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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賬!威脅拒繳會費後,美又指責WTO法官判案少補貼高

簡介第一財經記者從核心渠道獲知,在當地時間22日,WTO爭端解決機制會議期間,美國代表團提出了一項被其稱為“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問題”–上訴機構法官的薪酬結構問題

7000瑞士法郎等於多少人民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距離上訴機構可能出現的停擺之日僅剩不到三週時間,美國對世貿組織(WTO)的指控卻繼續升級,美方還使出了“看家本領”:查賬。

第一財經記者從核心渠道獲知,在當地時間22日,WTO爭端解決機制會議期間,美國代表團提出了一項被其稱為“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問題”–上訴機構法官的薪酬結構問題。

美國副貿易代表、美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Shea)在該會議上指出,WTO的該薪酬結構對上訴機構成員形成了激勵機制:他們年收入超過30萬瑞士法郎(30。1萬美元左右,約為212萬人民幣),而他們在上訴案件上花費更多時間,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加班費。

值得指出的是,這是美國在WTO例會場合提出美國有可能不會批准WTO在2020和2021年兩年期預算10天后,再次針對WTO的財務問題,特別是上訴機構的財務問題發表看法。

實際上,當下WTO已經面臨多重停擺危機,不僅僅是上訴機構停擺這麼簡單:首先,在12月10日,如兩位現任上訴機構法官離職,而上訴機構無法展開納新活動,則上訴機構將停擺;其次,如美方在12月31日前不能透過WTO2020年的預算,考慮到WTO在此方面是採取共識原則,美方的阻礙行為將導致WTO暫停2020年的工作,後果無法設想。

美國前貿易代表、美國威凱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資深國際合夥人巴爾舍夫斯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指出,不允許上訴機構任命新法官以及說可能不透過WTO預算的行為,會讓人覺得這屆美國政府是在試圖“讓這個組織捱餓”(stave the organization)。

查賬!威脅拒繳會費後,美又指責WTO法官判案少補貼高

美國查賬WTO上訴機構法官薪酬情況

如前所述,此前美國在近期WTO召開的預算會議上稱,對上訴機構的預算表示擔憂,並認為有些資金恐被挪用。

第一財經記者查閱WTO資料庫顯示,2019年WTO預算為1。97億瑞士法郎,其中最大出資來自美國,出資金額為2270萬瑞士法郎(2280萬美元)。2018年WTO的預算也是這一規模。據悉對於2020和2021年的預算,WTO也希望維持在這一規模。

目前尚不清楚美國在此方面的威脅將有何實際效果:WTO預算委員會將在11月27日再次召開會議討論這一問題。不過由於預算案必須由WTO的164個成員方全部批准才能放行,如美國執意阻攔,這有可能導致WTO在2020年出現停轉現象。

在11月22日,美方又拿出了更多對上訴機構的質疑。

美方指出,在1995年時,上訴機構法官拿到的固定費用為7000瑞士法郎/每月。到了2019年,該固定費用加上每月的行政費用,使上訴機構法官每月拿到手的金額大約為9415瑞士法郎,且在工作日,上訴機構法官的工作日薪還有783瑞士法郎/每日。

