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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眾醫共雜治之,人有先嚐者,何可行毒?

簡介淳于衍入宮服侍許皇后,可能是採取多位醫者合診的方式,其中有人負責嘗藥,“後人有上書告諸醫侍疾無狀者”,負責嘗藥者應該也是醫者,這種情況至東漢章帝、和帝以下出現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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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藥制度與宮廷謀殺“謀殺”是一種有“意義的”殺人行為;從對手的死亡,殺人者可以獲得實質或心理上的利益。這就是霍顯說服淳于衍的最主要理由:“如蒙力事成,富貴與少夫共之。”謀殺,不是失去理智的殺人,而是步步為營;如19世紀英國作家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的《論謀殺》所說:“所有的謀殺犯都具有一些必要的天賦”。

他歌頌佈局精巧、不著痕跡的殺人即是一種藝術,值得像欣賞繪畫、雕塑等藝術巧思。附子一毒,有取得容易、達成殺人效果(有些毒藥不至於殺人)、中毒者死後特徵較不明顯等優點。問題在深宮大內,如何對皇后下手?李貞德說:“醫者對自我的界定在於用針藥療疾。淳于衍‘取附子併合大醫大丸以飲皇后’,大丸或謂即澤蘭丸,是產後要藥。附子亦婦科用藥,自《金匱要略》至《千金方》都用來療產後中風、寒痢、崩傷、虛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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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者的自我界定並不以“針藥”為最主要的判定。按作者的邏輯,淳于衍取附子的原因是其為婦科用藥,而皇后之所以中毒是吃了未經炮製的附子。可是,“取附子併合大醫大丸”的所謂“併合”,應該如何理解比較適當?淳于衍一時懷疑,沒有馬上答應霍光夫人的要求,原因是“藥雜治,當先嘗”,唐代經師顏師古注質問:“與眾醫共雜治之,人有先嚐者,何可行毒?”宮中的醫藥活動為集體作業;皇后身旁有人進行毒物測試,就算持有未經炮製的毒附子也難入她的口。

身挾劇毒、深入宮外,淳于衍心想如何滿足丈夫的心願,同時又忖度著:使用何方式讓嘗藥的人吃了沒事,欲可以將毒藥讓許皇后順利服下?西漢宮廷的醫官系統分二系:分屬於太常與少府,前者負責祭祀禮儀,後者管理皇族生活等。除了醫官之外,大臣或外戚參醫藥事,如《漢書·杜周傳》:昭帝末寢疾,杜延年典領方藥;《後漢書·馬防傳》,顯宗晚年病重,馬防“入參醫藥”。這應該是臨時差派或任命,非為常規。而本章故事的主角淳于衍,應非常駐宮中的醫者,其性質為“待詔”的身份。成帝即位之明年,令“本草待詔七十餘人皆歸家”;王莽時“有用方技詔黃門者”;這些都是通曉醫藥以聽候傳喚為皇室服務者。

此外,漢代的加官制度,太醫加了侍中、中常侍等則可以出入宮禁。763皇室諸醫負責治療皇帝疾病等醫事,其直接參與政治鬥爭亦頗頻繁。舉例來說,武帝時太醫令隨旦造謠李廣利家室被族滅,導致李廣利投降匈奴,《史記·匈奴列傳》:“有詔捕大醫令隨但,言貳師將軍家室族滅,使廣利得降匈奴。”哀帝時,侍醫伍宏為東平王劉雲後舅,成帝末時參與謀弒皇帝,也就是透過診疾為途徑,“侍醫伍宏等內侍案脈,幾危社稷”;哀帝即位後被殺。同樣是哀帝時的太醫令真欽,受到董賢的請託收集傅皇后的罪過,試圖藉此將董賢女弟推上皇后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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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太醫令吉本更直接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人謀劃除去曹操。因此,淳于衍以醫者身份受霍光夫人之命,謀殺許皇后並不是個案;而中國宮廷政治與醫者活動之間的關係,無疑是值得持續注意的一個側面。

