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路遊戲首頁網路遊戲

山西呂梁一男子僱“私家偵探”尋出走妻子,並親手將其殺害,三名“私家偵探”亦分別獲刑

簡介據案情介紹,2020年12月,閔某在妻子離家出走後,透過網路找到了“私家偵探”陳某甲,要其幫忙尋妻

偵探還叫什麼

山西呂梁一男子僱“私家偵探”尋出走妻子,並親手將其殺害,三名“私家偵探”亦分別獲刑

近日,最高檢公佈典型案例提到,山西呂梁三名“私家偵探”幫助一位男子尋找離家出走的妻子,之後該男子將其妻子殺害。

案發後,三名“私家偵探”分別被判一年三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據案情介紹,2020年12月,閔某在妻子離家出走後,透過網路找到了“私家偵探”陳某甲,要其幫忙尋妻。

陳某甲於2020年瞭解到“私家偵探”獲利頗高,便決定從事這一行。他在網上釋出資訊,稱可找人、查人,並註冊了暱稱為“專業商務調查”的微訊號承攬業務。

在接受閔某“委託”後,他先是讓另外一人(正進一步偵查確認)透過閔某妻子的手機號碼獲知了她的手機定位,隨後,採取蹲點守候的方式,確認了閔某妻子的具體位置,並將相關行蹤資訊提供給了閔某。

半年後,閔某再次聯絡陳某甲,再度要他幫忙尋妻。

陳某甲再次採取上述方法獲得了閔某妻子的手機定位、快遞地址資訊。隨後,他和另外兩人陪同閔某來到柳林縣某處,對閔某妻子進行蹲點。

在蹲守5天后,幾人找到閔某妻子行蹤,陳某甲三人便駕車離開。當天下午,閔某便將妻子殺害了。

後查明,閔某先後共向陳某甲支付39500元,陳某甲分給另外兩同夥一人9000元,一人6000元。

柳林縣檢察院認為,陳某甲等三人出售公民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屬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情節特別嚴重”,遂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25日,柳林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事實和量刑建議,認定三名被告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陳某甲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九派新聞記者 陳偉

【爆料】請聯絡記者微信:linghaojizhe

【來源:九派新聞】

宣告: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透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絡,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