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單機遊戲首頁單機遊戲

“羊了個羊”是不是“詐了個騙”?

簡介網路遊戲經營者透過遊戲平臺自行釋出廣告或者接受他人委託釋出廣告時,應當承擔相應的稽核管理義務,不能進行虛假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釋出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以及宣揚色情、賭博、暴力等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的內容

續命是什麼網路用語

最近,

一款名為“羊了個羊”的遊戲火了。

“第一關閉眼過,

第二關玩到閉眼都過不去。”

該遊戲憑藉讓人“上頭”的玩法,

吸引大量網友參與。

“羊了個羊”是不是“詐了個騙”?

隨著遊戲的爆火,

各種質疑聲音也隨之而來:

有玩家直稱其是“詐騙遊戲”,

故意設定高難度,

以此誘導玩家分享或看廣告“續命”;

有玩家認為其植入廣告

“吃相”太難看,

背後滿是“套路”

……

“羊了個羊”是不是“詐了個騙”?

那麼,

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這款遊戲?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裴銀州的專業解讀!

“羊了個羊”是不是“詐了個騙”?

從民事角度來講,“欺詐”一般是指行為人故意欺騙他人,使對方陷入錯誤判斷,並基於此錯誤判斷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從刑事角度來講,“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雖然該遊戲通關率極低,很多玩家都卡在了第二關,需要透過轉發分享、看廣告領取道具的方式進行復活,但現有資訊不足以證明該遊戲經營者曾向玩家推送欺詐資訊;從轉發分享或觀看廣告的路徑及使用規則來看,上述復活方式僅是參與遊戲的可選項,而非必選項;該遊戲也不存在騙取玩家財物的情況,因此,難以認定存在欺詐或詐騙行為。

在遊戲中植入廣告

有什麼法律規定?

網路遊戲經營者透過遊戲平臺自行釋出廣告或者接受他人委託釋出廣告時,應當承擔相應的稽核管理義務,不能進行虛假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釋出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以及宣揚色情、賭博、暴力等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的內容。同時,一些網路遊戲平臺會在協議條款中強調,公司對於使用者經公司釋出的廣告、展示而購買、取得的產品、資訊或資料,不承擔任何責任,這種企圖用其提供的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與責任,意圖使消費者不得追究其任何法律責任的條款,屬無效條款。

隨著“羊了個羊”的走紅,

還有人利用玩家追求通關的急切心態,

在網路平臺提供遊戲代打或外掛服務。

法報君提醒:

玩遊戲使用外掛或找代玩存在風險。遊戲外掛實際上是針對網路遊戲軟體的作弊性程式。對於製售、銷售外掛牟利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常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侵犯著作權罪或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等。一般遊戲平臺會在協議中禁止玩家使用外掛、進行代打、代練等行為,如出現上述情況,遊戲平臺有權對此類賬號進行封號處理。

文字:羅聰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