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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廣州司法局:案例源自今日頭條,文章為“情景演繹”

簡介紅星新聞記者在今日頭條上檢索發現,“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相關內容最早釋出於一家名為“映襯生活的身影”的頭條號自媒體,釋出時間是2022年5月30日,文章名為《29歲女孩被姑姑養大,因拒絕出錢幫弟弟買房,竟遭到親生父母起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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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廣州司法局:案例源自今日頭條,文章為“情景演繹”

↑資料配圖 圖據圖蟲創意

紅星新聞記者丨陳卿媛

編輯丨楊程 責任編輯丨魏孔明

微博話題#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在9月12日時登上熱搜榜,截至目前,話題閱讀次數已有3。1億,討論次數2。2萬。

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廣州司法局:案例源自今日頭條,文章為“情景演繹”

↑#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臺上法庭#登上熱搜榜

據廣州市司法局微訊號“廣州普法”披露的普法案例顯示,29歲的張女士自2歲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因為經濟條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沒有將張女士接回來。張女士在姑姑家長大後,工作上事業有成,給表弟買了房。她的父母為讓她給弟弟買房,將她告上法庭,索要50萬元贍養費。

此事引發熱議,各大媒體紛紛轉載。很多網友評論張女士是現實版“樊勝美”,討論張女士父母無情,一家人應好好商量。還有機構媒體就此事件進行評論。但也有網友認為案件過於“離譜”,對案件真實性存疑。

紅星新聞記者從廣州市司法局處瞭解到,案件系在今日頭條上搜尋到的,並根據案例判決情況,設計有對白的指令碼,並進行情景演繹。該工作人員未對案件是否真實的問題進行回答。實際上,2020年“廣州普法”釋出的另一則“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普法影片也登上了微博熱搜,案例也是在網上找的。

案例來源:

頭條號自媒體釋出,多篇故事相似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微博話題#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熱搜後,引發網友大量討論的同時,也有網友質疑案例的真實性。

紅星新聞記者檢索發現,新聞源自“廣州普法”所發文章。文章內寫著“情景演繹之模擬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篇文章被“廣州普法”收錄在《說法》欄目,該欄目由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普法辦、廣州市律師協會、廣州市廣播電視臺法治頻道聯合推出。文內還曾配有影片,不過目前已無法瀏覽。

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起訴?廣州司法局:案例源自今日頭條,文章為“情景演繹”

↑“廣州普法”公眾號釋出的文章文內註明“情景演繹之模擬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文章先簡單介紹了案件情況,然後用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審判長三方發表意見的形式闡釋案情,並註明“情景演繹之模擬法庭,以下為設計對白”。

9月14日,廣州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文章中的案例系司法局工組人員在今日頭條上搜尋,搜尋到案例後,根據案例判決情況設計有對白的指令碼,並進行情景演繹。記者就網上搜尋案例是否核查真實性,該工作人員並未回覆。

紅星新聞記者在今日頭條上檢索發現,“姐姐拒絕給弟弟買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相關內容最早釋出於一家名為“映襯生活的身影”的頭條號自媒體,釋出時間是2022年5月30日,文章名為《29歲女孩被姑姑養大,因拒絕出錢幫弟弟買房,竟遭到親生父母起訴》,此後,該文章經大量轉發,轉發中也有一些“改動”,有自媒體號將主人公的名字化名為其他名字,年齡也由29歲改動為33歲。

記者詳細閱讀《29歲女孩被姑姑養大,因拒絕出錢幫弟弟買房,竟遭到親生父母起訴》文章發現,相比“廣州普法”在9月12日釋出的文章,有更多細節。

今日頭條的文章中,提到了主人公張女士被寄養的成長史,以及她成長期間父母對她的態度。原文提到,張女士父母育有4個子女,上有2個姐姐,下有1個小她3歲的弟弟,父母將2歲的張女士送到姑姑家時曾承諾“半年就會接走女兒”。後張女士的父母拖欠生活費,還違背承諾,對姑姑姑爺說“我們沒有能力撫養,你們自己看著辦!”

