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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成本低至1.5元,這樣的瀘州產白酒你敢不敢喝?

簡介酒水低至1.5元成本4.5元瓶,因無標籤被處罰148500元根據近期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瀘龍市監處字〔2022〕77號),2022年3月21日,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瀘州市窖酒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

福堆酒哪裡產

四川省瀘州市是中國酒城,還被授予“世界級白酒產業叢集”稱號,然而,近期瀘州3家白酒企業因為違反《廣告法》、商標侵權、產品包裝無標籤被處罰,而且3家的共同點是產品成本十分低廉,每瓶白酒綜合成本僅有數元。

酒水成本低至1.5元,這樣的瀘州產白酒你敢不敢喝?

每瓶4.8元,宣稱“特供”,被處罰15000元

根據近期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瀘江市監處〔2022〕279號),瀘州市瀘通麴酒廠以4500元的價格定製了印有“特供”字樣的“特曲老酒”外箱包裝、單瓶外包裝及單瓶標籤500套,並於2021年2月4日使用上述包裝生產了印有“特供”字樣的“特曲老酒”340箱(規格:500ml*6盒裝)。瀘州市瀘通麴酒廠稱每瓶價格為4。8元,涉案白酒共計貨值金額9792元。

然而,經查發現,首先,上述產品包裝上標註的生產許可證號與瀘州市瀘通麴酒廠所取得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不一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八項,該酒廠因此被沒收上述特曲老酒 340 件、特曲老酒包裝材料57個、標籤179張,並被罰款人民幣5000元。

其次,瀘州市瀘通麴酒廠未按規定留存生產記錄,未能提供上述“特曲老酒”生產記錄及銷售記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被責令改正,並被警告。

另外,瀘州市瀘通麴酒廠在生產的“特曲老酒”包裝上標註“特供”字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因此被罰款人民幣10000元。

酒水、人工費用2.5元/瓶,被處罰10000元

根據近期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瀘江市監處〔2022〕279號),經查,2020年底,瀘州君國酒莊有限公司與瀘州金盃釀酒廠達成口頭協議,由瀘州君國酒莊有限公司提供酒的包材,瀘州金盃釀酒廠提供酒水進行灌裝,包裝成成品,酒水、人工的費用按2。5元/瓶收取。

而2020 年11月,瀘州君國酒莊有限公司以1。6元/個的價格購買了3000個酒瓶(含酒蓋),以1。8元/套的價格印製了標籤、酒盒、手提袋、紙箱等共計500件包材,用於包裝生產成品

酒水成本低至1.5元,這樣的瀘州產白酒你敢不敢喝?

2022 年1月25日,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瀘酒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對當事人開展檢查,在瀘州金盃釀酒廠倉庫內發現有已包裝完的成品

酒水成本低至1.5元,這樣的瀘州產白酒你敢不敢喝?

607件,且該酒包裝與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

酒水成本低至1.5元,這樣的瀘州產白酒你敢不敢喝?

近似。

最終,瀘州金盃釀酒廠因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被罰款10000元。

酒水低至1.5元成本4.5元/瓶,因無標籤被處罰148500元

根據近期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瀘龍市監處字〔2022〕77號),2022年3月21日,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瀘州市窖酒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堆放有大量已生產的無標籤預包裝成品白酒。

經查明,瀘州市窖酒有限公司共購進包裝材料酒瓶12720個,單價1。8元/個,購進金額22896元;購進瓶蓋12630個,單價0。8元/個,購進金額10104元;購進外包裝箱1100個,單價2。4元/個,購進金額2640元。當事人生產該批次無標籤預包裝白酒的酒水成本價約1。5 元/瓶;生產成本價:玻瓶+瓶蓋+酒水+外包裝箱=4。5元/瓶,規格6瓶/件,即27元/件。瀘州市窖酒有限公司共使用上述材料生產該批次無標籤預包裝白酒1100件,貨值金額為29700元。

最終,瀘州市窖酒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十一)項,屬生產無標籤預包裝食品違法行為,因此被沒收違法生產的 1092 件無標籤預包裝白酒,違法生產原材料6300 個玻璃空瓶,6360個瓶蓋,並被罰款148500元。(來源:每日食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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