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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起源》大自然那些有趣的事情-達爾文的心思有多細緻?

簡介實際上《物種起源》這本書大眾讀起來可能會枯燥乏味,畢竟達爾文是生物學家不是文學家,他的心思都在觀察動植物,全篇羅列各種專業術語和各種說明,並且上下句也沒有多少關聯性

小黑蟻用什麼藥殺

作為生物學家,達爾文的心思到底有多細膩?當然搞科學研究的人都一樣很細緻,和達爾文同時期的生物學家也很多,正如達爾文對自己做的評價:“我即沒有突出的理解能力,也沒有過人的機智。只是在覺察那些稍縱即逝的事物並對其進行精細觀察的能力上,我可能在眾人之上。”達爾文是一個謹慎虔誠的科學信徒,行事非常嚴謹,幾乎沒有發現他的任何誇大其詞。這一點或許超過了同時期的其他生物學家,這也是為什麼只有他發現物種進化的原因吧。

《物種起源》大自然那些有趣的事情-達爾文的心思有多細緻?

出於對這個偉大發現者的好奇心,我查閱了大量關於他的資料,但是在這裡儘量不展示百科知識,也不進行不著邊際的科幻構造,只想聊一聊這個偉大發現者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本文所述為各種史料,僅供大眾參閱,但不作為任何科普證據。

先簡單介紹一下達爾文的基本情況,其實也不必過多的介紹,達爾文對於生物學是開天闢地的人物,對人類做出的貢獻被後世所推崇,《進化論》為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1809年2月12日出生於英國的英格蘭地區的什羅普郡,此時是19世紀初,大英帝國達到了鼎盛時期,領土擴張空前絕後,佔到了世界陸地總面積的四分之一。有些人可能不太清楚英國和英格蘭的關係,英格蘭是英國的一個地區,類似於我們的華東或者華南地區,是英國的重要組成部分,英格蘭地區大家熟悉的主要城市包含:倫敦、伯明翰、利物浦、劍橋、牛津等,當然世界著名的那些大學都在這裡,比如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倫敦帝國學院倫敦大學學院等。為什麼要講英格蘭?因為順便溫習一下歷史,英格蘭是要劃重點的,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即發源於英國的英格蘭地區。從1760年代英國進入了大規模的機器生產時代,也就是恩格斯說的工業革命。此後20年蒸汽機成型。應該可以說達爾文處在一個很好的時代,當時的世界第一強國的最鼎盛時期。生逢盛世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達爾文喜歡上了愛瑪(愛瑪是他表姐,不是電動車)並且在1839年兩人結婚,婚後15年裡一共生了10個孩子,由於近親結婚的原因,這些孩子三個早逝,長大成人的7個裡面還有4個精神疾病較嚴重,還有3個不孕不育。可惜的是那個時候對於基因的研究還處於早期,沒有婚前檢查,更沒有X透視彩超。

達爾文對於大自然充滿熱情,痴迷於採集動植物標本。19歲進入劍橋大學,你以為他是高材生?那就錯了,家裡送他去是學神學的,畢業之後的工作是牧師,也就是裝神弄鬼的職業。有點不可思議,這個專業在當時是熱門學科,畢業不愁找工作。然而達爾文對學科不感興趣,這放現在就是學渣。放棄正經的學業,對沒什麼前景的自然歷史越發痴迷。在劍橋大學結識了著名的植物學家亨斯洛和地質學家席基威克,並且接受了植物學和地質學研究的專業訓練。

達爾文痴迷於生物學,這在當時看來並沒有遠大的前景,不像現代社會,學生物學可以做農業新品種研究,培育更優良的動物品種或者農作物,或者進入醫療藥物研發領域,現在能學好生物學,肯定是前途無量。但是當時主要還是國家在支援吧,主要還是純粹的學術研究。並且生物學困難重重,並不是光有一腔熱情就能學好的。它不像歷史,只要埋書堆就能找到答案的。古生物過去時間太久遠,沒有任何文字資料,為了研究各種古生物和現代生物之間的關係,就要全世界各地跑,尋找化石,還要和現在已存的各種動植物做比較來研究,對現存的各種動植物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相當細緻的觀察。而且這還只是具備生物學家的基本條件,光做到這樣遠遠不夠。還需要獨特的眼光和思考能力。

