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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諧音怎麼說太平天國文書避諱制度的形成| 天堂諧音_ _ _ _ _ _
- 2021-05-26
天堂諧音怎麼說
太平天國文書避諱制度的形成
在太平天國起義準備時期,拜上帝會為了保密或故示神秘,使用了一些隱語。其中如“三星”“禾王”“禾乃”等,後來便成為對洪秀全、楊秀清的避諱敬稱,不得隨意使用。隨著洪秀全在東鄉登極和永安封王,“王”字成為必須避諱的字,遇“王”字則改為“黃”字。
太平天國明文規定避諱字樣,始見於辛開元年(1851年)十月二十五日《永安封王詔》:“天父”才是真神,才是上,才是帝,才是爺,“天父天兄”才是聖,其餘不得僭越;呼稱天王洪秀全“為主則止”,不宜稱上稱聖,免致“冒犯天父天兄”;左輔、右弼、前導、後護各軍師,也不得稱為王爺,乃分別封為東、南、西、北王。
太平天國初期,避諱制度比較寬鬆,除“上帝爺火華”名諱必須謹避、嚴禁人名寓意僭竊之外,其天王與首義諸王姓名均不避諱。如,為避諱“爺火華”,《太平條規》“堆火”避“火”作“堆燒”,《頒行詔書》“華夏”改為“中夏”;為防止人名寓意僭竊,參加金田團營的首義人員蒙得恩,“本名上升,因敬拜上帝,上字犯諱,改名得天,復因天字崇隆無比,故又改名得恩”。現存各種太平天國印書的辛開元年與壬子二年(1852年)刻本,出現了大量的“秀”“全”“清”“朝”“貴”“雲”“山”“達”“開”等字,臨文不諱,可見初期文書避諱較為粗疏。
癸好三年(1853年)二月,太平天國定都天京之後,洪秀全、楊秀清等高高在上,脫離群眾,功臣勳舊,封官晉爵,等級森嚴不可逾越,避諱制度也日趨嚴密。當年新刻的太平官書,如《太平救世歌》《三字經》《見天京於金陵論》《貶妖穴為罪隸論》等,其中的人名張潮楷、劉海珊、周際瑲等,便是分別避蕭朝貴、馮雲山、韋昌輝諱而改,再者補天侯李俊良本名俊昌、定胡侯李來芳本名開芳、鎮國侯盧賢拔本名賢達、滅胡侯黃益芸本名益雲,各避北、翼、南王名諱而改之。
受過歐美文化薰陶的洪仁王幹,曾在《資政新篇》中明確指出,“爺火華乃猶太土音,譯即自由者之意”,並主張“上帝之名,永不必諱”。可是隨著太平天國日益封建化,他屈從於落後的思想觀念,在其所著《軍次實錄》中,改“華”為“花”,並且將前代帝王概貶為侯,寫“唐玄侯(宗)”“明太侯(祖)”,改前代官名蘇州府知府為“蘇州郡知郡”。如此大規模的看似毫無意義的避諱,體現出太平天國後期為維繫渙散的人心而不斷加強王權的威嚴,由此我們也看到太平天國正一步步走下坡路。
太平天國文書避諱制度的方法與種類
太平天國在早期顯示出了強烈的反傳統文化的意識,但實際上,在其政權建立的過程中,卻將凝聚著幾千年封建等級思想的避諱制度完全繼承下來,比之前代,太平天國時期的避諱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其範圍之廣、方法之繁、種類之多令人咂舌。
一、太平天國文書避諱制度的方法
研究太平天國時期的文獻資料,可以總結出多種避諱方法。吳良祚先生在其大作《太平天國避諱方法探略》(《浙江學刊》,1988年第2期)中介紹了改字、減筆、加筆、空字、省字、刪略、析字、合字、改音、諧音、衍義、改偏旁十二種方法,此處筆者就其中較為典型的改字、減筆、空字、諧音四種方法詳細闡釋。
1。改字法
