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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並不能稱為演員或者歌手

簡介在消費主義的影響下,商品具有明顯的兩個特點:使用價值低(不好吃、演技差、沒唱功),交換價值高(定價、相貌、人設)

歌唱演員說法對嗎

現在的當紅明星只能稱之為明星,並不能稱作“演員”或者“歌手”。

他們有四個鮮明的特點:演技差、沒唱功、全靠臉、賣人設。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偶像退化”的現象呢,跟我們一直以來分析社會問題是掛鉤的。就像我前幾天談過的髒髒包這種“消費主義造物”的網紅產品一樣,當今那些“風華正茂”的明星、偶像們,也大都是消費主義造物。

明星並不能稱為演員或者歌手

在消費主義的影響下,商品具有明顯的兩個特點:使用價值低(不好吃、演技差、沒唱功),交換價值高(定價、相貌、人設)。消費者購買的不是商品本身的價值,而是其附加的符號價值。就如我之前所說,當今年輕人,很難從勞動、工作中找到自我價值的認同,普遍缺乏精神寄託,他們只能尋找次一級的精神寄託。例如自己不能養貓狗,就去網上看貓狗影片;自己遊戲打的菜,就去看大神直播吃雞超神——說白了就是退而求其次。追星也是一種年輕人次一級的精神寄託,他們把自己難以實現的價值寄託在了愛豆、偶像身上。這種精神泅渡就是粉絲追星所“購買”的符號價值。

因此,這些消費主義造物的明星們出現了兩個鮮明的特點:第一,審美訴求的最大公約數;第二,可複製性強。

所謂審美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很好理解,既然我生產商品,那我肯定要生產市場最大的商品啦。就像為什麼網紅臉這麼流行一樣,你可能看膩了看煩了,但是不可否認網紅臉之所以流行就是曾經審美的最大公約數,尤其是在那些30-50歲普遍消費能力比較高的中年男人之中。同理,為什麼“小鮮肉”式的明星如此流行,就是在於女性群體的最大公約數。這也是上面網友提出的“看照片都認不出誰是誰”,因為本身就是照著一個型別來的嘛。當然這不代表審美是一成不變的,我聽現在做整容的朋友說,“網紅臉”已經漸漸不流行了,清純臉開始成為了許多女性的選擇(那就說明男人開始喜歡另一套了)。同理,當女性的審美最大公約數不再是小鮮肉而是其他、比如硬漢大叔肌肉男的時候,符合此類人設的明星自然會被各路資本滋養繁殖、遍地開花。

第二個特點,可複製性強也很好理解,想要最高效率的收割粉絲這一波波韭菜,必須要工業化流水線的產品才能滿足這個速度。別說像周杰倫、王菲這樣天王天后級二十年出一個的人物了,就是找一個演技或唱功特別突出的偶像也並不能滿足背後飢渴難耐商業的需求。在這樣一種驅動力下,難以複製的特點如唱功、演技,自然從“造星流水線”上被拋棄。而可複製性強或可用資本解決——如好看的皮囊——相貌,有句話說現在最不缺的就是帥哥美女了;至於有趣的靈魂,包裝人設、新聞通稿、熱搜、營銷號輪一波,也不成問題。這種複製性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琳琅滿目的選秀節目、女團。

當然,不可否認當下還是有不少憑藉自身實力的“硬核明星”,但我分析的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各路粉絲也不必噴我,我又沒有指名道姓的說誰,你這一激動對號入座,豈不是就坐實了你家愛豆“演技差、沒唱功、全靠臉、賣人設”了?

明星並不能稱為演員或者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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