美方指出,這意味著上訴機構法官的年收入超過30萬瑞士法郎,這比WTO副總幹事的收入要高得多,而WTO副總幹事是個全職崗位,上訴機構法官卻是擔任的是兼職職位。

此外,在日內瓦期間,上訴機構法官每日膳食和住宿津貼為374瑞士法郎;當然法官們也可以選擇每月領取3000瑞士法郎的住房補貼和每天150瑞士法郎的用餐補貼。

美國代表指出,據他們瞭解,近幾年來,儘管平均每個上訴機構法官只進行了八天的聽證會,但每個法官的平均日津貼通常都超過了4000瑞士法郎。

同時,美方也提出,為一個在日內瓦每年就呆十幾天的人,花著全體WTO成員方的錢,為他提供一個在日內瓦的全年公寓,美方不認為這種行為是合理的。

美國代表總結道,上訴機構法官每年在拿著30萬瑞士法郎做著兼職工作的同時,每年上訴機構做出的判決也就在5-6件。

為此,美國質疑這種薪酬機制產生激勵機制是否恰當:在這種激勵機制下,花在上訴案件上的時間越多,補償就越多。而對於那些已經離職但仍在對上訴案件進行判決的前法官而言,這些好處可能更為可觀,而這一現象對WTO的財務造成了重大影響。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美方在會議上詢問,在沒有適當監督的情況下,WTO各成員方是否默許了這種破壞而非促進爭端迅速解決的薪金結構,並表示希望各成員方對此進行反思。

WTO成員反駁美方質疑

歐盟代表對美方做出了有理有節的反駁。歐盟指出,只有在有一個上訴機構,且該機構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有關薪酬的討論才有意義。

歐盟並表示,希望WTO各成員方可以同意啟動新法官的甄選程式,而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還可以討論新法官的薪酬問題。

歐盟進一步指出,無論如何,自1995年以來,上訴機構成員的每日費用和津貼僅增加了30%,且基本薪酬結構保持不變,此外法官們也不會獲得退休金或其他福利。薪酬應維持到一定水平,來能吸引最優秀的候選人。

中方則指出,這是WTO成員首次在爭端解決會議上提出有關上訴機構成員的費用問題,而這一問題應該在WTO總理事會和預算委員會中予以討論。

中方表示,與其他國際司法機構相比,目前對上訴機構法官的補貼,遠遠低於他們在其他國際司法機構中的同行,且與其他提供類似服務(例如商業和投資仲裁)的裁決人相比,上訴機構成員的薪酬低得多。

還有不到三週上訴機構就要停擺

除了繼續給上訴機構“挑刺”之外,美方此次再次表示,無法支援117個WTO成員方就儘快開啟上訴機構法官甄選程式的提案。

此次,墨西哥代表發言指出,這已經是其第29次作為代表提出聯合方案,呼籲儘快開啟上訴法官甄選程式,而現在距離美國籍法官格雷厄姆和印度籍法官巴提亞(Ujal Singh Bhatia)的任期結束僅有18天時間了,需儘快應對目前的6個空缺職位問題。

上訴機構是WTO體系中負責裁決貿易爭端的“最高法院”。根據相關法律,WTO上訴機構常設7位法官。但近年來,由於美國在上訴機構啟動法官納新、連任程式方面的蓄意阻撓,從2018年1月起,上訴機構僅剩三位大法官,分別來自中國、美國和印度,三人也是上訴機構能夠運作的底線。

其中,格雷厄姆和巴提亞的任期均將於2019年12月10月到期,而中國籍法官趙宏的任期將在明年11月結束。這意味著屆時該上訴機構將僅剩一位法官,如無法在此之前啟動納新程式,該機構將癱瘓。

有20多個WTO成員方在會議上發言並強調了儘快打破任命新法國方面僵局的重要性:目前有超過70%的成員方都支援聯合提案。

“凜冬將至。” 挪威在發言中指出,從WTO成立之日起已經將近25年,然上訴機構很快將不再能夠運作,這似乎都不像真的。

令人感到擔憂的是,若上訴機構癱瘓,大部分的WTO上訴案件將變成死迴圈,通常敗訴方都會選擇對專家組的報告提出上訴,而在上訴機構癱瘓情況下,該申訴將永遠無法得到終審,敗訴一方也可以隨意否決專家組報告,而不受任何約束。

巴爾舍夫斯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若到12月中旬還看不到上訴機構任命新法官,對於國際貿易而言,這將是非常混亂的, 這意味著將沒有規則、沒有法律、沒有標準、沒有一致性,該(WTO)系統沒有可靠性,且將醞釀系統中的災難性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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