從1830年代達爾文開始5年的環球航行,對動植物的採集和觀察,到1859年《物種起源》第一次出版,中間經歷了30年的時光。長期細緻的觀察和對手稿反覆的修改,而且由於各種原因,達爾文並沒有急於讓著作公之於眾,還壓箱底很長一段時間,直到他50歲的時候才決定公之於眾。主要原因是當時的宗教盛行,擔心自己遭到迫害。但是1858年華萊士寫信給達爾文,(這個華萊士不是炸雞也不是漢堡,是一個生物學家)說自己在生物學領域有重要的發現,想請達爾文給他審稿,並推薦給著名學者賴爾。達爾文看完華萊士的論文後大吃一驚,這不就是自己一直研究的進化論嗎?甚至論文中的很多證據都和他構思的一模一樣。達爾文深知提出這個理論的人將萬世留名。但是達爾文是一個高尚的人,他沒有把這篇論文壓住,而是立即轉給了賴爾,並建議發表。一旦這篇論文發表,那麼名垂青史的人就將是華萊士了。但萬幸的是賴爾是達爾文的好朋友,知道達爾文一直在研究這個課題,所以建議達爾文和華萊士一起發表該理論。就這樣,在1858年兩人的學術成果一起發表了。

翻開歷史來看,那些推動人類發展的科學巨匠,都少有功利心,拋開功名利祿苦心專研數十年,真是可歌可泣,現代人心浮躁的社會,有多少這樣的人?所以科學鉅子數百年不遇。

在人生短短的幾十年裡,達爾文跑遍了世界各地,對大自然進行了細緻入微的觀察和思考,話不多說,咱們來了解一下達爾文和神奇的大自然有哪些有趣的事情。

實際上《物種起源》這本書大眾讀起來可能會枯燥乏味,畢竟達爾文是生物學家不是文學家,他的心思都在觀察動植物,全篇羅列各種專業術語和各種說明,並且上下句也沒有多少關聯性。達爾文又是比較嚴謹的人,沒有什麼幽默活潑的用詞,那麼《物種起源》是如何被全世界推崇呢?當然是業內權威先予以肯定,眾多的專家為其背書,承認這是一本重點科學成果,普通大眾相信專家,才不得不翻開苦澀難懂的書頁慢慢去體會。這就好像醫生說你有病,應該吃這藥,療效好,你就吃,相信醫生總不會錯吧。儘管如此,還是能找到一些比較有趣的事情。

《物種起源》大自然那些有趣的事情-達爾文的心思有多細緻?

開始精彩的自然之旅

*某些植物如果被白色的豬和綿羊食用後,會產生傷害,但是深色的豬或者綿羊吃了卻沒什麼事情。

*達爾文飼養過幾乎所有品種的英國雞,並且對它們的骨骼進行了研究。

*達爾文還飼養鴿子,幾乎是所有能夠買到或者求得的品種,還從世界各地得到了他人熱心捐贈的鴿皮,還有標本。同時還加入了倫敦的兩個養鴿俱樂部。鴿子可以終身只有一個配偶,儘管很多鴿子混居在一個鳥舍中,還是可以保證鴿子的純種。

*幾乎所有的蘭科植物,都需要昆蟲授粉才能受精。三色堇一定要依靠野蜂才能受精,因為其他的蜂從來不採它的花粉。白色的三葉草大約20串花絮可以結出2290顆種子,被遮蓋起來不讓蜂接觸的另外20串花絮就一顆種子也沒結。紅三葉草100串花絮結了2700粒種子,只有野蜂會來造訪紅三葉草,因為別的蜂壓不倒它的花瓣,就採不到它的花粉。因此我毫不懷疑,如果野蜂在英國變得罕見或者滅絕,那麼三色堇和紅三葉草也會跟著變得罕見或者滅絕。在任何地區,野蜂的數量都取決於田鼠數量的多少,因為田鼠會毀壞蜂房和蜂窩。而田鼠的數量很大程度又取決於貓的數量,因此我們可以確定,如果某一地區貓比較多,透過貓對田鼠,田鼠對野蜂,就可以決定某些花的數量。

