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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吉林省高法釋出黑土地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簡介★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黑土地司法保護五起典型案例1非法佔用農用地案【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車某未經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耕地內取土修路及建大棚

吉林省盜竊累犯如何立案

警示!吉林省高法釋出黑土地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閱 讀 提 示

作為我國黑土地分佈的主要省份之一,吉林省於2018年出臺了全國首部黑土地保護專項法規——《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後於2021年對該條例進行修改,全面加強了黑土地保護體系建設,推動黑土地保護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為切實加強黑土地司法保護,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對社會價值的示範引領作用,《黑土地保護法》正式施行之際,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釋出了黑土地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以期促進在全社會形成依法保護和利用黑土地的良好氛圍。中國自然資源報社·i自然全媒體對相關案例進行了摘編,以供參考。

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黑土地司法保護五起典型案例

1

非法佔用農用地案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車某未經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耕地內取土修路及建大棚。經勘查,被告人車某非法佔用農用地4025。21平方米,其中基本農田5。6畝(3744。12平方米),一般耕地281。09平方米。經鑑定,被告人車某非法佔用的耕地遭到嚴重破壞。案發後,車某家屬已將非法佔用的耕地回填平整到位。

【裁判結果】

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車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已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車某家屬積極採取措施,回填平整耕地。綜合考慮被告人車某的犯罪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當庭自願認罪、土地回填平整等情節。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車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系破壞基本農田的刑事案件。民以食為天,糧以土為本。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關係著中國人能否端牢自己的飯碗。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必須維護好我國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紅線不動搖。車某非法佔用包括基本農田在內的耕地,對黑土地造成嚴重破壞。人民法院要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黑土區生態環境和國家糧食安全,依法打擊破壞黑土地的刑事犯罪。本案對震懾破壞基本農田犯罪,警示教育人民群眾依法經營耕地、保護耕地有重要意義。

2

盜挖黑土案

【基本案情】

2020年,被告人孫某某盜挖長春市二道區某地段建設用地黑土進行販賣牟利。被告人孫某某盜挖黑土後,以每車80元的價格將盜挖的黑土出售給他人,共販賣485車,每車黑土13立方米,共盜挖黑土6305立方米,非法獲利3。88萬元。盜挖黑土後,孫某某又在盜挖黑土後形成的深坑內回填裝修垃圾,非法獲利1。4萬元。經價格認定,被告人孫某某所盜挖黑土價格為5。334萬元。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裁判結果】

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孫某某賠償黑土折價款人民幣5。334萬元(已繳納),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1。4萬元(已繳納),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本案系盜挖黑土的刑事案件。黑土是十分珍貴的土壤資源,保障其可持續利用,對維護黑土資源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義。2018年吉林省出臺了全國首部黑土地保護專項法規——《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對涉及建設專案的黑土資源保護作了明確規定,並明確規定禁止盜挖黑土。《黑土地保護法》規定,禁止盜挖、濫挖和非法買賣黑土;並規定建設專案剝離的黑土應當就近用於新開墾耕地和劣質耕地改良、被汙染耕地的治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復墾等。孫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盜挖建設用地黑土進行販賣,構成盜竊罪,並造成國家黑土資源損失。但其能夠認罪認罰,認罪悔罪,主動上繳非法所得,積極賠償黑土資源損失,並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向公眾賠禮道歉,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本案透過依法嚴厲打擊盜挖黑土行為,對引導社會公眾增強對黑土資源的保護意識,震懾盜挖黑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3

非法採礦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10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梅河口市某村旱田地內非法開採泥炭194。2立方米和331。5立方米,出售獲利,被梅河口市自然資源局處以兩次行政處罰。2021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再次擅自在其租用的梅河口市某村水田地內非法開採泥炭400餘立方米,出售獲利。

【裁判結果】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進行非法採礦造成國家礦產資源被破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礦罪。被告人李某某兩年內曾因非法採礦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非法採礦行為,已達到情節嚴重標準。李某某繫累犯,但能認罪認罰,具結悔過。遂判決李某某犯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收繳違法所得。

【典型意義】

本案系盜採泥炭破壞國家礦產資源的刑事案件。泥炭是珍貴的黑土土壤資源之一,也是我國重要的礦產資源,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經濟價值。吉林東部地區蘊含著豐富的泥炭資源,受經濟利益驅使,擅自開採案件頻發。李某某盜採泥炭的行為,不僅對珍貴礦產資源造成不可恢復的損害,也嚴重破壞了黑土地的土壤結構,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嚴厲打擊盜採泥炭黑土、破壞耕地及國家礦產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和耕地保護紅線,堅決維護國家礦產資源安全。本案對預防盜採泥炭犯罪,引導人民群眾提高黑土地及礦產資源的保護意識具有重要意義。

4

毀壞國家公益林案

【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和2017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以搞養殖業掙錢為目的,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在原承包水池基礎上,私自擴大水池面積、修整水池周邊林地,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造成國有林地大面積毀壞。被告人李某某擅自佔用並改變用途林地面積5。97畝,其中保護等級為二級的國家公益林5。9055畝,其他宜林地0。0645畝。經鑑定,被改變用途的林地土壤層結構達到嚴重毀壞程度,已無法順利更新演替森林植被。

【裁判結果】

吉林省琿春林區基層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國有林地並改變林地用途5。97畝,數量較大,造成被佔用林地嚴重毀壞,其行為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遂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典型意義】

本案系因非法佔用林地導致林地黑土資源破壞的刑事案件。國家級公益林是生態區位極為重要或生態狀況較為脆弱,對國土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以發揮森林生態和社會服務功能為主要經營目的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國家級公益林對涵養水源、保育土壤、保護黑土地整體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黑土地保護法》在加強對耕地保護的同時,亦強調對林地、草原、溼地、河湖等範圍內黑土的保護。李某某非法佔用林地,致使林地範圍內的黑土遭到嚴重破壞,亦破壞了黑土地整體生態環境。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格保護黑土資源所在的林地、草原、溼地、河湖等生態系統,將黑土地司法保護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保護的大格局中。本案對增強人民群眾對林地、草原、溼地、河湖等生態系統中黑土的保護意識,引導自然資源經營者依法經營具有重要意義。

5

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案

【基本案情】

劉某某未經批准辦理用地手續,在遼源市龍山區某村佔用基本農田444平方米建庫房。遼源市自然資源局於2019年4月15日向劉某某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劉某某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遼源市自然資源局依據《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限期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設施、恢復原地貌。劉某某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未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設施、恢復原地貌。遼源市自然資源局向劉某某送達履行行政處罰催告書後,劉某某仍拒絕履行。遼源市自然資源局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裁判結果】

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認為,根據《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專案佔用土地的,必須經縣(市)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審批。本案中,劉某某未經人民政府依法審批辦理用地手續,違反了前述規定,遼源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程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劉某某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設施、恢復原地貌的處罰決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且在行政處罰催告書下達後,仍未按規定時間履行義務,遼源市自然資源局申請依法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援。遂裁定準予強制執行遼源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即拆除被執行人劉某某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設施、恢復原地貌。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支援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人民法院要築牢黑土地司法保護屏障,透過依法及時高效行使審判權,支援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助力打造環境友好、土壤肥沃、永續利用的綠色糧倉,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為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本案對教育引導人民群眾依法履行行政機關處罰決定、合理保護利用耕地具有重要意義。

警示!吉林省高法釋出黑土地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文字編輯:劉超

新媒體編輯:劉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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