回到《漢書·外戚傳》。淳于衍入宮服侍許皇后,可能是採取多位醫者合診的方式,其中有人負責嘗藥,“後人有上書告諸醫侍疾無狀者”,負責嘗藥者應該也是醫者,這種情況至東漢章帝、和帝以下出現變化。君父因疾病飲藥,臣子必先嚐度其可否而後進。《禮記·文王世子》:“疾之藥,必親嘗之”;又《曲禮下》:“君有疾飲藥,臣先嚐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嚐之。”由此可知,嘗藥是為人臣、子者應盡之禮,並不接受他人代勞。賈誼在《新書·修政語》:“藥食嘗於卑,然後至於貴”;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玉杯》透過古典《春秋》的人事,來闡述人的心志、辦事的動機;其中提到兒子不為父親嘗藥,其罪如同弒父:“臣之宜為君討賊也,猶子之宜為父嘗藥也。子不嘗藥,故加之弒父;臣不討賊,故加之弒君。其義一也。”所以,《漢書·王莽傳》記載王莽的孝行:“世父大將軍鳳病,莽侍疾,親嘗藥,亂首垢面,不解衣帶連月。”

許平君皇后再度懷孕時,長子劉奭年幼;因此主要由乳醫等侍疾、嘗藥。漢代嘗藥制度的一大變化,即由醫官轉移至宦者,並且在執行嘗藥的人數也大為增加。《續漢書·百官志》:“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嘗藥、太宮、御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又,《續漢書·禮儀志》:“不豫,太醫令丞將醫入,就進所宜藥。嘗藥監、近臣中常侍、小黃門皆先嚐藥,過量十二。”醫官負責診疾、建議藥方,與嘗藥系統分開,這無疑有積極防弊的意思;東漢嘗藥制度的改變,同時暗示著西漢宮廷用藥安檢曾經出現漏洞。不僅許皇后被謀殺一案可能為事實,西漢末年平帝劉衎即為王莽投毒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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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示,嘗藥之量大約為十分之二以上。換言之,投毒者仍有相當大的空間可以上下其手。既然嘗藥有劑量上的限制,淳于衍即採用丸劑(不是附子湯),將生附子製成與大醫大丸同樣大小形狀的藥丸;也就是,將毒丸混入治病的大丸之中,以達成謀殺的目的。以下進一步解析其謀殺手法。湯與丸有何差別?《神農本草經》說:“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丸藥系將藥粉以具有黏合效果的輔形劑(如蜂蜜等)製成圓球狀。《本草通玄》卷四:“丸者,緩也。緩養其正氣。”又《藥治通義》卷九:“丸之為物,其體也結勢不外達,而以漸溶化,故其力最緩”。相對於湯劑,丸藥的藥力緩和;許皇后若是經淳于衍餵食生附子湯,俄頃間即毒性大作,其投毒的嫌疑最大。章太炎《論古今權量》也說:“古方湯重而九散輕,此就一服言也。若就一劑言之,則丸散與湯皆至斤許,丸以緩治,故盡劑或至月餘,湯以急治,故盡劑不過一日。”許後產後虛弱,實不必使用湯劑猛攻即可致命。

與眾醫共雜治之,人有先嚐者,何可行毒?

丸劑藥力緩和,試以《傷寒論》的抵當方說明。《傷寒論》第 124條,論太陽病蓄血證,其症狀為小腹硬而脹滿、小便自利,脈微而沉,方用抵當湯。此方用水蛭二十個、虻蟲三十個、桃仁二十個、大黃三兩,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傷寒論》第 126條,也是太陽病蓄血證,但症狀稍輕,因此在治法上改湯為丸,“宜抵當丸”。其方水蛭、虻蟲各減為二十個,桃人從二十個增至二十五個,大黃用量不變。上述各味,分制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李心機說:“對比藥物的用量、用法以及服用量,顯而易見,抵當丸比抵當湯的藥效要和緩一些”。再以淳于衍選用的附子來說,《傷寒論》對附子的應用多如湯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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