姑姑和姑爺經商量未將張女士送到其他寄養家庭,而是選擇照顧張女士,但在10多年的寄養生活中張女士“每天都會或多或少地遭受一些冷落”。張女士發憤圖強考上大學後,父母試圖緩和關係,父母還曾解釋自己這些年家庭條件不好才沒有接回張女士……文章提到,2022年5月27日,張女士與父母走進了法院對這起糾紛進行了解決。但文內未提到具體是在哪個法院。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頭條號“映襯生活的身影”粉絲3萬多,該號的簡介為“你把故事發給我,我把故事發出去,歡迎各位來投稿!”

該號近2年來發布了不少關於家庭糾紛的文章,多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糾紛,例如“女孩從小被父親拋棄,長大後因拒絕給哥哥買房,竟遭到父親起訴”“弟弟按揭買了一套房子,哥哥拒絕幫他償還月供後,竟遭到父母起訴”“女兒不顧父母反對遠嫁,因拒絕支付20萬彩禮,女兒竟遭到父母起訴”等文章。

該頭條號一般在文末會加上《民法典》的相關內容。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對兒女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這一條出現頻率最高。

紅星記者嘗試與該頭條號釋出者取得聯絡,詢問文章故事來源與是否為虛構,但未獲得回覆。

曾有“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熱搜

據媒體報道,“廣州普法”新媒體平臺由廣州市司法局打造,全面進駐今日頭條、企鵝號、南方號、大魚號、快手、B站、微視號、影片號等新聞資訊和短影片平臺。2021年,“廣州普法”(新媒體矩陣)榮獲2021年度中國優秀政法新媒體獎,“廣州普法”文章總閱讀量3。1億,影片總播放量49。09億人次。

為適應不同受眾需求,“廣州普法”近年來不斷增加原創普法產品製作力度,找準新聞時效性、法律專業性、話題深度性、內容合理性之間的平衡點,激發新媒體普法活力。在作品創作上,從單一的法治類新聞逐步擴大到演播室訪談、情景短劇、以案說法等。

2020年9月,一則“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影片在網上引發熱議。該影片也源自於“廣州普法”。

影片中,主持人稱,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偷偷生下二胎後養不起孩子,最後要求在外地打工的22歲女兒撫養。女孩拒絕撫養2歲弟弟後,父母將其告上了法庭,最後,父母還勝訴了。對此,律師解讀,根據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規定,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所以姐姐不可以拒絕。該律師建議,如果這種情況下父母堅持要生二孩,應該徵求大孩的意見。

隨後,多家平臺進行轉載,網友為此事吵翻了天,很多網友留言“憑什麼”,認為父母不負責任,同情這位姐姐,不少法律人士還對此進行司法解讀。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如此離奇的案例是否可信?

影片中的普法律師當時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影片中的“案例”是“廣州普法”欄目編導提供,她只是根據案件簡介進行解讀。至於“案例”是否真實,律師稱,她當時問過該欄目編導,對方說是從別的地方找到的“案例”。

廣州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曾在2020年9月迴應紅星新聞記者,“22歲女生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例”是在網上找的,然後找來律師進行解讀。對於是否對“案例”真實性進行核實,上述工作人員稱,“如果要核實案例的真實性,得自己去找相關釋出的平臺核實。 ”

紅星新聞記者對該案例在網上進行檢索,目前能找到的最早釋出該文章的時間是在2019年11月,該“案例”文章由一個名為“育兒小秘籍”的母嬰自媒體首發。該自媒體一位運營者稱,她們不認識“案例”中的當事人,也沒有相關資訊,當時是在網上看到的資訊。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多家母嬰自媒體也釋出了類似的文章,而且有的還進行“加工”,出現多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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