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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國:地理標誌是土特產中的“奢侈品”

簡介“潼關肉夾饃”是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它的產品的質量、特徵、聲譽是來源於該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出了潼關這個區域,還能不能稱之為潼關肉夾饃這就很難說了,因此它的保護範圍,應該是潼關特定區域以內,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

香梨圖片是什麼

導讀

此前,“潼關肉夾饃”、“庫爾勒香梨”等地理標誌維權事件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地理標誌商標相關的話題討論在網路上霸屏。其中,我們發現,不少網友對於地理標誌商標的註冊、使用、維權等表示了不理解,地理標誌到底是什麼?它的存在有沒有必要?它保護的又是什麼?

西南政法大學地理標誌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曾德國

《知產圈》

欄目中

圍繞“地理標誌商標現狀及發展”這一課題

發表了相關看法。

問:感覺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地理標誌仍然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

曾德國

:我們在進行地理標誌研究的過程中發現,不只是消費者,即便我們的研究人員也

很難理解地理標誌。

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目前《商標法》第十六條對於地理標誌的描述較複雜

,較難讓人產生深刻的認知。據《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二是由於地理標誌是多部門管理,產生了多個地理標誌相關的概念

,容易讓大家產生混亂。目前來說相關概念主要有4個。即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釋出的地理標誌商標、原國家質量監督總局釋出的地理標誌產品、農業農村工作部發布的農產品地理標誌及中央一號檔案中提到的地理標誌農產品。

由此產生了另外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地理標誌究竟保護的是標識還是產品?在《民法典》一百二十三條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地理標誌屬於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是無形資產,所以我們要講的地理標誌應該是地理標誌商標/地理標誌標識。但需要注意的是,

保護地理標誌商標只是一種手段,真正保護的目的還是產品和產品的品質

問:那您認為地理標誌它到底是什麼呢?

曾德國

什麼叫地理標誌?通俗來講,

地理標誌就是土特產中的精品

。我們每個人都有家鄉,我們家鄉土特產中的精品就是地理標誌。它具有什麼樣的特點呢,具有“數量少、品質優、價格高”的特點,屬於奢侈品。儘管這個定義不完全準確,但是容易理解和記憶。

問:

針對協會運用地理標誌批次維權,收取會費的現象,您是怎樣看待的?

曾德國

在媒體炒作後,給人的感覺是批次維權就是錯誤的。我們應該視情況而定,首先要溯源,弄明白協會在維權中的權利是什麼。拿“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庫爾勒香梨”這三個熱門案例來說,實際上這就是三個不同性質的事件,不能揉在一起來談:我們所講的地理標誌主要是講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和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逍遙鎮胡辣湯”商標維權案中的“逍遙鎮”商標,它只是含有地理名稱的普通企業商標

,屬於弱顯著性,其本身保護權利就較弱,更無權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

“潼關肉夾饃”是地理標誌集體商標

,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它的產品的質量、特徵、聲譽是來源於該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出了潼關這個區域,還能不能稱之為潼關肉夾饃這就很難說了,因此它的保護範圍,應該是潼關特定區域以內,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最後,

庫爾勒香梨是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其註冊商標的權利人是不能使用該證明商標的,只能允許第三方使用,因此它的管理力度是很強的,凡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庫爾勒香梨這個名稱的,都應該受到打擊。

所以,這裡也要注意,地理標誌的權利人在維權過程中要分清“內”和“外”。如果是外部的假冒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應嚴厲打擊;但如果是我們本地的生產經營者在生產銷售時,應以扶持為主,幫助他們提高產品的質量,維護產品良好的聲譽。

問:

這一系列的維權事件會不會對協會的地理標誌管理造成另一種麻煩呢,導致協會不敢正常行使權力。

曾德國

潼關肉夾饃協會等在維權過程中,由於批次起訴商戶,造成了媒體和消費者的不理解。實際上這次“潼關肉夾饃”維權,我們是使用行政手段強制把協會的維權工作給停下來的。我不太贊成這樣的處理方法,

還是不能一刀切的,要分清哪些維權行為是正當的,哪些又是不正當的,支援協會合理的維權行為

。值得借鑑學習的一個案件:四川青花椒商標維權案,“青花椒”是一個通用名稱,被企業註冊為商標。這次,四川省高院做的很好,在二審審理時,說理部分說的有理有據,合情合理,大家都能感覺到該判決深入人心。在這過程中無形的就傳播了商標的相關知識,也是一個普法的過程,我覺得這是很好的。

問:

您覺得地理標誌產業它未來發展趨勢會是怎樣的?

曾德國

我把地理標誌的發展分成了五個階段,正是因為有五個階段,我們在發展過程中,有時就會感覺到,為什麼現在從事地理標誌的人不賺錢?一些從業者的信心變得不足,我把這五個階段給大家闡述一下,有利於大家對地理標誌的發展有一個正確的評判。

第一個階段應該是2008年以前,這個階段主要的參與者是我們的法律人

。他們主要是針對商標法的一些條文進行研究,確定地理標誌的權利歸屬。

2008年以後進入了第二個階段,經濟學、管理學的人介入

。大家都知道一個企業品牌,它是有溢價功能的,地理標誌作為一個區域性品牌,它的溢價功能可能遠遠超過我們的企業品牌。但在這個階段中,從事地理標誌的經營管理者基本都以慘敗而告終,所以到了2016年,就慢慢的退出去了。

而我們現在正處於第三個階段,

2018年,隨著精準扶貧、鄉村振興概念的提出,許多政府部門人員到鄉村任職,在這過程中形成了一種新的理念,把政府資源融入到地理標誌之中

。所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地理標誌從2018年以後就進入了“紅火”期,但這個階段主要是依靠政府帶動,我們的政府官員認識到,越是貧窮的鄉村,地理標誌保護得越完好;經濟條件越差的區縣,地理標誌所佔GDP的份額就越大。所以這就正好契合我們的精準扶貧的主題。我的預測是2025年第三個階段就基本告一段落。

第四個階段我預測是2025年到2035年,這十年的時間我們消費者已經逐漸認識到地理標誌是“奢侈品”

,願意花高價錢去購買,但生產者還沒有對地理標誌有充足的意識,可能還會存在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

只有

到2035年以後,生產者和消費者產生互動

,即消費者願意花高價錢買地理標誌產品,我們的生產者也願意花高的成本、更多的精力來生產消費者所需的“奢侈品”。在2035年以後才是地理標誌發展的高峰,這就是第五個階段。

所以我常常在講,

我們做地理標誌的人,任重而道遠,我們現在還處於第三個階段,大家不要慌,要慢慢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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