*花朵五顏六色和分泌甜汁,目的都是為了吸引昆蟲造訪,在昆蟲吸食花蜜時就會沾染花粉,並且經常將花粉從一朵花轉移到另一朵花的雌蕊上,因此兩個不同個體就雜交了。

*自然界有個重要的法則:用進退廢,就是說動植物常用的器官會更強大,而很少使用或不適用就會退化。(這也能解釋我們經常用腦的人就比較聰明,不用腦的人就會變得更蠢。)比如說鴕鳥的翅膀就退化了。在馬德拉島上,翅膀退化的甲蟲,由於喪失了飛行能力,可以避免被風吹向大海;另一方面,那些會飛的甲蟲通常會被吹到海里,因此滅絕了。鼴鼠的眼睛是殘缺的,甚至被皮毛遮住,在南美,有一種櫛鼠,它們的眼睛通常是瞎的。透過解剖發現是瞬膜發炎導致的。然而眼睛並不是生活在地下的動物必不可少的。因此眼睛變小、上下眼瞼粘連,而且長出了毛。有一些螃蟹,儘管眼睛消失了,眼柄卻仍然存在,就像望遠鏡失去了玻璃片而鏡架依然存在的情形。有些動物遷入地下,在黑暗中生存,就逐漸適應了黑暗的環境。但是剛轉入地下的動物,它們首先要適應光明到黑暗的過渡,然後慢慢適應微弱的光線,到最後完全適應黑暗的環境,它們的構造也會發生變化。

*達爾文在英國養了不同品種、各種顏色的馬。他的兒子仔細的觀察褐色的比利時拉車馬,並且告訴達爾文,那匹馬雙肩都有兩條並列的條紋。

*自然界有二十種魚類有發電器官。這些魚類的發電器官是怎樣產生的?達爾文說他也摸不著頭腦,電鰻和電鰩的發電器官是防衛工具,也是捕食工具。

*有幾種昆蟲,分別是親緣關係很遠的不同科,但是同樣有發光器官。

*植物的繁衍智慧:植物的種子構造精巧,傳播方式各有不同。有的種子藏在美味的果肉中,吸引動物來吃,而後傳播出去。有些種子長著鉤子、錨狀或鋸齒狀,可以粘在走獸的皮毛上到達遠方。有些長得像羽毛,微風一吹就四海為家。

*注意:劃重點的神奇生物來了!盔蘭屬裡有一種蘭花,這種蘭花的花瓣上長出兩個細小的管子,管子會流出純淨水。然後花瓣下半部分長著一個水桶,並且水桶的中間部分有一個洞,管子裡的水就會流入水桶。當水桶的水滿到一半時,就會從那個洞流出去。水桶的上方是花瓣的基部,此處也有凹陷的小窩,兩側還有出入口,小窩裡有奇特的肉質稜。這神奇的構造有什麼用呢?達爾文說:克魯格博士親眼見到成群結隊的大土蜂造訪這種大蘭花,但它們不是為了採蜜,而是為了食用小窩內的肉質稜;因此經常因為相互碰撞而掉入水桶裡,翅膀溼了飛不起來,只能從那個出水口爬出去。許多土蜂在不情願的洗過澡後排隊爬出去。而出水口那裡有雌雄合蕊的柱狀體,很狹小,所以土蜂想要爬出去就很費力,然後它的背就會擦著膠狀的雌蕊柱頭,接著又會遇到花粉塊的黏液腺。這樣土蜂爬出來的時候就花粉塊粘在背上帶走了,飛到另一朵花就完成了授精。這是滿滿的套路!可見並不是只有人類社會有套路啊。

*還有一種奇妙的蘭花,蜂的來訪是為了食用花瓣的;當他們這樣做時,就不免與細長的尖尖的突出物接觸,該突出物感覺靈敏,達爾文稱之為觸角。觸角一被碰到,就會把感覺即震動傳到一種膜上,該膜會立刻破裂,由此釋放出一種彈力,使黏性花粉塊如箭一樣的射出,正好粘在蜂背上。這種蘭花是雌雄異株,蜂飛到另一株花上就完成了授精。

*自然界裡沒有飛躍,按照自然選擇學說,我們就很容易理解自然界為什麼會如此。因為自然選擇只能透過細微而連續的變異發生作用,它從來不會突然採取大的飛躍,而是小步穩健的緩緩前進。

