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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曝光!騎車不戴頭盔!
- 2022-01-18
騎車子帶頭盔嗎
騎車要戴好頭盔!
戴好頭盔!戴好頭盔!!
蜀黍每天“苦口婆心”地勸導大家
但還是有人不聽勸!
頭盔
不是戴給交警看的
而是為了你的人身安全
晉城公安交警鄭重提示:
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
未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的
專項整治行動從未間斷過!
一旦被查獲
“後果”全新升級
【除“五選一”處罰套餐
(文章後附套餐詳情)
新增加一項:
必須佩戴上頭盔才可離開】
還不戴?
那我們,路口見!
不管載人或是被載
都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蜀黍不光要嚴查
還要持續曝光他們!
違法地點:澤州路
違法地點:澤州路
違法地點:苑北路
違法地點:苑北路
違法地點:苑北路
違法地點:苑北路
違法地點:苑北路
違法地點:四中崗
違法地點:蘭花城
違法地點:蘭花城
違法地點:八中崗
違法地點:八中崗
違法地點:八中崗
違法地點:金華崗
違法地點:金華崗
違法地點:金華崗
違法地點:金華崗
違法地點:澤州
違法地點:澤州
違法地點:高平
違法地點:高平
違法地點:高平
違法地點:陽城
違法地點:陽城
違法地點:陽城
違法地點:陽城
違法地點:陵川
違法地點:陵川
違法地點:陵川
違法地點:沁水
違法地點:沁水
違法地點:沁水
違法地點:沁水
有沒有你認識的人?
讓他來認領“大頭貼”了!
五選一處罰套餐再來複習一下
↓↓↓
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
不戴安全頭盔
交通違法行為
“五選一”處罰教育套餐
一、按照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進行處罰。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六十八條第五項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或者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正向騎坐的,處二十元罰款。
第七十三條第四項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頭盔的,處五十元罰款。
二、協助路面交警體驗式執勤半小時。
對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阻、糾正。
三、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八條第五項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或者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正向騎坐的,處二十元罰款。第七十三條第四項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頭盔的,處五十元罰款。
頭盔的重要性:摩托車駕駛員和乘車人在沒有戴頭盔的情況下,身體各部位受傷機率最高的是頭部,約佔64。8%,頭部受傷主要是顱底骨折和腦挫傷。據有關研究結果表明: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率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5倍。這充分說明了頭盔有非常明顯的保護作用。因此對於騎行者來說,一個好的頭盔相當於保命符。
四、朋友圈曝光點贊。
違法當事人可以選擇將自己交通違法的時間、地點和違法行為發到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的違法行為,警示朋友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並要集夠30個贊。統一格式:“XX月XX日,我在XXX街實施了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我承諾以後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出行,幸‘盔’有你!”
五、關注晉城交警微信公眾號觀看事故案例片。
違法當事人可在現場交警的引導下,透過關注晉城交警微信公眾號觀看事故案例,從中受到震撼和教育。
晉城公安交警提醒大家
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
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直以來都是交警蜀黍嚴查的重點之一
不想被依法查處
只有一個方法:遵規守法
畢竟
把你曝光在這裡
就“不好看”了嘛
原標題:《曝光!曝光!騎車不戴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