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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場超採兇猛,別讓交界地帶成為大灣區的傷疤

簡介不讓交界地帶成為“大灣區的一道道傷疤”,不妨從嚴肅處理石場超採亂象開始

邊界地帶是什麼

作者:朱昌俊

家住廣東深圳與惠州交界處的惠陽區新圩鎮南坑村的陳某,家被幾家採石場圍繞,附近揚塵太大,他平時基本不敢開窗。近日,南都週刊記者調查發現,深惠交界處不少採石場涉嫌超量開採,實際開採量往往是審批開採量的兩三倍。裸露的石場與四周綠色的山體形成鮮明對比,成為大灣區的一道道傷疤。另外,不少石場在裝載運輸時存在超載超限行為,造成的揚塵使附近的道路和樹木上都積下了一層塵土。

石場超採兇猛,別讓交界地帶成為大灣區的傷疤

從報道來看,深惠交界處採石場的問題確實不少。比如,當地多個採石場都涉嫌超量開採,像華茂石場2014-2017年度審批的出讓總量應為135萬立方米,但根據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的初步調查,其實際採出量超280萬立方米;再比如,超採帶來了一系列的次生危害,如部分林地遭致破壞,運輸車輛普遍超載導致道路被壓壞,路面塵土飛揚,村民“只能儘量少開門窗”。此外,部分石場在停工通知書釋出後,仍有車輛不停進出拉貨。

總結起來就是,採石場的超採,違反了相關規定,涉嫌國有資產流失,像一些採石場需補交採的礦權出讓收益就高達七百多萬,同時又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這背後或許有一定客觀原因,如當地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礦產資源管理的一些政策法規實施年份過久,為監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難度。但是,這無法為監管部門開脫責任。一者,當地採石場亂象已持續十多年,如果早點重視,不會沒辦法,相關法律法規也可以及早就完善;二者,任由普遍超採多年持續背後,是否存在著“以罰代管”乃至利益輸送現象,也很難不讓人聯想。

事實上,當地不能說對於相關亂象毫無干預。比如,當地7家持證石場中,有5家均曾被行政處罰。但具體緣由多為貨運源頭單位為車輛超標準裝載、配載,對貨運源頭裝載情況不登記統計、不建立貨物裝載臺帳等。這些違法行為當然該依法依規處罰,但忽視對普遍超採的有效遏制,而只對超載等行為進行查處,已然更像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著明顯的避重就輕之嫌。它在客觀上也存在著“以罰代管”之弊,最終是採石場方面交了“保護費”,相關部門拿到了“好處”,但實際的超採、超載及其帶來的環境汙染卻照舊。這顯然並非真正的善治之道。

因此,面對目前的狀況,當地真正需要做的是從源頭遏制超採亂象,對於超採的石場必須及時追繳礦權出讓權收益,同時提升違規開採的成本。該取消開採資格的就應該及時取消。同時,秉著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對於當地揚塵汙染和林地被破壞現象,也應該責令相關採石場進行治理和修復。當然,更重要的是,這一局面的形成,應該要有人負責,其背後有沒有失職瀆職行為,上級部門應該介入嚴查。

值得注意的是,當地位於深惠交界,這種交界地帶的確很容易成為監管盲區。如交界地帶的管轄職權界定往往存在不確定性,部分地方容易淪為“三不管”地帶;而相比周邊大城市的治理力度和標準,這些地方也明顯是“治理窪地”,一些亂象自然就很容易轉移到這些地方,如當地的石場就被指是在深圳和東莞的採石場關停後,“一下子火了起來”。而事實上,從公開報道來看,深惠交界地帶的環保亂象,還遠不只這些。這從一些媒體報道的標題中就能夠直觀感受到——“深圳惠州交界處環保工程成害民工程居民身陷惡臭”“深莞惠交界地帶偷倒垃圾現象猖狂背後系暴利產業鏈”“龍崗、惠州聯合交叉執法查處黃沙河深惠交界段汙水入深問題”,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但是,縱有再多的客觀原因,也不是有關部門不作為的理由,更不能預設交界地帶成為違法違規的“私人王國”。不讓交界地帶成為“大灣區的一道道傷疤”,不妨從嚴肅處理石場超採亂象開始。(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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