所謂改字法,就是以同義字、近義字等來代替應避諱之字,這是避諱最常用的方法。太平天國時期,“皇上帝”三字為宗教避諱字,《欽定前遺詔聖書·馬太傳福音書》中“進貢皇帝”改為“供納侯長”,“屬皇帝之物進之皇上”改為“屬侯長之物進之侯長”,可見“皇帝”諱作“侯長”。太平天國印書中,《行軍總要》“敗兵”諱作“勝兵”,《天朝田畝制度》“喪事”叫作“喜事”,《天兄聖旨》“避兇”謂之“避吉”,都是用反義字來代替避諱字。
2。減筆法
所謂減筆法,就是在寫字刻書時遇到應避諱的字不改不空,而將該字少寫一筆兩筆,表示自己並未直書該字,是改了字的,但又不影響讀者對文意的理解。太平天國“神後”之“神”作“伸”或“申”,“北王”改作“背土”,沈姓去水為尤,都是利用了減筆改字的方法。乙榮五年(1855年)十一月初二日恩赦李俊良過錯與祁萬如、胡瑲祥死罪詔:“木俊良,錯非裝,革伊職,任伊常。不萬如食煙,因鬼人心纏,今黜伊為奴,改正可上天。古瑲祥,煙亦因鬼迷人腸,黜伊為奴心醒悟,再加修煉轉天堂。”其中,“李”作“木”,“祁”作“不”,“胡”作“古”,亦屬減筆改字之例。然這種方法易造成原義不明,給人的理解造成困難。
3。空字法
所謂空字法,就是在書寫中遇有應避諱的字不寫。空字的辦法也有多種:(1)空一格;(2)打一空圍口;(3)省略此字;(4)寫一“某”字,表示原字空而不寫;(5)寫一“諱”字,亦空原字之意。《建天京於金陵論》宋永保文:“命我主天王掃除妖孽,拯民於水火之中,得享天堂,建都於金陵之地。近者得以沾其膏澤,遠者亦欲得所依歸。”其中“天堂,建都於”處五字佔七格,是因為“得享天堂”之下原有“之福”二字,因犯幼主洪天貴福名諱省去,這是空字法的一個典型例子。由於後人排版印刷等不注意,很多空字法的應用不能準確辨認。
4。諧音法
所謂諧音法,就是用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詞來替代。《天父詩》七十五:“爾想上天莫瞞天,瞞天一定有冤牽,不信且看枉而景,第九天條千萬千。”一百O六:“朕妻朕兒體爺心,頭頂大罪是姦淫,不信且看陣中養,上帝一怒即降臨。”其中,“枉而景”是辛開元年七月以“逆令雙重”之罪被殺的黃以鎮的貶稱,“陣中養”是甲寅四年(1854年)因犯第七天條受誅的陳宗揚的貶稱,“黃以鎮”作“枉而景”,“陳宗揚”作“陣中養”,就是用諧音法避諱的體現。由此可見,諧音法也是太平天國避諱制度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太平天國文書避諱制度的種類
太平天國時期的避諱字數量龐大,考諸現存的太平天國文獻資料,查有實據的太平天國避諱字就有上百個,因此,給這些避諱字以科學分類就顯得十分必要。不同的劃分標準有不同的分類結果,筆者此處按照吳良祚先生的分類方法,按避諱字的性質將其大體分為四類,即宗教避諱、封建避諱、惡意避諱和迷信避諱,下面一一闡述。
1。宗教避諱
宗教避諱,就是由於宗教信仰和宗教禁忌而產生的避諱。恩格斯說過:“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時代從人們關於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圍的外部自然的錯誤的、最原始的觀念中產生的。”太平天國時期,由於太平天國以上帝教立國,實行政教合一,所以宗教避諱成為太平天國時期最早出現的一類避諱,也是太平天國避諱中最受重視的一類避諱,連洪秀全本人都要恪遵。洪秀全原名“火秀”,因與天父“爺火華”名字中一字相同,為維護天父尊嚴而改名“秀全”;為了敬避“皇上帝爺火華”諱,他自己為“王”為“主”而止,避不稱“皇”稱“帝”;幼主叫他“爹”而不稱“爺”;臣下也不能稱他為“上”。可見,太平天國宗教避諱是其避諱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得到了相當的重視。
