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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03年成都3歲小思怡餓死事件,民警翫忽職守,被判刑兩年

簡介而最後小女孩之所以在家中被活活餓死,就是因為團結村派出所一共接到兩次電話,但他們明知道李桂芳家裡有一個三歲的女兒沒人照料,他們卻什麼也沒有做,重要的是他們距離李桂芳家非常近

餓死的人屍檢能查出來嗎

2003年6月21日晚上,住在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西路65號院的居民

總是感覺有點不對勁,他發現家裡有一種特殊的臭味。

一家人找了很長時間都沒有找到臭味的來源,他們還專門找到保潔人員,將家裡打掃一個遍,但仍然沒有除掉臭味,於是他們懷疑臭味可能是來自鄰居家裡。最終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他們認為

應該是3單元1樓25號房間裡傳出的味道。而這個房間,就是一名吸毒單親母親李桂芳和其三歲女兒李思怡的家。

3歲小女孩被餓死在家中

確定臭味來源後,居民就聯絡到家委會主任,主任隨後趕到現場,確定味道就是從這個房間內傳出來的,感覺事情有些不對勁,他們就撥打報警電話。等到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這個房間房門緊鎖,他們沒有辦法開啟,只能爬著下面的防盜網從陽臺進入廚房,然後再從廚房進入房間。進入房間,

民警看到主臥室的門把手被人用繩子給牢牢纏了好幾圈,解下繩子後民警打算推門進去,但感覺裡面有什麼東西擋著,民警用力一推,發現臥室門後面是一具小女孩的屍體。

經法醫鑑定,

死者頭髮已經脫落大部分,腹部和四肢皮革樣化。

經過一系列檢查,法醫並沒有發現小女孩身上有受傷痕跡,透過化驗,也沒有發現

小女孩有中毒的跡象,最終公檢法認為,這個三歲的小女孩是活活餓死的。

屍檢結果出來後,當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介入調查,經過一段時間的分析,真相被警方揭開。

回顧2003年成都3歲小思怡餓死事件,民警翫忽職守,被判刑兩年

女孩母親吸毒後去偷竊,被抓去強制戒毒

原來,

2003年6月4日,有兩個人約李桂芳出去吃飯,吃完飯後三個大人就商量著去金堂縣偷東西換錢。

隨後李桂芳把女兒送回家,為防止女兒從臥室裡跑出來,她專門找到一根繩子纏住臥室門把手,然後鎖上屋門外出。李桂芳雖然有一個女兒,但她並不去找工作賺錢,還有吸毒的壞習慣,還經常和她所謂的朋友偷東西。

將女兒鎖在家裡後,李桂芳就和兩個朋友到達金堂縣,

在超市偷了兩瓶洗髮水。保安發現情況就聯絡到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黃小兵趕到超市將李桂芳帶回調查。

初次接觸李桂芳,黃小兵

一眼就看出李桂芳有吸毒行為,

他把情況反映給副所長王新,得到批准後對李桂芳進行尿檢,

化驗結果為陽性。化驗結果出來後,黃小兵將情況彙報給副所長王新,王新要求對其進行強制戒毒。

6月4日下午5點左右,黃小兵對李桂芳做了一個筆錄,

李桂芳稱自己家裡有一個三歲的女兒沒有人照顧。

黃小兵就將情況彙報給王新,為了確定李桂芳說話的真實性,黃小兵專門向團結村派出所核實情況。當天團結村派出所確實接到黃小兵第一個電話,不過接電話的是在派出所內實習的一名警校在校學生穆羽。後來副所長王新又將情況反映給金堂縣公安局值班領導吳仕見,

