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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江蘇母親在雞棚將女兒吊死,面對審訊滿臉不屑:我什麼都沒做

簡介警方在提交起訴的時候,並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也沒有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張娟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她不喜歡這個問題

雞吊死說明了什麼

14年江蘇母親在雞棚將女兒吊死,面對審訊滿臉不屑:我什麼都沒做

2014八月中旬,正值江蘇省大興村,一位女子正在休憩,一位女子在自家門前停下腳步,停下了警車。

一名警員從車裡跑了出來,衝入屋內,一把抓住那名女子,用手銬將其拷了起來,當她感覺到手心傳來的陣陣涼意時,這名女子終於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她仰著腦袋,奮力地想要從警方手中逃脫:“

“你們幹什麼!我什麼都沒做,為什麼要抓我?”

警方將她抓在手裡,沉聲道:“所有的證據都清清楚楚,你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好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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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獲

女人還在掙扎:“我沒有動手,你抓錯人了!”

那民警無視她的辯解,將她往門口一推,然後按上了警車,把她送到了派出所。

這個女人是什麼人?這是怎麼回事?怎麼就被警方給抓了?這個殘酷的事實是什麼?

這件事要追溯到2014年八月十一日的中午,江蘇省海門市,張大爺剛剛結束了一天的勞作,提著一堆的菜從地中走了出來,他很累,恨不得早點回去睡覺。

14年江蘇母親在雞棚將女兒吊死,面對審訊滿臉不屑:我什麼都沒做

張老伯

不過,經過雞舍的那一刻,他才猛地意識到不對勁,自己家的屋頂上,掛著一個類似於玩具的東西。

張爺爺還當這只是一場玩笑,等他靠近了之後,這哪裡是什麼娃娃,分明就是一個身披短裙的少女!

張老頭“啊”了一嗓子,他被嚇壞了,面無血色的往後倒退了幾步,險些摔倒在地,他拔腿就往外衝,嘴裡還不停的大喊道:“快救我!

村民們聞訊趕來,看到這慘不忍睹的一幕,那名女子的臉已經變得慘不忍睹,她的腦袋被綁在了一條繩子上,所有人都報警了。

海門市公安局在得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就派人去了,當民警來到現場時,發現那名女子被吊在了一塊木樁上,身上綁著兩條繩索,渾身上下都是鮮血。

警方將女童放下,驗屍官給她做了驗屍,結果表明,這個孩子才四歲左右,這個年齡,應該是初出茅廬,對外面的一切都很新奇。

一條年輕的生命就這麼死去了,臨死之前她是怎麼想到的?少女脖子上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傷疤,顯然是被人用繩子絞斷的。

那個少女究竟是被什麼人殺死的?所有的警員都感到惋惜,又是懊悔,又是憤怒,因為兇手殺死了一個無辜的孩子,所以,他們認為這是一起惡性的謀殺。

他們調查了案發地點,在一根繩索上找到了疑似的指印,並在雞舍周圍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腳印。

很有可能,就是眼前的人!警方將這枚手印拿來化驗,透過 DNA對比,發現這枚手印的擁有者名叫張娟,曾經有過毒品犯罪記錄,可讓他們震驚的是,張娟竟然是她的媽媽!

這是什麼情況?警方都傻眼了,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兇手就是張娟,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個媽媽,能捨得殺自己的孩子?警方看著這一幕,都覺得不可思議。

警方調取了八月十一日雞舍附近的監視器,在距離雞舍500多米外找到了一個與張娟相似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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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技術對比,這個女子正是張娟,警方調查到,那天凌晨四點左右,張娟駕駛著一輛摩托車,通過了監視器,朝著養雞場的位置行駛而來,非常的蹊蹺!

民警看到張娟騎著一輛電瓶車從裡面走了出去,等她下車的時候,她才驚愕地看到,那個年輕的女孩兒已經消失了,車上的人竟然是張娟。

張娟的嫌疑更大了,這半個小時,她一定是害死了自己的孩子!警方很快就來到了張娟的家中,一把抓住了她。

這是一樁離奇的案子,警方的心裡都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張娟為何要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難道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此時,張娟媽媽把情況告訴了警察:

“我前些日子去看望張娟,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我們在她家鬧了一架,鬧了一場,鬧得不可開交,她把碗都砸了,我實在忍不住,就走了。”