*自然選擇是透過生存與死亡,即讓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來實現的。

*花朵不是為人類盛開,果實也不是為人類香甜。達爾文說:植物開出鮮豔的花是為了吸引昆蟲來訪,如果地球上沒有昆蟲的發展,植物就不會開出美麗的花朵。比如樅樹、櫟樹、胡桃樹、榛樹、茅草、菠菜、蕁麻等它們是藉助風力來傳播,所以它們就不需要美麗的花朵。還有在果實方面靠鳥類傳播的:比如草莓和櫻桃、漿果,它們發展出美味的果實,是為了吸引鳥類來吃,然後成熟的種子隨糞便排出傳播到遠方。寫到這裡我們人類是不是該反思了,人類毫無用處,又那麼自以為是,被自然界嫌棄了還全然不知。相對於自然界,昆蟲和鳥類都比人作用大幾十倍。

*另外達爾文還說:大多數雄性動物都是為了美觀而變得漂亮的,例如一切漂亮的鳥類、魚類、爬行類、哺乳類,以及各種色彩鮮豔的蝴蝶等;但這仍然不是為了取悅人類,因為更漂亮的雄性更容易被異性選中。因此達爾文得出一個結論:大多數動物都偏好美麗的色彩和悅耳的鳴叫聲。(人類有何有?對於自然,是一坨大大的負擔,而且甩都甩不掉)

*蜜蜂的尾刺上倒長了小鋸齒,如果蜜蜂用尾刺哲了敵人之後再拔出來,就連自己的內臟也會被拉出來,所以一次性的,用完就不要了。但是用尾刺哲敵人之後也同樣會導致蜜蜂死亡,這就是殺敵500,自損一千。雄蜂是憑嗅覺找到雌蜂的,雄蜂的作用是繁殖後代,交配完成之後就會被勤勞而不孕不育的工蜂屠殺。

*自然界有一種昆蟲叫“蚜蟲”,這種蟲子會分泌甜液,螞蟻很喜歡這種甜甜的飲品。達爾文說:蚜蟲是自願向螞蟻分泌甜味物質的。他做了一個實驗,從酸模植物上的大約12只蚜蟲中捉走了所有的螞蟻,並且在幾小時內阻止螞蟻出現。經過這段時間,我確信蚜蟲要排洩了,我用放大鏡觀察了一段時間,發現沒有排洩。然後我模擬螞蟻用觸角觸控它們,我用一根頭髮輕輕撫摸它們,但蚜蟲依然沒有排洩。之後我讓一隻螞蟻接近這些蚜蟲,這隻螞蟻開始用觸角撥弄一隻蚜蟲的腹部,蚜蟲感覺到觸角,立即排出一定清澈的甜液,螞蟻急切的吞下了甜液。蚜蟲與螞蟻有著和諧的共生關係。蚜蟲帶吸嘴的小口針能刺穿植物的表皮層,吸取養分。每隔一兩分鐘,這些蚜蟲會翹起腹部,開始分泌含有糖分的蜜露。工蟻趕來,用大顎把蜜露刮下,吞到嘴裡。一隻工蟻來回穿梭,靠近蚜蟲,舔食蜜露,就像奶牛場的擠奶作業。螞蟻為蚜蟲提供保護,趕走天敵;蚜蟲也給螞蟻提供蜜露,這是一個合作兩利的交易。蚜蟲是依靠植物的汁液生存的。它們會用嘴巴上的“針管”刺穿植物的外皮,吸取植物的汁液再將其消化,然後分泌出一種亮晶晶的粘性物質,被叫作“蜜露”。這種蜜露含糖量非常高,是螞蟻和其它蚜蟲捕食者的能量來源。螞蟻以蜜露為食,作為回報,它們保護蚜蟲免受天敵的傷害。為了確保蚜蟲的健康和“產奶量”,當附近的植物營養缺乏時,螞蟻就會把蚜蟲背到新的“牧場”。為它們提供庇護所,照顧它們的幼崽,並保護它們不受瓢蟲等肉食性昆蟲的侵害。有些種類的螞蟻在冬天會繼續照顧蚜蟲。例如玉米地裡的蚜蟲和螞蟻,在秋天,蚜蟲在玉米地的土壤中產卵,螞蟻就會把蚜蟲卵收集起來帶到巢中,儲存在溫度和溼度最適宜的地方過冬。到了春天,當蚜蟲孵化後,螞蟻就會把它們從巢穴中帶到植物上。玉米地裡有一種生長極快的雜草,可以在春天的玉米地裡生長,螞蟻把新孵化的蚜蟲帶到上面,讓它們臨時寄居在雜草身上,這樣它們就可以開始覓食了。一旦玉米植株開始生長,螞蟻就會把它們的“奶牛”轉移到玉米植株上。 不過當蚜蟲的數量太多,或是螞蟻照顧不過來時,它們可能會選擇不同的做法。 如果蚜蟲出現營養不良或死亡的跡象,螞蟻會將它們視為對蚜蟲群的潛在威脅,它們會迅速趕走這些生病、死亡或病怏怏的蚜蟲,將它們移至遠離蚜蟲群體的安全距離,然後無情地將它們處理掉。然而,當螞蟻沒有了其它食物來源時,它們的共生關係就會改變。在這種情況下,螞蟻不再表現出對蚜蟲的互惠行為。相反,螞蟻開始捕食蚜蟲,以獲取它們體內的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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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和蚜蟲

