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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電動車入電梯,最高罰5000元!
- 2022-09-09
電動車為什麼不能上電梯
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將正式施行。其中明確
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的,被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單位將被處1000元至5000元罰款,個人將被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實施辦法》具體還有哪些新規?
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腳踏車進樓入戶,將承擔法律責任
《實施辦法》進一步聚焦電動車消防安全,並提出相應要求。《實施辦法》規定了
禁止在建築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車,或者為其充電
。
《實施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的,被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單位將被處1000元至5000元罰款,個人將被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針對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住宅建築和人員密集場所,《實施辦法》明確,
應當按照規定設定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配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築場所的產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定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無法設定或者改造的,應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清城區某小區設定有室外電動車臨時停放點。(資料圖)
蜀黍還想提醒大家的是
清遠設定的非標電動腳踏車過渡期
將於
2022年10月15日
結束
過渡期結束後
“非標車”將
禁止上路
在“新國標”之前,1999年實施的電動腳踏車標準,缺少防火和阻燃效能、充電器保護等指標,易發生自燃現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
而且,非標電動腳踏車無防篡改技術,易被“加大電池容量、加裝其它裝置、改裝控制器或電機”等非法改裝,造成整車質量過重、電池短路保護不到位等,影響車輛的操縱穩定性和制動性,易引發交通和火災事故。
非標車不安全
早淘汰早受益
頭腦繃緊安全弦
換車還能享福利
【來源:清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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