在警方的質問下,張娟矢口否認自己是兇手,嘴裡還唸叨著:“我沒有幹什麼,是你把人弄丟了。”

張娟的檔案表明,她沉溺於吸毒,在2010和2012兩次被羈押。

而在她的父親,則是在2012被勒令戒除三年,但是,她並沒有完全恢復,依舊是一個癮君子,那麼,她是不是也在犯罪的過程中,服用過毒品?警方給張娟做了驗血和尿檢。

張娟的身體裡,有一種叫做苯丙胺的物質,說明她近期吸毒,隨後,警方對張娟家裡進行了徹底的檢查,找到了一些關於藥物的線索。

張娟的幾位好友也告訴警方,張娟的確是吸毒,而且還是一個“癮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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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久之前就嗑藥了,我們幾個人都想勸她,可是她就是不肯,當媽媽之後,她還是繼續嗑藥,而且還越來越嚴重!”

各種跡象表明,張娟就是殺人的罪魁禍首,在場的所有民警都驚呆了,他們不願意接受這樣殘酷的現實,可是張娟卻不願意說自己就是殺人的罪魁禍首。

如果張娟不說話,沒有足夠的證據,那麼她就不可能被判刑,所以這案子就是一個“不認罪”的案子,警方也就沒有辦法用單邊的證據來指控張娟。

現在,張娟殺害她的證據只有三個,首先,她脖子上的繩索和她的足跡,都是張娟的。

第二,張娟上過監視器,她和自己的閨女一同前往雞舍,結果只有她一個人回去,事發後,周圍的人也都跟警察確認過。

第三,她被一根繩索給絞死了,而張娟的手印也在這條線上。

此時,警方得知張娟的老公,主動跟他們說,前段時間張娟總跟他說:「我討厭我的小孩,她既是拖油瓶,又是惡魔,如果能讓她消失該多好!」

她的老公補充道:“她吸毒後,會產生很多的妄想,變得非常狂暴,甚至會失去理智,還會胡鬧,不過我也沒有多想,只是想著她會逐漸地從吸毒中恢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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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聲驚動了警方,張娟的心裡開始扭曲,產生了一種錯覺,難道那天她吸毒之後,神智不清,就把自己的閨女給害死了?

如此一來,案情的本質將會改變,法庭在判決時也會將毒品問題納入考量。

可是,張娟就是死也不會承認,甚至還一臉鄙夷地表示,她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警方有些頭疼,拿出一串證據,張娟沒有吭聲,低頭不語,似乎是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化驗報告是真的,張娟肯定是吸毒了。

張娟在法庭上表示:“我當時情緒很差,時常有自殺的念頭,還把戒指給吞了,每當發生這樣的事,我的腦子裡就會一片空白,完全記不起自己曾經幹了些什麼。”

警察認為,服用藥物過度導致張娟出現某種心理問題,但她一直不肯認罪,極有可能是在發病過程中殺害了自己的孩子,所以不屬於蓄意殺人。

怎麼能確定張娟有問題?於是,警方開始聯絡其他地方的派出所,想要尋找相關的線索,並與心理健康部門取得了聯絡。

警方在他們的幫助下,對張娟進行了心理測試,發現張娟由於長期吸毒,出現了一些心理問題。

不過,這個病症和一般的精神病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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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生病的過程中,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很清醒,很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換句話說,張娟在殺害自己的孩子時,已經明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據此,警方認定,張娟應當承擔全部刑事責任,並構成了蓄意謀殺,並且,其精神失常是由於服用毒品造成的。

張娟終於接受了這個事實,在警察的逼供下,她才勉強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出來,在她媽媽離開之後,張娟就抱著她4歲的小女孩出門,騎著一輛摩托車在村子裡轉來轉去。

不過張娟的情緒並沒有因此而變得好起來,反倒是越來越生氣,此時,她的閨女嚷嚷著要回去,聽到她的喊叫,張娟心中越發的惱火,在經過了一處雞舍的時候,她突然起了一個惡毒的想法。

她一把將自己的閨女從車上拉下來,她的哭聲越來越大,嘴裡還在哀嚎:“娘,我們回去!”然而張娟卻不管不顧,手上的活兒也不停,直接將繩索往雞舍旁邊的一根木棍上一圈。

接著,他把小女娃的脖子纏了兩個,把她提了上來,小丫頭哇哇大叫,拼命的想要反抗,但張娟就是不放。

就這麼在張老頭的雞舍上,將那孩子給絞死了,然後若無其事的回到了家裡。

她沒有驚慌,也沒有愧疚,而是安心地呆在家裡,一點也沒有逃避的念頭,這讓警方很是心疼,本來應該是一個快樂的童年,結果被媽媽絞了脖子。

這個小孩有哪些錯誤?張娟簡直就是一個毫無情感可言的妖孽!