*被馴化的狗,也很少被教導不要攻擊家禽、羊和豬,毫無疑問,它們偶爾也會攻擊,然後就會遭到毆打,如果不改正,就會被處死;因此,透過某種程度的選擇,這種習性可能已經透過遺傳使我們的狗變得文明瞭。狗和貓是人類最早馴養的動物,所以它們比別的動物更懂得怎樣和人類相處。

*動物的特殊本能杜鵑習慣把蛋產在別的鳥窩裡。杜鵑每隔兩三天下一次蛋,因此如果它要自己築巢並孵卵,那麼剛下的蛋就要放置一段時間,否則同一窩裡會有不同年齡的幼鳥,所以會很不方便。達爾文觀察到有三種澳洲杜鵑會在其他鳥類的巢內產卵。而且每個鳥窩只產一個蛋,並且蛋很小,還有更奇葩的事情就是,小杜鵑剛孵出不久,就會將巢內其他小鳥擠出去,掉下樹被摔死,這樣小杜鵑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食物,又能使其他小鳥在尚未有知覺前無痛苦的死去,可見有些壞真的是天生的。那麼杜鵑在別的鳥窩產蛋,別的鳥會不知道?關鍵就在於,杜鵑會選擇那些鳥窩裡的蛋和自己顏色很接近的,以至於那些蛋的親媽都分不出。歐洲杜鵑在破殼3天內,就會把養父母的親生子全部擠出去,有生物學家把被擠出去的小鳥放回去,結果又被擠出去了。

《物種起源》大自然那些有趣的事情-達爾文的心思有多細緻?

杜鵑幼鳥還會推蛋出窩

*還有一種叫褐牛鳥的,它們有時候自己築巢,不想築巢的時候就強行徵用別的鳥巢,有時候還會把別的幼鳥扔出去。或者在徵用的鳥巢內產蛋,或者在別的鳥巢的頂部再築一個巢把人家的家門都堵住了。這就很過分了,達爾文也沒有說這種鳥到底有多扛揍。

*螞蟻的養奴本能;有一種紅蟻,絕對的依賴它的奴隸,如果沒有奴隸的幫助,可能會在一年內滅絕。雄蟻和可育雌蟻都不工作,工蟻和不育雌蟻捕捉奴隸很有勇氣,但是它們不工作,它們不會自己築巢或餵養幼蟲。當發現舊巢不方便並且必須遷移時,實際上是由奴隸將主人銜在嘴裡帶走。這些螞蟻什麼都不會做,甚至無法養活自己。另外一種血蟻也會養奴隸。奴隸是黑色的,並且體型不超過其紅色主人的一半。當巢穴受到輕微干擾時,奴隸偶爾會出來,並捍衛巢穴,當巢穴受到極大的干擾並且幼蟲和卵暴露在外面時,奴隸會與主人一起積極工作,將其帶到安全的地方。有一天達爾文發現大約20只血蟻在同一地點出沒,顯然不是尋找食物,這引起了達爾文的注意。它們慢慢接近奴隸物種(黑蟻)但遭到激烈反抗。好幾只血蟻緊緊拽住黑蟻的腿,殘忍的殺死了小對手,把屍體當做食物送回巢穴。但是它們想搶奪黑蟻的蛹來培育成奴隸的計劃卻失敗了。紅蟻不會建立自己的巢穴,不能決定自己的遷移,不為自己或幼蟲收集食物,甚至不能養活自己,只會一樣工作,就是抓捕奴隸。奴隸在巢穴照顧幼蟲,主人獨自外出搶奪奴隸。

