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動作武俠首頁動作武俠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簡介因此超過試用期後,企業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屆滿是什麼意思

一、試用期屆滿之後,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若超過試用期,則企業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超過試用期後,企業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圖自網路

二、試用期超過法定最長期限,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僱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

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個月以上不満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如果試用期已超過法定最長期限,則自最長期限屆滿之時視為自動轉正。

此時已是正式員工,若用人單位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員工,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圖自網路

三、延長試用期,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因此,“延長試用期”的行為是違法的。被延長的“試用期”內,視為已轉正。

此時若用人單位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員工,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圖自網路

四、單獨約定試用期,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所以如果單獨約定試用期,則在法律上視為不存在試用期。

因此,若用人單位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員工,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圖自網路

五、沒規定具體的錄用條件、沒將錄用條件告知員工、沒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如果用人單位:

沒約定或規定員工的錄用條件,或約定得不具體、不明確;

沒將錄用條件告知員工;

沒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則用人單位無法界定該員工是否不符合錄用條件。

若用人單位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員工,則顯然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以下6種情形,企業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將構成違法解僱

圖自網路

六、隨意解僱試用期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須證明,被解僱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否則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