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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檢普法小課堂|我喜歡玩槍,有罪嗎?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網頁遊戲
  • 2023-02-07
簡介非法持有或私藏軍用槍支1支以上的、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1支以上的、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槍支2支以上的、軍用子彈20發以上的、氣槍鉛彈1000發以上的、其他非軍用子彈200發以上的,這些情形均可以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

檢察官可以持槍嗎

君子愛槍

GUN

非法持有槍支罪

玩之守法

甲是槍支愛好者,經常在網上查看了解各種槍械的資訊。有一次透過微信搜尋添加了某個槍械討論群,在群裡認識了志同道合的好友乙。

一天,甲收到乙的資訊約線下見面,到約定地點後兩人相談甚歡,分開時覺得投緣的乙到車後座拿了一把槍送給甲。甲收到禮物很高興,將槍拿回家收藏。不久,甲私藏槍支的行為被公安機關查獲,開啟甲家的書房門,裡面還有各種琳琅滿目的與槍支有關的收藏品。經鑑定,從甲家中繳獲的物品中,有一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支。甲因此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了刑罰。

01

槍支危害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個人愛好了。甲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槍支彈藥在我們國家一直是受到嚴格管控的,因為只要稍不留神,槍支就容易釀成大禍。2020年4月廣東增城一名男子持自制手槍欲傷害他人,民警接報出警時,該男子用手槍向民警開槍,最終被警方擊斃,不治身亡;2021年7月湖北洪湖市一小區發生持槍傷人案,致一人受傷。在和平年代,仍不時有這樣的持槍傷人案件發生,可見槍支、彈藥極具危害性,一旦失控很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為了維護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嚴格管制槍支、彈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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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礎定義

那“槍支、彈藥”是怎麼定義的呢?去小攤販那裡買一支玩具槍和一包塑膠散彈就算是非法持有槍支了嗎?因為愛好收集了一顆彈殼就是非法持有彈藥了嗎?不是哦,檢察官告訴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彈藥,是指含有火藥、炸藥或其他裝填物,爆炸後能對目標起毀傷作用或完成其他戰術任務的軍械物品。

非法持有或私藏軍用槍支1支以上的、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1支以上的、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槍支2支以上的、軍用子彈20發以上的、氣槍鉛彈1000發以上的、其他非軍用子彈200發以上的,這些情形均可以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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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自首從輕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非法持有或私藏槍支、彈藥的,應立即將非法持有或私藏的槍支、彈藥上交公安機關。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非法槍支、彈藥的,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坪檢普法小課堂|我喜歡玩槍,有罪嗎?

愛好槍支沒有錯,非法持有易成罪。槍支彈藥實危險,主動上繳保周全。不要在釀成大禍後才追悔莫及。

作者 / 大頭魚

編輯 / 周子烽

2022年48期|總第1229期

原標題:《坪檢普法小課堂|我喜歡玩槍,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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