吳仕見得知李桂芳家裡有一個無人照顧的女兒時,仍然批准對李桂芳進行強制戒毒。

哀求回家安頓好女兒,民警迴應已落實情況

6月4日晚上10點左右,城郊派出所將李桂芳和另外一名吸毒人員押去成都戒毒所。出發時李桂芳無論如何也不願意上警車,她一直

懇求王新讓她先回到家中把女兒安頓好,結果被押上車。

上車後李桂芳仍然請求讓自己回家把女兒安頓好,再去成都戒毒所。後來李桂芳看到對方不為所動,她又請求

自己不回家也可以,給二姐打個電話就行,讓二姐幫忙照顧一下女兒。

雖然李桂芳一直在哀求對方,但警車上根本沒有人搭理她。

擔心女兒一個人在家裡出事,

李桂芳在車上直接拿頭撞車門,最後王新同意讓李桂芳給其二姐打電話。王新讓警車上的盧曉輝給李桂芳姐姐打電話,結果電話沒打通。

隨後盧曉輝又給團結村派出所值班室打電話,接電話的就是實習警員穆羽。而最後小女孩之所以在家中被活活餓死,就是因為

團結村派出所一共接到兩次電話,但他們明知道李桂芳家裡有一個三歲的女兒沒人照料,他們卻什麼也沒有做,重要的是他們距離李桂芳家非常近。

回顧2003年成都3歲小思怡餓死事件,民警翫忽職守,被判刑兩年

副所長再次確認,民警翫忽職守

2003年6月5日凌晨,李桂芳被安置在戒毒所。王新離開之前,李桂芳專門詢問王新自己女兒是否已經安頓好了,

王新稱他們已經給團結村派出所打電話說明情況了。

看到李桂芳放心,王新一行人就返回金堂縣。6月5日上午9點左右,王新擔心事情出現紕漏,他再次要求黃小兵聯絡到團結村派出所,

黃小兵迴應說自己已經聯絡過團結村派出所。

但事實上,黃小兵說他已經給團結村派出所打過電話,但團結村派出所稱當天沒有接到過黃小兵電話,而電信局也沒有辦法查到黃小兵的電話記錄。

事實證明,當時黃小兵就是沒有給團結村派出所打電話。另外按照相關規定,黃小兵應在三天之內,將李桂芳的《強制戒毒通知書》送到其家屬或者是居住地派出所,

但黃小兵根本就沒有將通知書送過去。直至後來案發後,調查人員還在黃小兵的抽屜裡發現沒有送出去的通知書。

而李桂芳

三歲的女兒李思怡,一個人在家裡被鎖了17天的時間,最終這個三歲的小女孩在家裡無依無靠,活活被餓死。

鄰居描述,小女孩又可愛又懂事

小區的其他居民表示,大家都非常喜歡小思怡,但她的母親沒有工作還吸毒販毒,大家都非常討厭李桂芳,也沒有多少人和李桂芳有來往。

在不少居民的印象中,以前的小思怡非常可愛,總是扎著兩個辮子,看見年輕男的就喊叔叔,看到年輕女的就喊阿姨,看到老人就喊爺爺奶奶。

還有居民表示,因為李桂芳經常出去偷東西吸毒販毒,三歲的小思怡經常被鎖在家裡,有時候她吃不飽飯,就會將胳膊伸出防盜窗和其他的居民要吃的。

回顧2003年成都3歲小思怡餓死事件,民警翫忽職守,被判刑兩年

小思怡之所以在家裡沒有被其他人發現,正是因為當天她被母親鎖在臥室裡。李桂芳為了防止她跑出來,還專門用繩子綁住臥室的門,小思怡即便在主臥室裡向外大聲喊叫,外面的人也根本聽不到。最讓人痛心的是經法醫鑑定,

三歲小思怡的雙腳已經踢腫,臥室門上有好幾道血痕,小思怡的嗓子紅腫,臥室的廚子櫃子都有被翻動過的跡象,這應該是小思怡被餓壞了,想想找吃的。

在臥室的窗戶下面還放著一個小凳子,應該是這個三歲的小思怡打算踩著小凳子,透過窗戶向外面求救,但遺憾的是當時臥室內的窗戶被緊緊關閉著,她根本沒有辦法開啟。

回顧2003年成都3歲小思怡餓死事件,民警翫忽職守,被判刑兩年

誰也沒想到,

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在一個擁有幾千人的社群裡,被關在臥室內17天的時間活活餓死。

在這件事情中,哪怕有一個人比較關心小女孩的情況,或者是落實相關的程式,三歲的小思怡就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這已經不屬於天災,而是屬於人禍。

2004年8月,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審判,

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原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有期徒刑三年,民警黃小兵有期徒刑兩年。

法院宣佈判決結果後,很多老百姓都感覺判決結果不合適,畢竟因為兩個人的疏忽,導致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在家裡被活活餓死,像這種情況,判有期徒刑兩三年,真的有些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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