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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簡介在古代希臘,城邦是每個人生存的基礎和依賴,公民的身份決定了個體的權利和義務

polis是什麼意思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理念溯源

國家、社會、共同體是人類歷史上久己存在的形式,從現代學科的角度來看,它們有著各自的內涵和外延。不過,近至英法資產階級革命,遠溯古代希臘,都將國家與社會的概念混同起來進行討論。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就國家這一概念的界定而言,西方古代和近代早期,曾經出現過不同的內涵,包括古希臘的城邦、古代羅馬的共和國以及文藝復興時期的民族國家等。

從歷史現實來看,古代的政治共同體形式不僅與現代人生活的政治共同體存在著極大的差別,即便同屬古代的希臘和羅馬,也因地域、傳統等的不同,呈現出各自的態勢和特點。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古希臘的城邦與近代的國家相比較,無論是面積還是人口方面都很小。它往往以某一個城市為中心,覆蓋周圍的鄉郊。各城邦之間比較封閉,居民只是本邦的公民,如果去往其他城邦,便會失去本邦的庇護,甚至可能成為外邦的奴隸。

因此,出生地城邦便是居民生活的處所,他們的政治、經濟、宗教、文化等活動均在城邦內進行。與這種城邦制度緊密聯絡的是城邦中嚴格的階級劃分和公民身份。

古希臘城邦的人可分為三個主要階級:奴隸、外邦居民和公民。作為古代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的奴隸在希臘城邦中人數不少,以雅典為例,全體居民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奴隸,多為戰爭中的俘虜或債務奴役。

這些奴隸在城邦中毫無政治地位而言,不具備公民的資格,更不用說政治上的地位和權利了。城邦中另一個群體即外邦居民,他們是離開自己的母邦而往來或生活在其他城邦的人。最初這些人屬於過境的商人,但後來也有一些人留在異邦從事手工業或其他商業活動。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由於當時的希臘並不存在任何的歸化形式,所以儘管這些人可能數代居留於此,但仍然不被視為這個城邦的公民。他們是自由人,卻不能享有公民的特權,更不得參與城邦的政治生活。只有那些出生在這個城邦的人才可以享有公民權。

最初公民許可權定在城市居民中的成年男性家長,鄉鎮和農村的居民是非公民,而在公民家庭裡的婦女和兒童雖然是自由人,但不享有政治上的權利。對希臘人來說,公民權不僅僅意味著被承認為一個城邦的成員,更重要的是它使一個人獲得了參與政治生活或者參加公共事務的資格。

公民的這種身份或資格不是一種佔有權,而是某種被分享的東西;它不是指一個人的權利為法律所保障,而更像是取得一個家庭的成員資格。

因此,在希臘人的理念中,政治生活或公共事務是城邦的首要之事,“政治問題就是去發現每一種人或每個階級的人應當在一個健全的社會中處於什麼樣的地位,而所謂健全的社會,在這裡是指一個社會被建構得可以使所有具有重要意義的社會工作都得以持續展開。”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與希臘城邦的自守、規模的適度和公民權利的狹隘相比,古代羅馬國家從起源之初就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如果說希臘城邦的繁榮來自它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和城邦理念的話,那麼它的衰敗同樣與此相關。

愛琴海密接的邊界以及城邦的政治分散性使得城邦的領域限定在狹窄範圍之內,這讓它失去了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和可能性。而就在希臘城邦發展繁榮之時,義大利的臺伯河也產生了一個小的國家—羅馬。

最初,它只是由幾個古老的部落形成的一個初具形態的共同體形式。此後,隨著它與周邊的拉丁人、埃特魯里亞人等的不斷爭戰而逐漸壯大擴充套件。

早期羅馬的社會最初是由兩個不同的等級構成,即貴族(以及他們的食客)和平民。貴族來自原來的氏族部落,他們享有最高的權力,可以參加部族大會,參與宗教或政治事務等。而與貴族相對應的,則是平民階層。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這也是羅馬社會與希臘城邦有所不同的一個地方。早期的平民很顯然是在氏族貴族,也就是羅馬公社之外的一個羅馬居民集團。他們一般居住在遠離城市的山坡之外,雖然可以經營商業和有自己的財產,但他們並不能像貴族那樣享有政治權利,因此不可以參加大會,甚至不可以在軍中服役。

