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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彈彈!這些“霸屏”網路彈窗廣告能不能別彈了?
- 2023-01-21
運營商彈出資訊如何關閉
“雙十一”臨近,
很多消費者開啟電腦,
各類花花綠綠的彈窗廣告撲面而來,
讓人眼花繚亂,
想關掉卻無處下手……
“霸屏”的網路彈窗廣告
不僅影響使用者工作效率,
還可能存在侵犯使用者隱私、
暗含違法資訊等問題,
亟待加強監管
!
彈窗廣告多如牛毛,有的根本無法關閉
彈窗頻率高、關閉鍵過小甚至形同虛設,這是消費者反映最多的問題。很多網民反映,大多數應用軟體均有彈窗廣告;有些軟體還將彈窗廣告做成了開機啟動項,只要電腦一開機就會跳出來“騷擾”使用者。更令人惱火的是,
這些彈窗廣告或者根本無法關閉,或者關閉鍵特別小,幾乎難以識別。
某廣告公司工作人員透露,
一些彈窗廣告的關閉按鍵其實只是擺設,使用者點選後非但不能關閉廣告,反而會進入廣告頁面
。即便使用者安裝了過濾遮蔽軟體,公司技術人員也有辦法應對,強制給使用者推送。
有網民戲稱:“世上最瞭解你的也許不是家人,而是彈窗廣告。”
很多消費者發現,只要瀏覽過某類商品,相關廣告就會紛至沓來
。
值得警惕的是,
一些彈窗廣告還暗含色情、詐騙等內容
。許多彈窗廣告以炒股、生髮、藥品、女性直播、蜂蜜等為主要內容,宣傳字眼十分誇張。
今年3月,南京網警透過官方微信公眾號提醒,有市民因輕信彈窗廣告中“充值30得50遊戲幣”內容,被騙1萬餘元;網頁隨處可見的“日賺100至300元”“掃碼就有禮”“您已獲得某某大禮包”等彈窗可能隱藏巨大陷阱。
投入2萬元即可彈窗100萬次
媒體調查發現,
彈窗廣告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
。
在百度以“彈窗廣告推廣”為搜尋詞,發現多條彈窗廣告製作及推廣的連結。有記者以推廣中藥產品為由,諮詢了一家廣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稱,可以提供兩種彈窗廣告的釋出途徑:一種是與運營商合作,只要電腦是聯網狀態,開啟就能接收到彈窗廣告;另一種是與軟體、瀏覽器合作,在使用某些軟體和瀏覽器時,螢幕就會彈出廣告。
“運營商、軟體、瀏覽器平臺都有使用者大資料,你只要提出廣告時間段、推廣地區、目標受眾、產品定位,我們就可以提供服務。”客服人員表示,若是運營商彈窗廣告,價位是
2萬元傳送100萬次彈窗,量越大成本越低
。
隨後,記者又以同樣理由,線上諮詢了另外一家廣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公司的彈窗廣告業務是與某瀏覽器平臺合作,按受眾點選量收費,每次點選的收費標準為0。1元至0。3元。“我們可以針對目標人群精準推廣,年齡範圍、時間範圍、地理範圍都可以由您自己設定。”
一位網路瀏覽器研發人員透露,
國內大部分軟體實行免費使用,開發者為了獲利,透過強行植入廣告等方式“迫使”使用者閱讀廣告
。
某知名搜尋服務提供商提供的資料顯示,今年“雙十一”前夕,電商行業廣告主的廣告投放量比平時增加了兩到三倍。
針對商品被瀏覽後相關連結不斷彈出的問題,某電商平臺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與各瀏覽器開發公司都有合作,由對方平臺來做廣告推廣。“每日廣告點選量達到一定數額,我們便會支付相應廣告費;至於如何推廣,不是由我們公司負責。”
彈窗廣告誰來管?怎麼管?
“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釋出、傳送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近年來,相關部門多次針對網際網路廣告開展整治行動,並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彈窗廣告過多過濫的問題,像牛皮癬一樣難以根治。
業內專家建議,應多措並舉,細化相關管理辦法,完善公民個人資訊保護制度,多部門聯合打擊違法行為,規範網路彈窗廣告發展。
今年5月,
我國《資料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網路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使用者體驗、定向推送資訊、研發新產品等為由,以預設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資訊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資訊
。
中國資訊保安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建議,
可參照國家治理垃圾簡訊的措施來加強對彈窗廣告的監管
,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傳送彈窗廣告;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彈窗廣告的,應當停止向其傳送。
北京市京師(太原)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榮認為,針對網路彈窗廣告,
相關部門應加大管控力度
,例如多部門聯合執法,每年不定期對網路彈窗廣告進行突擊檢查,對涉及色情、暴力、侵害他人隱私權等違規違法行為堅決懲處,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王雲飛建議,
完善網路廣告管理辦法
,對彈窗廣告播出時間、間隔時間、播放內容加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