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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簡介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尤其對於借錢的事,雙方都有記錯的可能,所以,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打借條是最好的憑證,不然,人家好心借給你錢,還要少還人家,或者你按對方說的數目還了,自己心中又覺得吃虧,最後,借錢借出了仇人

借10給9還11是什麼意思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01

網上有個帖子,小何(化名)最近很鬱悶,她說5年前買房時,首付差8萬多,她就問她嫂子借了9萬,當時沒寫借條,小何覺得親嫂子又不是外人,寫借條就見外了。現在她嫂子說要用這筆錢就問小何要,小何拿了9萬還給她嫂子,結果,她嫂子非說當時是借10萬給小何的。

小何說,她明明記得很清楚是9萬,而她嫂子咬死是10萬,她在網上發帖,讓網友給她出出主意,她不想吃這個“啞巴虧”。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02

其實,小何遇到的事情,我家也碰到過,但我家是借錢給別人。

記得我表嬸家娶媳婦時,問我媽借2萬,我們家當時也在攢錢給我哥買婚房,但我媽人太好,還是把2萬元借給表嬸了,我媽說表嬸急著用錢先借給她用。

那天表嬸來拿錢時我正好在家,親眼看到表嬸從我媽手裡拿走整齊的兩疊百元大鈔,這是我媽剛從銀行取回來的,綁錢的小紙條都沒取下來。

表嬸當時連聲說有錢馬上還。可後來,他們家買了房子又買車,一直不見把錢還回來,直到我哥結婚,我媽讓表嬸把借的2萬還了,表嬸竟然說早還了,可明明是沒還啊。

我覺得表嬸是忘記了,其實我更想說她有點耍賴皮,以她平時的為人,她能幹出來這事,但我還是願意相信她記錯了。

我跟我媽說,這錢一定要拿回來,表嬸不感恩在她急需用錢時,我媽二話沒說就把錢給她了,反而來這招,太不地道了。

於是,我揹著我媽跟表嬸女兒說了這事,結果錢沒要回來,還惹了“馬蜂窩”,表嬸跑到我家哭天喊地的指天發誓,她是還了的……

最後的結局大家都能猜得到,錢不了了之,表嬸還在親戚們面前編排我媽的壞話,我媽好心借錢卻借出了仇人。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我們錯就錯在當時沒讓表嬸打借條。

03

一般借錢給別人的一方,借出去多少錢心裡很清楚,而且誰也不想借錢給別人,一旦借出去,借出多少,借出方肯定記得很牢。

所以,我覺得這位網友小何,八成是記錯了數字,我是站在小何嫂子一邊的。

第一,應該是小何記錯了。

小何嫂子能一次借給小何這麼多錢,而且小何沒寫借條,人家也沒提就把錢給小何了,小何5年沒還,新房子都住幾年了,嫂子也沒催,這次是人家要用錢才要的,說明

這嫂子是個善良的實誠人,怎麼會故意多要小何1萬塊呢?

這年頭,錢不好借吧?何況又不是救急,而是買房子,這嫂子能這樣幫小姑子,也算對小姑子很貼心了。

這樣一位仗義的嫂子會訛小何1萬元嗎?我覺得一般不可能。小何應該仔細回想一下,是不是自己記錯了,或是找一下當年的聊天記錄,或是有沒有什麼轉賬憑證等?還有,當時有沒有知情者,比如小何的老公或哥哥,問一下他們自己到底借了多少錢?

而不是憑自己一方的印象武斷判定是嫂子訛自己,

小何這樣做真的不地道,枉費了嫂子借錢給你的一片真心。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第二,小何沒有感恩之心。

反觀小何的做法實在沒有感恩之心。想一下,

能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借給你的人,這人一定是個可以信賴的人,人家也信任你可以按時還錢才願意借給你

。可你連借條都不主動打一個,這是對借錢給你的人的不尊重,不管問誰借,打張借條是必須的,借條上寫明借錢的數目,還錢時間和利息等,這是信譽,你得準時還錢。

常言道,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時間長了真的會忘了的,如果有借條,上面清楚寫明借錢的數目,就不會令雙方誤會。

可小何不但沒打借條,有錢了也沒及時還給嫂子,5年了,還是等人家需要用錢問小何要,小何才給的。這說明小何沒把嫂子當自家人呢,可以說她是一個沒有誠信的人。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即使是親嫂子,幫你是情分,不幫你也是本份。人家幫你了,你還斤斤計較,在沒搞清楚是不是自己記錯了,就認為自己吃了“啞巴虧”,

真為這位嫂子借給這樣的小姑子錢覺得不值。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第三,假如說小何嫂子記錯了,9萬記成10萬,小何也應該還人家10萬。

大家想一想,5年了,即使當初借的是9萬,每年保守的按4%的年化收益率算,光利息就快2萬了,小何應該還嫂子至少11萬才對,而不是糾結9萬還是10萬。

小何有錢了都不還嫂子,這是什麼人品?拿別人的錢在手裡掙錢,真不是什麼實誠人,我覺得這位嫂子該讓她還利息才對。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04

關於借錢,馬伊琍曾在某節目中說過:

她借錢的原則是,借錢只借給應急的,比如今天出門沒帶錢,家裡有人住院……救急可以,救窮絕對不救。

而且即使我借給你了,也要借條、利息寫清楚,該有的都要有,絕對不馬虎。即便是親戚也要如此。

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尤其對於借錢的事,雙方都有記錯的可能,所以,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打借條是最好的憑證,不然,人家好心借給你錢,還要少還人家,或者你按對方說的數目還了,自己心中又覺得吃虧,最後,借錢借出了仇人。

所以,這樣的事也給大家提個醒:關於借錢,一定要慎重。

1、寫借條:

寫借條是必須的,借條上寫清楚借錢的時間、數目、利息、還錢時間,如果不按時還錢的處罰方式等,借條要雙方都簽字,一式兩份,各持一份,還錢時各方出示借條,還完當面撕毀。

整個過程最好有第三者在場做證人

2、轉賬:

借錢最好要求對方轉賬,不管什麼方式轉賬,都有轉賬記錄,保留好這個記錄,作為還錢的依據。

3、拒絕現金。

借錢要求對方不要給現金,一是對方取出來不方便,也不安全,另外,也沒有憑證,最好不要這種方式借錢。

問嫂子借9萬,還錢時嫂子咬定是10萬,是據理力爭還是吃啞巴虧?

俗話說,

先小人後君子

。不管關係再好,錢的事都要講清楚,儘量別借錢,借了就要做好一切記錄,以免犯小何和我媽這樣的錯誤,最後講不清楚,對於小何來講,不還10萬,嫂子不幹,還了10萬,小何又覺得吃了“啞巴虧”,雙方心裡都不爽,借錢借出了矛盾,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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