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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萬元修復“不良徵信記錄”,能成功嗎?

  • 由 芝士法律人在上海 發表于 單機遊戲
  • 2022-10-20
簡介一審法院認為,雙方的協議中只約定了“徵信報告解讀、徵信記錄申訴諮詢”兩項服務,並未約定“不良徵信記錄刪除”,且該公司已經為其提供了徵信記錄異議申訴,只是申訴未成功,因此對玲玲要求全額退款要求不予支援

徵信和大資料可以修復嗎

我們都知道,徵信記錄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日常我們申請銀行房貸、申辦信用卡等,銀行都會主動查詢個人信用狀況,一旦發現有相關不良記錄,可能會面臨被銀行拒之門外的不利後果。

於是,社會上一些嗅覺靈敏的商家,就瞄準了“徵信修復”需求的商機,打出

“徵信洗白”、“合法恢復信用”

的旗號,向需求者收取高額服務費。

交2萬元修復“不良徵信記錄”,能成功嗎?

那麼這些公司真的有辦法修復“不良徵信記錄”嗎?

我們一起來看裁判文書網上公佈的上海一中院判例。

購房者玲玲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盤算下來

她需要貸款50萬元。

然而,由於她之前有兩張信用卡存在長期逾期,銀行信貸人員告知她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

於是,心急如焚的她四處打聽如何能夠“修復徵信記錄”。經朋友介紹,她找到了一家“

徵信服務有限公司”,號稱可以提供“不良徵信記錄修復”。

雙方隨後就簽訂了一份服務協議,協議約定,公司為其提供

“徵信報告解讀、徵信記錄申訴諮詢”

等服務,而服務費價格約定為2萬元。

交2萬元修復“不良徵信記錄”,能成功嗎?

於是,玲玲當場就交了2萬元,等待著自己的信用記錄能恢復正常。然而她左等右等,直到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到了之後,她發現自己的信用記錄還在,並沒有恢復正常,而她聯絡公司後,對方表示“

因為申請異議失敗”所以無法修復,只能酌情退給她3000元。

眼看自己的徵信沒有修復,錢也打了水漂,氣不打一處來的玲玲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要求公司全額退款,那麼法院會支援玲玲嗎?

一審法院認為,雙方的協議中只約定了“徵信報告解讀、徵信記錄申訴諮詢”兩項服務,並未約定“不良徵信記錄刪除”,且該公司已經為其提供了徵信記錄異議申訴,只是申訴未成功,因此對玲玲要求全額退款要求不予支援。

二審中,法官結合雙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付款金額等認為,雙方協議的真實目的並非簡單地“報告解讀和申請徵信記錄異議”,而是需要消除或抹掉玲玲的不良徵信記錄。根據我國國家法律規定,

不良徵信記錄是無法抹除的,因此雙方的服務協議因違反《民法典》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而無效,

信用修復公司需在10日內將2萬元費用全額退還玲玲。

交2萬元修復“不良徵信記錄”,能成功嗎?

芝士獨角獸提醒:

從這個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

徵信記錄異議申請

不良徵信記錄刪除

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

徵信記錄異議申請

是根據法律規定,

個人對於徵信記錄中確有錯誤、遺漏的事項,可以親自或者委託他人向徵信中心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申請通過後,錯誤的徵信記錄會被修復。

但是,如果徵信記錄是正確的、真實的,比如本案中玲玲的這種信用卡逾期資訊,是不可能透過合法的途徑進行消除的,

此類不良記錄根據規定必須儲存5年,5年後才會自行消除。

因此,小芝提醒大家,平時保持良好信用記錄,一旦有逾期等不良記錄,也切勿輕信不良商家“徵信記錄能消除”的幌子,以免遭受財產損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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