因此,在2014年四月二十二日,警方以蓄意謀殺罪名起訴了法庭,而張娟的辯護人則在這時表示,如此倉促的判決不能成立,應當對張娟進行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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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

警方對張娟的智商進行了測試,沒有查出張娟的精神有問題,而測試的時候,她的智商只有92,是個很普通的數字。

張娟在接受了所有的檢測後,一切都很正常,沒有任何的異樣,就像一個普通人一樣,只是在警察提到毒品和謀殺她的時候,她會極力反抗,像是在迴避這個問題。

藥物雖然會讓她的情緒失控,讓她的情緒失控,但她還是能夠控制自己的行動和思維的,她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麼,也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

所以,心理疾病並不能作為她無罪的藉口,而檢驗報告也表明,張娟是一個有著清醒意識的普通人,她明明知道吸毒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卻偏偏要吸毒,而且還屢試不爽。

根據資料顯示,她具有自主的意志和自主的能力,對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負有全部的刑事責任,法庭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她是蓄意謀殺。

張娟的罪行已經得到了證實,而且,她的罪行很重,按照有關的法律,應該被判死刑。

張娟說她懷孕了,所有人都很驚訝,這個轉變讓所有人都瞠目結舌。

由於有關的法規,不能判決一個懷孕婦女,不管她怎麼懷孕,都不能執行死刑,而被告有罪,但是她腹中的胎兒卻是無辜的。

當然,一旦發生了意外,這種規則也就失效了,張娟被抓住的時候,並沒有說出懷孕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所有人都不清楚的原因。

警方在提交起訴的時候,並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也沒有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張娟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她不喜歡這個問題?

從她的表現來看,她並不是很愛自己的兒子,她把自己的兒子當成了惡魔,恨不得把自己當成一個拖油瓶,《刑事訴訟法》裡,凡是涉及到案子的案子,都要向法庭提交。

在法庭上,南通市中院的一名審判員,將案卷翻閱了一遍,終於確定了張娟的身世,不過,張娟一開始並沒有解釋,也沒有進行任何的防護,導致了胎兒的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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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張娟因為流產而無法作為懷孕罪進行判決,但在199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中,有一條規定,在監獄服刑期間,婦女即使在監獄內墮胎,也可以視為懷孕,不能執行死刑。

張娟被抓住後,就出現了墮胎現象,這意味著她沒有被判死刑,這算是一種仁慈的做法,但所有人都為那個已經死亡的少女感到憤慨,自己的母親殺害了自己的孩子,難道還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

如此冷酷無情的殺人犯,是否應當嚴厲懲處?張娟的下場會是什麼?

南通市法院在對案件進行深入的剖析和論證後,重新進行了認真的審判,認為張娟用繩索將自己的女兒絞死,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構成了蓄意謀殺。

但由於其心理疾病、曾經懷孕等諸多因素,被判15年監禁,並被剝奪政治權利5年。

法庭上,張娟的眼睛已經溼潤了,她怎麼會流淚?他是在懊悔自己害死了自己的女兒,還是在坐牢裡等著自己?這件事,我們誰也不知道。

或許在她眼裡,自己的孩子就是她的一切,殺了她,就像是毀掉了什麼。

天下之母,誰不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幸福地長大,張娟在殺了自己的女兒之後,究竟是怎麼想的?我們不願意想到最糟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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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哭

他更願意去相信,張娟是被吸毒給感染了,失去了理智,導致了不可挽救的後果,而這都是吸毒造成的。

可是,就算所有的過錯都歸咎於藥物,張娟也要為這個孩子的死亡負責,毒品會影響她的身體和精神,讓她成為一個癮君子,張娟明明知自己的身體會受到傷害,可是她還是無法剋制自己的衝動。

她被勒令戒除,卻並未完全擺脫,毒品是一種很恐怖的東西,更是一種心靈上的恐懼,張娟自甘下賤,殺害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連最起碼的道德底線都沒有了。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應該堅持一個對錯的觀念,堅持自己的原則,堅守自己的原則,不要做出任何傷害他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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