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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簡介A: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先填寫紅字發票資訊表,上傳至稅務局稽核通過後方可開具

紅字發票什麼樣子的

銷售方

SELLER

Q

什麼時候需要開具紅字發票?

A:

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發票需要作廢但是又無法作廢時,就需要透過開具紅字發票來處理。無法作廢的發票:1。上月開具的發票;2。本月開具但是已做過抄報的發票;3。發生部分退貨的發票;4。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電子普通發票;5。成品油專用發票;6。機動車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Q

紅字發票可以直接開具嗎?

A: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先填寫紅字發票資訊表,上傳至稅務局稽核通過後方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需申請,可直接開具。

Q

專用發票的紅字資訊表應由哪方填寫申請?

A:

已抵扣的專用發票,由購方填寫紅字資訊表;未抵扣的專用發票,購買方和銷售方均可填寫紅字資訊表。

Q

紅字發票開具後,要不要給購買方?

A:

實務中一般區分兩種情況:如果購買方專用發票已經申報抵扣,或者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則銷售方須將紅字發票交付購買方,一併作為記賬憑證。如果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銷售方,則不用將紅字發票交付購買方。

簡言之,能收回對應藍字發票的,紅字發票就不用交付購買方;不能收回對應藍字發票的,紅字發票就需交付購買方。

Q

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需要收回對應的藍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嗎?

A:

不需要。電子發票(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紅衝後均無需收回對應的藍字發票。

購買方

PURCHASER

Q

對於要衝紅的已抵扣專用發票,應何時做進項稅額轉出?

A:

購買方應暫依《資訊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注意:不是根據紅字發票做進項轉出)

簡言之,購買方填寫資訊表,上傳並稽核通過後,即應做進項稅額轉出。待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再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Q

購買方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是否需要認證?

A:

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認證。

Q

購買方已認證相符的發票,如果被紅衝了,是否退回給銷售方?

A:

不可以。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依據:國稅發〔2006〕156號)

Q

專用發票已認證,購買方在填寫資訊表時需要輸入商品明細資訊,如果需紅衝的發票是帶清單的,商品明細較多無法輸入,這時應如何填寫對應的紅字資訊表呢?

A:

金稅盤使用者可嘗試此方法:進入紅字資訊表填開介面後,先點選“稅率”一欄的下拉箭頭,選擇列表中最下方的空白稅率,此時“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一欄自動填入“詳見對應正數發票及清單”,然後填入對應藍字發票的總金額和總稅額即可。

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注意:考慮到可能存在的誤差問題,如果對應藍字發票是多稅率的,建議填寫多張紅字資訊表,每張資訊表對應一個稅率。

Q

紅字資訊表已經在開票軟體裡填寫並上傳,在查詢裡顯示“稽核透過”了,我要如何把資訊表給到銷售方?

A:

目前紅字資訊表全程網路流轉,不再需要紙質表格傳遞。購買方查詢到紅字資訊表狀態為“稽核透過”後,即可通知銷售方,在開票軟體裡下載並開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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