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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1萬元!濰坊開出首張“反詐”罰單

簡介對此,坊子公安分局反詐民警提醒廣大市民,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妥善保管個人的手機卡、銀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成為電信網路詐騙的幫兇,若發現買賣“兩卡”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為什麼罰單上沒寫罰款

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近日,坊子區的徐某欲從網上進行貸款,為謀求貸款,明知違法的他仍將手機卡郵寄給不法分子,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提供作案工具。12月15日凌晨,坊子公安分局將嫌疑人徐某抓獲。次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相關規定,坊子公安分局對徐某處以罰款10000元。據悉,這是自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實施後,我市公安機關開出的首張“反詐”罰單。

罰款1萬元!濰坊開出首張“反詐”罰單

近日,坊子公安分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戰中心獲取線索,轄區居民徐某於12月5日在坊子新區移動營業廳辦理的一張手機卡存在涉詐風險。經過深度研判,民警發現該卡系外省一起電詐案件的作案手機號碼,涉案金額達50000餘元。

掌握案情後,坊子公安分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戰中心立即會同坊子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坊子公安分局恆安派出所展開聯合調查,並於12月15日凌晨將徐某抓捕歸案,徐某對其非法出借手機卡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訊問得知,前幾日,徐某在上網時發現網路貸款平臺的利息很低,一時見錢眼開的他便想要進行網貸。為順利獲貸,徐某根據不法分子的要求,辦理了一張新手機卡並郵寄至指定地址。在辦卡時,工作人員雖再三提醒徐某不得將卡出租、出借、出售,但被利益衝昏頭腦的徐某在明知違法情況下,仍將手機卡郵寄給不法分子,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提供作案工具。

12月16日,坊子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對徐某處以罰款10000元。據悉,這是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實施後,坊子公安分局成功辦理的首起非法出借電話卡案件,也是我市公安機關開出的首張適用新法的行政罰單。

對此,坊子公安分局反詐民警提醒廣大市民,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妥善保管個人的手機卡、銀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成為電信網路詐騙的幫兇,若發現買賣“兩卡”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益閣/文圖

【來源:濰坊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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