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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新規出臺 年份酒告別野蠻時代

簡介”白酒專家蔡學飛告訴記者,“這也是體現在標註層面,但對於年份酒的生產標準,行業協會、企業都有各自標準,消費者也有不同的認知

野蠻時代藍怪力好用嗎

「本文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劉旺 北京報道

在經歷了二十餘年的野蠻生長之後,年份酒這一品類首次迎來了國家級規定。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了《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生產年份酒的企業應建立年份酒質量安全標準,年份酒標籤應如實標註所使用各種基酒的真實年份和比例”。實際上,在此之前年份酒一直備受爭議。酒水行業分析師歐陽千里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年份酒亂象由來已久,5年陳、10年陳甚至30年陳在渠道中隨處可見,價格也是高低不同,消費者以為5年陳就是存放5年以上的酒,實則是勾兌上些許甚至是幾滴年份基酒便成型的。”

“鼓勵企業標註真實年份和比例,利好於一部分先行一步佈局年份酒的企業。”白酒專家蔡學飛告訴記者,“這也是體現在標註層面,但對於年份酒的生產標準,行業協會、企業都有各自標準,消費者也有不同的認知。因此,在標準上仍難進行統一。”

年份酒告別野蠻時代

根據《徵求意見稿》第三十八條,要求生產年份酒的企業應建立年份酒質量安全標準,年份酒標籤應如實標註所使用各種基酒的真實年份和比例。

蔡學飛告訴記者,該項規定鼓勵企業明確標註年份、成分配比的政策導向是很明顯的,鼓勵企業把模糊的概念明確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對先行一步佈局真實年份酒的企業肯定是利好訊息。但對大量的原先用年份作為主要概念的中小型酒企會造成一定影響。因為以前都是模糊標註,沒有核心的標準。市場監管總局明確要求之後,這些酒企可能存在打擦邊球的問題了。

“現在標30年,就要拿出相應的企業標準規範,並且要求明確明示,對於一些沒有相關資質或技術支援的中小酒企來說就可能會有宣傳風險和法律風險了。”蔡學飛表示。

在河北省滄州市從事白酒生意的王強(化名)告訴記者,近年有很多酒企已經在瓶體標註成分配比了,也在大規模地進行招商工作。但從目前來看,不少老牌的年份酒品牌還沒有符合新規的要求。

在業內看來,國家級規定出臺之前,白酒行業早已“千呼萬喚”,年份酒野蠻生長二十餘年,滋生不少亂象。記者瞭解到,年份酒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彼時,某酒企推出了一款“十年陳釀”,宣告白酒市場即將進入年份時代,不過當時在市場上並未掀起太大波瀾。

而到了21世紀初,行業龍頭也開始紛紛進入年份酒市場,在龍頭帶領下,年份酒逐步成為了酒廠們的標配。

據《大河健康報》報道,到2018年,我國白酒企業在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註冊的有7000多家,其中有5000多家白酒企業推出了年份酒,前100強酒企更是有80%以上推出了年份酒。

由於行業沒有統一標準,年份酒的概念基本上都是由各家酒廠來進行定義,由此出現了年份原漿酒、窖齡酒等說法。

而自古以來,“酒是陳的香”流傳已經深入人心。於是,標註年份越長,價格越高似乎成為了行業預設的規則,這也導致了不少“天價”年份酒的出現。記者在京東平臺發現,某品牌15年的售價在5000元左右,50年的價格最低也要16688元。

消費品營銷專家肖竹青曾表示,一些不規範的酒廠、小作坊,建廠沒幾年就推出5年、10年乃至30年、50年的年份酒已經成為業內常態。這些酒廠往往從外廠購買少量年份稍長的原酒,用陳年的原酒做引子生產年份酒,其實一瓶出廠的所謂年份酒裡面,大部分用的是存放一兩年的新酒,標籤標註的卻是時間最長的原酒年份。

2014年,更是出現了瓶貯年份酒的概念。根據年份定價的概念也逐漸影響到了酒企的定價策略,不少酒企都對成品酒實行按瓶貯年份定價策略,按照年份加價,每年價格不一。

但這種根據瓶貯年份定價的形式受到了不少業內人士的反對,認為這是一種抬高滯銷產品價格以處理庫存的手段,更有行業人士對記者笑稱:“既然按照瓶貯年份定價,消費者完全可以低價買入當年的成品酒,酒都是在酒瓶裡,為何需要酒廠幫忙貯存?”