但是,隨著羅馬手工業和商業的日益發展,一些部落成員離開本部落外出謀生,而外邦人或者戰敗者也逐漸成為羅馬城的移民,為這個階級注入了新鮮的血液。漸漸地,平民中出現了富有之人。

他們不滿足於地位的底下,開始向舊貴族靠攏,之後他們又為了爭取政治上的平等權利而展開了持續的鬥爭。到公元前6世紀左右,平民才獲得了加入市民階層的資格,成為城邦的公民。

塞爾維烏斯·圖裡烏斯的改革,使羅馬國家的發展進入到了一個重要的階段。他把羅馬的全部自由居民,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以財產為標準分為五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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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等級由財產十萬阿斯(assia)以上的人組成,此後則以二萬五千阿斯為階梯遞減,最後的等級即第五級則是一萬二千五百或一萬一千阿斯。

如果財產少於此的,則是“不入級”的人(infra classem),這些人被稱作proletarrii(無產者,這個詞來自proles,即後裔),也就是說,這些人沒有財產,只有孩子。

這樣,以財產為基礎,塞爾維烏斯建立起了百人團(centuria)制度。

第一等級的人組成80個步兵百人團,再加上舊貴族與平民中的新貴構成的18個騎兵百人團,他們擁有步兵的全套重武裝(頭盔、愷甲、盾牌等),並居於軍團的前列;

第二等級中派出20個團,加上木匠、軍械匠及其他製造武器的工匠組成的2個百人團;

第三等級和第四等級各構成20個團;第五等級組成30個百人團;其餘無產者組成1個團,總計193個團。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百人團(centuria)是軍事上的戰術單位,同時也成為投票單位,以它們為基礎構成了“百人團會議”或“百人團大會”。

很顯然,百人團既是軍事制度,又是政治制度,它建立在財產佔有狀況的基礎之上。塞爾維烏斯的改革,不僅平民得以加入軍隊並享有一定的政治權利,又確保了無論是氏族或財產意義上都屬於高等級公民的貴族在政治決策方面的主導權。

伴隨著羅馬政治制度的發展與穩定,羅馬逐漸走上了征服之路。同時,羅馬的公民權利也漸漸延伸,先是給予外族貴族,此後逐漸擴大到一般平民。

從城邦到共和國:古羅馬政治共同體思想研究

在羅馬的歷史中,公民權利是隻有羅馬市民才能享有的政治權利,因此,公民身份極為重要,它既包含了古老的血緣、氏族、宗教等多重含義,又包括政治上的權利。

羅馬的“國家”(civitas)這一概念首先指的是政治聯合體。從詞源上來看,這個詞出自cio-這個詞根,意思為“召集”;其名詞civis,意為“被召集者”,即“公民一戰士”;將這些戰士集合起來,便構成了軍隊或戰鬥團體。

同時,civitas這個詞還指代共和國(republic),它突破了城邦的狹隘界限,記錄了一個不斷擴張的國家;人民則是羅馬公民的集合體,它並非隨意集合起來的人群,而是基於一致的、共同的利益和目標結合在一起的團體。

因此,這是一個不同於希臘人的城邦(polis)概念的拉丁化的表述,也是繼polis之後,西方歷史上又一個重要的國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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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整體城邦觀

在西方的歷史上,從古希臘到中世紀,盛行的是整體主義的國家觀。這種觀點視國家為一個整體,國家的利益高於個人;個人只有融合於、依託於國家,對國家盡義務,才可以實現自己的權利。

在古代希臘,城邦是每個人生存的基礎和依賴,公民的身份決定了個體的權利和義務。一個人離開了自己的城邦,不僅沒有了公民身份,甚至可能喪失人身自由,淪為奴隸。因此,人們很容易從心理上依附於城邦,並將自身看做城邦的一部分。

他們相信城邦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雖然它由一個個的人組成,但其存在與利益要高於個人;個人必須依附於城邦才能生存、享有權利。與這種整體國家觀相關,古希臘的思想家們往往將政治與道德聯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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