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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鶚續書說”抬一槓,兼論胡適紅學謬種流傳
- 2021-09-02
三個槓怎麼胡牌
一,“高鶚續書說”真的靠譜嗎
之所以想抬這一槓,只因前幾日老幾位胡混,扯了半天蛋,一老幾忽然沒頭沒尾地來一句:《紅樓夢》只能看前八十回,後四十回不能看。
玉山問他:為什麼?
——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不符合曹雪芹原意,所以不能看!
玉山想一想,再問:後四十回,你看過嗎?
——那個,沒看……我根本不想看!
玉山又想一想,壯起膽子又問:那前八十回你看過嗎?
——那,當然……我看過電視劇的!
哦
——那好吧。
今天從這個蛋扯起,並不是要提倡讀原著。
擱前些年,玉山是有這個想法的,但是現在並不堅持。文藝欣賞嘛,本來就是圖個樂,什麼形式無所謂,開心就好。
我想說的是,《紅樓夢》的後四十回由高鶚續寫,這個觀念,影響實在是太大,幾乎已經成為不需研討的定論,被很多人無條件地接受,甚至包括從來沒有接觸過文字的。
但是,這個觀念真的靠譜嗎?
我大抵是不服的,我要抬上一槓。
二,不存在“紅樓未完”
《紅樓夢》第一回裡說:
“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
這句話的意義還不夠顯豁嗎?
——《紅樓夢》已經全部完成。
“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在這麼一部大書,創作未完成時,會停下來慢慢修改嗎?當然是大體完成之後,才會詳加修訂。
“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這顯然是修訂基本完成時所做的工作。
所以,不存在什麼
“紅樓未完”。
三,是“補”,不是“續”
或曰,後四十回散佚不可得,書商程偉元出於商業目的,也許還有什麼政治因素,操作出個百廿回本,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
其實,在很長的時期裡,坊間通行的都是百廿回本,也素來被視為一個完整的藝術作品,並沒有什麼人想把它撕裂開來,直到冒出個留學生
——胡適。
胡適要操演一番他海外學得的
“考證”方法,於是拿《紅樓夢》開刀,把後四十回硬生生切割下來,說是高鶚續寫。
他有沒有靠譜的證據呢?
沒有。
胡適引以為證者,不過一部來歷可疑的所謂
“古本”,以及清人筆記裡無依無傍的隻言片語,總之雖曰有“考”,但未必能“證”。
胡適最主要的依據,無非俞樾所引《船山詩草》裡一條自注:
“《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
這個蘭墅,是高鶚的別號。
這條依據是否靠譜暫且不論,且看它有沒有說高鶚
“續寫”呢?——沒有啊,明明白白說的是“補”,修補,補寫,有個不完整的原稿在那裡,把它修補完整、連貫,這叫“補”。
胡適所以為的依據,並不能證明高鶚續寫,卻恰恰可以證明程高本引言所述不虛:
“原目百二十卷,今所傳只八十卷之目,豈無完璧?爰為竭力蒐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旦偶與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首尾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釐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共同好,《紅樓夢》全書始至是告成矣。”
編輯過程交代得清清楚楚:
1,
本已存在一百二十回的回目(說明《紅樓夢》全書已成);
2,
現在流傳的只有八十回(說明後四十回散佚);
3,
蒐集多年,找到二十幾回,又偶然購得十幾回(說明大體找齊後四十回原稿);
4,
這蒐集來的後四十回不太連貫,有的地方模糊不清,所以要加以修補;
