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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簡介即使公司表面上提供產品或服務, 如果傳銷商所賺的大部分收入是來自招募, 而非銷售, 即為金字塔

什麼是金字塔模式

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金字塔計劃的區別是這樣的

金字塔計劃或 “金錢遊戲” 看上去表現得跟直銷公司

一模一樣。金字塔計劃和正

當直銷公司皆提供 “收入良機” 並通常

都 “售賣” 產品或服務, 因此似乎很難區別。

但這兩者之

間卻有個顯著差別。只

要仔細觀察一下, 便不難

分辨。 五顧客原則 - 五顧客原則與 70% 原則一樣均基

於銷售而定。它是指為獲取下線

回報資格, 傳銷商必須發展或維

持最少五位自身加入的活躍

顧客。

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傳銷商必須滿足這兩條原則的要求,公司才合法。無數

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公司已被執法

者關閉。原因如下:

公司提供正當產品或服務但定價過高。也就是說產品價值很低。定期顧客(非傳銷商)因此不願購買。

傳銷商則不介意多付點

錢,因他們的購買能得到 “報酬” (至少他們認為如此)。

在任何直銷模式裡,收入只有兩種可能來源。

它們是 (a) 屬於介紹

更多會員相關的活動 (稱

為 “獵頭” 或 “招

募”) 或 (b) 屬於銷售產品及獲取顧客 (非傳銷商) 相關的直銷活動。“獵頭” 是堆積金字塔的一個典例,

直銷則是正當、合法傳銷模式的典例。如果產品價值寥寥,收入便不會亦不能

從 “屬於銷售產品或獲取顧客

相關活動” 中產生。因此只有另一 可能來源 - “屬於介紹更

多會員相關的活動” 或

“獵頭”。

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底線是當產品對消費者而言無甚價值時, 直銷計劃實際上便成了金字塔。

公司提供正當產品或服務,雖然價格有競爭力, 卻無人願將其售給非加盟的

消費者, 因為回報計劃對 “獵頭

” 的獎勵遠高於對銷售產品或服務的獎勵。人們寧可招募, 而不願銷售。

公司採取 “附加清單”。在附加

清單金字塔裡, 正當產品以不

合理的數量售出。當招進一位

新傳銷商時, 他/她被迫購買成

百上千元的產品,然後被推動重複招募/附加清單過

程。

公司提供的是僅對

傳銷商有價值的產品或服務。

這包括: 用於出售產品或機會的

網站、有聲郵件服務、商業狀

況軟體、培訓等。定期顧客決不會購買這些對其毫

無價值的東西。只

有會員才覺得有價值

, 也只有會員才會購買。

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兩 東西: (a)

產品(或服務) 及 (b) 銷

售輔助。 “銷售輔助” 是指用於

促進公司產品或服務的銷售

或商業建設的東西。其例項包

括商品目錄、說明書、促銷網站、培訓計劃等。這些是支援直銷商業的

完全正當的物品。但由於

這些並不是售予消

費者的產品, 故無銷售回

報。

由於只有傳銷商才購買銷售輔助,屬於銷售輔助

相關的多級回報便幾乎總是假借招募費之名

來支付 - 從而成為金字塔計劃。

在正當直銷計劃中,即使不存在回報計劃,公司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亦按自身價值出售, 正當直銷及多層次營銷公司

為產品銷售 (而非銷售輔助) 提

供報酬。

每份規劃書均描繪了

會員購買公司產品、招募他人重

覆上述過程等的情形 雖創造了一

個巨大的消費者鏈,

卻在網路外無任何銷售。根據當前法規, 這些都屬於金字塔計劃!

金字塔計劃常常令人興奮, 因為有人從中賺了不少錢。但這些錢通通都是從別

人口袋中直接掏出來的

。 沒有正當銷售的產品

, 系統便難以持續。當

所有或大部份收入都出自新加

入者身上時, 招募一旦

減緩或停止, 整個商業便完

全崩潰。

金字塔模式就是多元化經營模式

請記住這一點。當看到一家公司宣稱透過銷售和招募兩 方法為您提供收入良

機時, 您必須要問3個問題:

該公司是否為註冊費 (或第一次強制購買) 支

付佣金, 或將每個加入者計為一個

回報單位? 如是, 則為金字塔。

大部分收入從何而來? 即使公司表

面上提供產品或服務, 如果傳銷商

所賺的大部分收入是來自招募, 而非銷售, 即為金字塔。

假如招募停止的話會如何? 公司或傳銷商還能獲取收入嗎? 在正當公司中, 即使招募減緩或停止, 因顧客仍不斷從當前代理人處購買產品或服務, 故收入仍將持續。如果招募一停, 收入亦停止的話, 即為金字塔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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