2。封建避諱
封建避諱,是指出於對國君和父祖的尊敬或畏忌而產生的避諱,主要是避國諱。歷代避諱字之載入文書、著於法令者,大抵以帝王廟諱御名為主,避皇親國戚諱者為數寥寥。而太平天國不但避天王、幼主、君王父名諱,而且避天王諸子和首義諸王名諱,避諱之嚴格為前代所無。“君”“王”作為太平天國避諱字,是大家所熟悉的。但是,一般只知“君”而不知“臣”,只知“王”而不知“後”。《欽定敬避字樣》中記載:“臣,天父、天兄、天王、幼主統下之人方是臣,前代列侯屬下之人不得稱臣,概以下字稱之。”“後”之作為避諱字,也可在文獻中查得:《創世傳》和《馬太傳福音書》中,“王后”諱作“貴聘”“侯聘”;《欽定英傑歸真》中“後梭”諱作“筱翟”;《聖差言行傳》中,“天后”諱作“添筱”“天厚”。透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太平天國的封建避諱是十分嚴苛的。
3。惡意避諱
惡意避諱,是指因嫌惡而產生的避諱。因為階級的利益和偏見,太平天國所嫌惡的與清政府恰好相反。太平天國以清朝統治者為妖,凡稱“神”“仙”“君”“王”’者概斥為妖,如甘王廟謂之“甘妖廟”,“九仙廟”諱稱“九妖廟”,“龍”指“東海龍妖”,要避惡諱作“隆”,如黑龍江改“烏隆江”。並且,天王在癸好三年降詔:“貶‘北燕’(即北京,諱‘京’字而改)為‘妖穴’,且妖有罪地亦因之有罪,故並貶直隸省為罪隸省。”太平天國還把“韃”和“咸豐”等字加反犬旁,將“菩薩”惡諱作“該殺”,連歇後語都改作“泥該殺過河,自身難保”。這些做法都體現了太平天國統治者對清政府的憎惡,也從側面反映了當時鬥爭的殘酷。
4。迷信避諱
迷信避諱與惡意避諱相類似而又有區別,相似之處是二者都不是對尊者名諱的敬避;不同之處在於惡意避諱因嫌惡而避,迷信避諱因迷忌而避。太平天國農民革命者的迷信意識濃厚,這類避諱字比比皆是。太平軍傷員叫“能人”,其中有官職的將佐或稱“能將”,軍中設“能人館”。太平天國避諱“傷”字,崇信上帝全能,而傷員諱改“能人”,同稱“能”,包含了褒揚尊敬之意。《欽定舊遺詔聖書》凡“死”“亡”“卒”“崩”均改為“升”,或作“昇天”,還把“死日”改“忌日”,“死前”為“生前”。這都體現了太平天國對生死命運的迷信。太平天國諱“敗”為“勝”,《行軍總要》記載:“浮橋之頭,預點司炮兄弟在彼埋伏,預備兄弟勝兵,有妖跟後,開放炮火,以阻妖魔來路。”此處“勝兵”實為“敗兵”。由上可見,迷信避諱體現出太平天國的愚昧和思想的侷限性。
太平天國實行避諱制度,原本出於農民進行反清王朝鬥爭的需要。但是這種禮俗,植根於農民經濟的土壤,浸透了封建宗法與三綱五常的毒素,表現了太平天國農民革命者思想意識的落後面,很快就成為建立新王朝的一種手段。隨著太平天國政權後期日益封建化,其文書避諱制度也愈加嚴苛。
避諱是中國社會的一種傳統陋習,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中留下了獨特的蹤跡。無數事例說明,避諱是受封建禮教文化、等級觀念等影響而形成的,避諱文化一旦羽翼豐滿起來,它又會反過來對社會生活各方面產生很大的制約作用,太平天國的避諱制度亦是如此。(王雲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