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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請注意,個稅有新變化了

簡介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點選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個人所得稅怎麼刪除贍養老人資訊

個稅迎來新變化!

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進一步簡便最佳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誰能享受這個政策?

——需要滿足3個條件

對於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僱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有什麼好處?

——減輕其辦稅負擔

舉個例子,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

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全年算賬,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透過彙算清繳可退稅150元。採用新預扣預繳方法後,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彙算清繳。

也就是說,有部分固定從一處取薪且年收入低於6萬元的納稅人,雖然全年算賬不用繳稅,但因其各月間收入波動較大或者前高後低等原因,年中無法判斷全年所得情況而某一個或幾個月份被預扣預繳了稅款,年度終了後仍需申請退稅。而新辦法後就能免去這種麻煩。

預計年收入將超過6萬元怎麼辦?

如果漲工資了,預計年收入將超過6萬元,怎麼辦呢?

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如扣繳義務人預計本年度發放給其的收入將超過6萬元,納稅人需要納稅記錄或者本人有多處所得合併後全年收入預計超過6萬元等原因,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可在當年1月份稅款扣繳申報前經雙方確認後,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計算並預繳個人所得稅。

假設A單位預計2021年為小周全年發放工資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資發放前和小周確認後,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每月扣繳申報30元稅款。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務必在本月31日前辦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資訊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這有可能會影響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這4種情況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個稅APP端操作步驟如下: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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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你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後點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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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開啟“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資訊;如有修改,可以點選“修改”,資訊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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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資訊,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選“一鍵確認”。

④ 點選“一鍵確認”後,資訊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複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資訊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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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可以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選首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檢視已提交的資訊,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資訊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資訊等,則需點選“待確認”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資訊。

如:需要修改基本資訊:先進入2020年的資訊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選首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後再確認2021年的資訊。

舉例:使用者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選“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資訊,點選“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後返回“待確認”介面,再點選“一鍵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專案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選“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資訊,點選“刪除”,再點選“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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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專案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點選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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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另外,如果沒有下載APP的話,還可以透過電腦網頁端進行操作,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即可進行填報。

群聊超過200人只可透過邀請進群

編輯:李達燊

【來源:東莞日報社i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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