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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女人傾訴:復婚該不該領證

簡介當事人:黃女士 32歲,復婚不扯證,把我當保姆我們結婚3年,發現他和下屬玩曖昧,我全職帶孩子在家

兩個人離婚復婚還要辦事嗎

復不復婚不過一個形式,重要嗎?復了他會更愛你?

這是很多人的想法,當初離了,現在又要復,復婚那張紙重要嗎?復了還是過不下去呢?

也有很多人抱著觀望的態度,離婚不離家,關係緩和的話,再領證。

今天瀟堯採訪了兩位當事人,聽聽她們的故事。

2個女人傾訴:復婚該不該領證

當事人:周女士 45,賭氣離婚,為了孩子離婚不離家

我和前夫16年賭氣離婚,離婚不離家,當時考慮兒子面臨中考。

他今年46歲,我42。我們的離婚條件是婚前的一套小房子歸他,婚後買的大房子/價值1200萬歸我,兒子15歲,撫養權歸我,每月一萬撫養費到兒子18歲,還有一百萬現金明年給我。

他搬出去2個月又回來要求復婚,後來因為工作忙沒有去民政局辦理手續。

我看出來他不捨得放棄財產也覺得會複合,我也從未對外宣稱離婚,日子和往長一樣,只是我不再去囉嗦他什麼。

當我覺得這樣的日子不錯後,有個朋友忽然來問我,他在外面說我們離婚了,還看到了小他12歲的女友。

我一想到他和小女友在一起就難受,離婚後也有人追求過我,都被我拒絕,耽誤了很多時間和機會。

我忽然明白了,我們是真的離婚了,我還在期待什麼,我只是為孩子不分開住。

男人是理性的動物,當沒有婚姻契約的捆綁,他們明白是怎麼回事!

周女士也下決心,放下過去,走向新的開始!

2個女人傾訴:復婚該不該領證

當事人:黃女士 32歲,復婚不扯證,把我當保姆

我們結婚3年,發現他和下屬玩曖昧,我全職帶孩子在家。

發現端倪我就要他上交工資卡。後面他還是有辦法把工資轉出去花,我就提出了離婚。

我們沒什麼共同財產,家人讓我把孩子留給他,以便我以後好找。

我真是捨不得可愛的寶寶。

搬出去一週我又回去了,寶寶發燒,上吐下瀉。作為媽媽我自責,難過。

在婆婆的全解下,我同意復婚,但先不領證看他表現。

在這期間,他確實表現不錯。

或許是寶寶,拉近了彼此的心。

再一次無意間,我聽說他們公司準備上市,他可以入股,覺得是個好事,因為我知道不領證彼此財產在法律上還是各自的。

藉著寶寶快生日了,我們從新領證了。

黃女士說:女人要懂得及時止損,也要懂得為自己謀取屬於自己的利益。適當要懂法,用法律保護自己。

瀟堯結語:

生活沒有彩排,每時每刻都是現場直播,學會活在當下的女人最美。

2個女人傾訴:復婚該不該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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