5,
先是甄別材料(說明其中摻雜很多其他東西,要去偽存真),再是修改(截長補短,說明原稿每回長短不一,是未完成狀態的殘稿)。
不是很明白嗎,高鶚並未續寫,而是在原稿基礎上做了修補工作。
而且,強調
“至其原文,
未敢臆改
”。
這句話說明:
1
,確實存在“原文”;
2
,我也確實另寫了一部分;
3
,我僅僅補寫,沒有改動“原文”。
這就是真相:高鶚是
“修補”後四十回,不是“續寫”。
可是胡適偏偏疑心程、高撒謊,弄了個《〈紅樓夢〉考證》出來,名字倒煞有介事,其實考而無據,主觀臆測,無所可證。
四,“續書說”的理由足以推翻它自己
認為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理由大抵是這兩項:
1,
有的內容不符合前面的提示;
2,
很多文字不如前八十回。
以玉山之見,這兩項非但不能論證
“續書說”,恰恰足以推翻它。
其一,前文有一些提綱性質的東西,提示人物的命運、情節的大致走向。
如果後四十回真是他人續寫,那麼就依據前面的提綱展開好了,何必生事,徒惹物議呢?前後有的內容不對榫,恰恰說明,它出自同一作者
——很簡單,在創作過程中,作者的藝術構思是不斷調整的。
這麼一部大書,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設計好了再寫,之前擬定的提綱,後面有所修改,很正常。
如果是他人續寫,反而會非常重視這個
“一致性”,因為存心亂真,必然亦步亦趨。
何況,有些表面的
“不一致”,細推究卻大有名堂,如果說不是同一作者一氣貫注地寫下來,那真是見了鬼。
如,
寫鴛鴦到走投無路之時,想一段白綾自己了結完事,恍惚間看到屋裡有個女子自縊,再一看,竟是東府的
“小蓉奶奶”——秦可卿。
此處透露,秦可卿當年其實是自縊而死,說病死什麼,全是謊言,連鴛鴦這樣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賈家這一樁人命案瞞了好些年,到此終歸瞞不住了。該清賬了。
關於秦可卿,為何自縊等等,論者已多,我不摻和。
但是,前面起碼字面上說的是病死,這裡卻在賈家敗亡之際,一部大書將要收束之時,透露出真相。
如果真是他人續寫,有必要如此橫生枝節嗎?
所以,不存在什麼續寫,《紅樓夢》前八十回必然與後四十回必然出自同一作者,才會有這樣一個完整的藝術構思。
前後對照,大可玩味。
其二,很多文字不如前八十回,這個屬實。
但是也有些地方寫得極好,好得不得了,起碼不遜於前八十回。
這正說明後四十回是在作者原稿的基礎上,修補而成。
那些極好的文字,大抵是原稿,程、高自己都說了,
“至其原
文,
未敢臆改
”。
而那些不怎麼樣的文字,大抵出於高鶚。譬如寫衣食場面,明顯遜色,估計高鶚真沒見識過,這個單純拼想象力不行的。
所以後四十回文字頗為斑駁,好的地方,好得不得了;差的地方,也差得太離譜。
譬如,林黛玉也嚴肅起來,規勸賈寶玉用心舉業,這與前面的人物性格、境界完全牴觸了,分明這是高鶚夾帶的私貨,自己也知道不像話,所以接著又寫賈寶玉聽了不高興,其實以賈寶玉的心性,又豈止不高興而已?
人物面目都扭曲了,難怪很多讀者不喜歡。
但是不能否認的是,後四十回裡,也有好得不得了的文字,說明並不都是高鶚寫的,真相就是高鶚依據殘稿修修補補,原稿的光彩依舊,而修補的部分,有的不是很高明,針腳都露在外面呢。
那好的地方呢?這個我回頭另寫一篇。
五,俞平伯幡然醒悟
俞平伯早年是同樣堅持
“高鶚續書說”的,後來認識到“上了
胡適的當
”,遂毅然否定昨日之我。
他晚年鄭重其事地留下學術遺言,說:
“胡適、俞平伯是腰斬紅樓夢的,有罪。程偉元、高鶚是保全紅樓夢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難於辭達。”
俞平伯敢於一舉推翻自己的研究成果,真是仁者無懼,襟懷坦蕩,實為學人楷模。
可惜,很多人卻滿足於鸚鵡學舌,不加思辨。
君不見,不僅很多大牌出版社出版的《紅樓夢》採用胡說,就連中小學教材裡,也把這一假說當作定論。
這就未免遺毒子弟了。
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