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有了眉目。

激烈,風神輪胎與經銷商對簿公堂

事件起源於2014年2月1日,風神公司與被告坤達公司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期間,在多次交易後,截止2017年6月1日,坤達公司尚欠原告貨款3931270元。此後經原告多次催要,坤達公司均以種種理由推託不還,風神公司最終提起訴訟。

被告坤達公司答辯稱:1、本案中,因原告所售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雙方貨款一直未進行最終結算,貨款未支付的原因在原告一方,與答辯人無關;

2、原告起訴的欠款金額為財務掛賬金額,並非實際欠款金額。原告起訴的金額並未核減已經返廠的價值約214萬元的三包輪胎金額,也未核減存放於答辯人庫房的價值約145萬元的三包輪胎金額,所以原告起訴事實及金額與實際情況不符;

3、原告應當對自己生產的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履行退貨退款義務。原告已經確認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並將質量胎拉回,質量胎金額雙方也已一致確認,在此情況下原告應當對掛賬金額進行衝減,並核減庫存質量胎的金額。

經法院查明認定:1、關於三包輪胎數量及折讓金額,已返廠的三包輪胎數量為1812條、折讓價值為2088541元和已確認的庫存三包輪胎數量為311條、折讓價值為506732元。

2、法院認為,在原告未對三包輪胎作出最終確認之前,被告不可以要求原告按照三包政策予以處理。所以,對被告坤達公司的上述主張不予支援。

本案裁判結果:一、被告包頭市坤達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原告風神輪胎(太原)有限公司貨款1335997元,並支付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損失;

二、駁回原告風神輪胎(太原)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