而這些反對聲音,則是基於白酒成品酒在瓶貯過程中,隨著時間的推移,酒質很難發生變化而產生的。

蔡學飛也認為,瓶貯年份酒的定義是將成品白酒灌裝到瓶、罐、壇或其他形式的可供直接銷售的包裝物中,繼續貯存一定年份後上市銷售,以保證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是與生產經營者聲稱的貯存年份完全一致的白酒產品。但成品酒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酒體中的乙醇、酸類和脂類物質穩定,形成了特有的酒體風格,包括香味和口感等,將勾調完成的成品酒完全密封貯存沒有意義。

走向規範 道阻且長

經歷二十餘年的野蠻生長,年份酒缺乏標準一直備受重視。行業內對於年份酒的標準也在尋求解決方案。記者瞭解到,劍南春曾斥巨資探索出了揮發係數判定法,但許多醬香企業認為不符合自身產品,因此也沒被業內廣泛採用。

也曾有專家提出過用碳13的變化來鑑定白酒的年份,但仍被業內人士推翻。按照反對派的說法,不同地區所用糧食釀造出來的乙醇含量本身就有很大的差異,以此衡量有失公平,且不同香型和製作工藝本身就存在差異。

直到2019年,中國酒業協會頒佈了《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規定白酒年份酒以傳統白酒(固態法、半固態法)工藝釀造,經貯存三年及以上基酒勾調而成,標註年份為所用主體基酒加權平均酒齡,不直接或間接新增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本品固有風格特徵的白酒。且主體基酒總量應不小於基酒總用量的80%,標註年份取加權平均酒齡的整數。

2020年,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聖達就曾提出,國內年份酒標準應向國際接軌,認知與消費者接軌,為消費者提供外部保障。在其提出的《關於“年份酒”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建議》當中,建議將年份酒統一為“釀造完成進入窖藏到灌裝入瓶或入壇的時間”。

蔡學飛認為,國家層面之前對於年份酒是沒有標準的,行業協會確實有標準,但執行範圍並不大,而企業也有各自的標準,消費者也有自己的年份認知標準,這其實是目前年份酒標準難統一的最大問題。

“這主要是由於各個企業的香型、工藝、生產週期有很大差異。而且,白酒‘越老越好’也只是流傳在坊間的說法,這對創新型品牌並不友好,如果在國家層面確定老酒標準,對新興酒企來說是一種不利因素。”蔡學飛說。

在行業、協會等推動下,不少企業也意識到年份酒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背後的商機,開始著力於解決這一痛點。

隨後,貴州醇、譚酒等企業推出了“真年份”產品,將酒體的真實年份作為產品突出標籤。從2020年到2021年,除一些小酒廠外,包括郎酒、酒鬼、捨得、國臺、珍酒、金沙等在內的一批企業均推出了以“真年份”“真實年份”為主打理念的產品,甚至連昔日白酒標王秦池也計劃推出“真年份”醬酒產品。

“年份酒的熱潮實際上是消費者對高品質白酒需求的表現,本質上是消費升級的一部分,也是品質化消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年份酒概念也符合中國酒類的品牌化程序,因為年份意味著歷史、工藝。最後,年份酒也是高溢價的表現,可以看到年份越長的白酒,價格越高。”蔡學飛告訴記者。

因此,蔡學飛認為,未來年份酒會進一步成為主流概念。“未來每一家酒企都會建立自己的體系,根據各自企業的特點會產生自己的一套標準。隨著消費者理性消費的崛起,也會得到消費者越來越多的認同,社交性增強,在整個商務市場、老酒收藏市場以及高階消費市場,都會有很好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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