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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簡介1600多年前,十六國時期的漢國(後改稱前趙)君主劉粲政權,內政混亂,經濟凋敝,主管財政的官員動足了腦筋,“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但是,國家收賦稅依然使用以八十為一百的“八十陌”錢,這相當於國家購買支付強制壓價,在錢上

黃帝發明了什麼和指南車

之前看到一篇文章聊《紅樓夢》裡的月錢制度,以賈府中各丫頭的月例銀來說,級別高一點的襲人的月例是一兩銀,而級別略低一點的晴雯則是一吊錢。

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大部分讀者都知道,一吊錢即一千枚銅錢,俗稱一貫。通常情況下,一兩銀子可以兌換一千枚制錢,那麼襲人和晴雯的月例銀是一樣的咯?而且,《紅樓夢》成書於乾隆年間,銀賤錢貴,有可能一兩銀只能兌換到

800

文錢,這樣說來,一等丫鬟比二等丫鬟月錢還少,這可似乎不太合乎常理, 小說來源於生活,作者曹雪芹怎麼可能會犯這種錯誤呢?文章分析大約晴雯領到的是私鑄錢,又或者是前朝舊錢,總之,晴雯領到手的一吊錢和正常一吊錢是不等價的。

其實,這裡忽略了古代貨幣史中的一個概念

——

短陌

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什麼是短陌?陌,通“

”。短陌是指以不足實數一百而當百錢使用的錢。與之相對的是足陌,一百文錢稱為一陌或是足陌。而超過平時習慣(平均情況)的短陌數又不足一百文的錢稱為“長錢”。

葛洪

《抱朴子·微旨》的一句:

“取人長錢,還人短陌。”

有一種“佔人便宜”的即視感。

短陌這種現象,上至東漢,下至清朝,長期存在於古代社會的貨幣領域。而且,短陌隨時代和地方的不同而時有變化。

北朝

時已較普遍。唐代原用足陌,但憲宗時每貫又少20文。歐陽修《歸田錄》中說“用錢之法,自五代以來,以七十七為百,謂之省陌,”貨幣流通中發生這種“省陌”現象,其實由於是銅錢數量短缺的緣故。

隨著古代商業流通發展,對貨幣的需求量逐漸增加,然而受銅礦開採量的限制,官府所鑄造的銅錢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於是,很長的歷史階段,民間也私鑄銅錢。無論是官造,還是私鑄,古人都曾經在銅錢上“做手腳”。

1600

多年前,十六國時期的漢國(後改稱前趙)君主劉粲政權,內政混亂,經濟凋敝,主管財政的官員動足了腦筋,“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但是,國家收賦稅依然使用以八十為一百的“八十陌”錢,這相當於國家購買支付強制壓價,在錢上面動歪腦筋,飲鴆止渴,做了個壞示範。

發展到梁武帝大同末年,竟以三十五為百。盛唐時期,恢復了足錢,到唐末,以八十五為百。五代時又多次減少。到了宋朝初期沿用舊朝制度,規定以七十七為百,有那麼一句話“天下承用,公私出納皆然”,這就是宋朝的“省陌制”。

可見省陌剛產生時,是對正常的錢幣制度的一種破壞,但後來行用既久,竟由封建王朝明確規定而成為合法的了。

省陌制產生的原因,是鑄幣的短缺,在亂世之中,不僅鑄幣減少,還會有許多人以銅錢、鐵錢熔鑄兵器或其他器具。以不足一百的錢充作一百,無形中降低了物價。

古代官方在錢幣上“做手腳”是完全公開化的行政行為。官方以不足額錢

流通市場,

解了一時之“渴”。

而宋代短陌制除了“省陌”外還有兩種型別

一是行陌,二是市陌。“行陌”是各行各業自定的短陌,因行業區分

各不相同,“市陌”是各地在不同情況下的短陌,

形式很多。

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如宋人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中《 都市錢陌》記載:“都市錢陌,官用七十七, 街市通用七十五。魚肉菜七十二陌,金銀七十四,珠珍、僱婢妮、買蟲蟻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短長使用。”

其中,“官用七十七”是“省陌”,可以用之與官方結算;“街市通用七十五”是當時東京的“市陌”結算標準;其後,魚肉菜行、金銀行、服務業以及書寫潤格等,都有各行業的“短陌”標準。很暈吧,宋代的行陌、市陌,完全是民間所為,支付標準繁縟複雜,不利於商業的發展流通,對於普通百姓也是種剝削。

南宋末年,面臨

壓境的宋王朝退避江南,內外交困,財政捉襟見肘。遂大肆鼓鑄各類鐵錢,既應急於

通貨膨脹

、戰事頻繁導致的國庫空虛,也有效地阻止銅錢北流入金、蒙。

因通貨膨脹,政府鑄行了虛值錢牌,分銅、鉛兩種,呈條形,上端有圓穿,這種奇特形制,堪比先秦刀、布幣。正面鑄“臨安府行用”五字楷書,銅牌背銘“準二佰文省”,“準三佰文省”及“準五佰文省”等,鉛質面額較低。記“準一十文省”“準四十文省”等。

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準”為“平”的意思,“省”意“省陌”,意思是古代錢幣以百數計,一百者謂之足陌,不足百數作為一百者稱之“省陌”。

《宋史》記載:宋帝南渡,杭州自建都後,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升為府,南宋150餘年,一直名為臨安府。“景定年鑄文曰景定元寶,朝省因錢法不通,杭城增造焊錫牌,以便行用”。當時發行大面額紙幣會子,不便找零,臨安府又嚴禁銅錢出城門,銅錢流通量不足,催生了“牌帖”的面世。然而曇花一現的錢牌終因國運不祥,搜刮民脂怨聲載道,很快就遭到商民的拒用。《宋史·度宗本紀》記有鹹淳元年(公元1265年)七月,“督州縣嚴錢法,禁民間用牌帖(錢牌)”的頒令。

目前發現的面值有十文、二十文、六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數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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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來再以清朝為例:

康熙年間的高士奇《天祿識餘》載:“今京師以三十三文為一百,近更減至三十文為一百。”

也是康熙時期,施閏章《蠖齋詩話》說:“今京師

……

三十文當一百。”

咸豐時期福格《聽雨叢談》:“今都中

……

率以制錢五十文謂之京錢一百。”

光緒年間李虹若《朝市叢載》:“五十京錢當一吊。”

晴雯的一吊錢和襲人的一兩銀一樣多?是《紅樓夢》的bug嗎?

所以不要認真的以為一吊

=1000

文,也不存在二等丫鬟月錢比一等丫鬟月錢多,只是古代人的經濟賬我們不那麼熟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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