*蜜蜂築巢的本能;有人指出,即使熟練的工人用最合適的工具和計算器,也很難造出真正形狀的蜂房。蜜蜂尋找築巢地址是由偵查蜂來完成的,偵查蜂不但會考慮巢址附近的蜜源情況和敵害情況,而且還要考慮環境氣候,等找到合適的巢址後偵查蜂返回蜂巢並告知其他偵查蜂,之後便有更多的偵查蜂前往巢址處進行偵查,若大量偵查蜂都指向同一巢址時蜂群便前往巢址處開始築巢。蜜蜂築巢的主要材料是工蜂分泌的蜂蠟,事實上蜂蠟也是蜜蜂生存所必須的物質基礎,但工蜂只有到13日齡後蠟腺才能開始分泌蜂蠟,等18日齡後工蜂蠟腺便會逐漸退化並停止泌蠟,也就是說蜂群中只有13~18日齡工蜂才有分泌蜂蠟的能力,此外工蜂還會採集樹膠並混以腺體分泌物後製成蜂膠來加固蜂巢。

*生活在東方島嶼上的雨燕,全部用濃縮的唾液來建築巢穴,很少有比這更奇特的本能了。

*非洲和印度的犀鳥有一個相同的本能:把孵蛋的雌鳥用泥巴封在洞內,然後留一個小口,雄鳥在外面把食物從這個小口遞進去給雌鳥。達爾文也不清楚這雄鳥這麼做是幾個意思。

*那些小島上的植物是如何漂洋過海傳播到世界各地的?種子在海水裡浸泡過還能發芽嗎?達爾文做了一個實驗,87種植物種子有64種在鹽水中浸泡28天之後仍能夠發芽,還有少數種子在鹽水中浸泡137天之後仍然能存活。另外還曾用9種豆科植物的種子做試驗,其中只有一種可以抵禦海水的浸泡。與豆科近似的田基麻科和花蔥科的7種植物種子,經過一個月的鹽水浸泡全部死掉了。另外還把94種帶有成熟果實枝條的植物風乾,然後放在海水裡。結果大部分枝條很快沉入水底,帶有成熟漿果的天門冬,新鮮時能在海面漂浮23天,風乾後,在海水中漂浮了85天后仍然能夠發芽。剛成熟的苦爹菜種子,浸泡兩天後便沉入水底,乾燥後能漂浮90天,還可以發芽。在這94種乾燥的植物中,有18種烤煙在海面漂浮28天,其中有些還可以漂浮更長時間。在87種植物種子裡面,有64種在海水裡浸泡了28天之後還可以發芽。在和上述實驗的物種完全不一樣的另一組實驗中,94種成熟果實的植物種子乾燥後,有18種可以在海水裡漂浮28天以上。根據這個實驗,達爾文推論:任何地區的植物種子,大約有14%能在海水中漂浮28天后仍保持發芽的能力。根據海流的平均速度計算得知,某個地區的植物種子進入大海後,約有14%可以漂過1487千米的海面,到達另一個地區。在擱淺之後,如果吹向陸地的風,還可以把這些種子帶到適宜的地點,並且發芽成長。

*在達爾文的花園裡,他曾在兩個月內從小鳥的糞便裡撿出12類植物種子。然後他將其播種,都能發芽。燕麥、小麥、粟、迦納利草、大麻、三葉草及甜菜的種子,在不同食肉鳥的胃裡停留12-21小時後都能發芽生長。

*一位朋友給達爾文寄來一條丘鷸的腿,腿上有0。6克的泥巴,泥巴里面有一粒燈芯草的種子,達爾文將種子播種,後來發了芽,開了花。

*後來又有一個朋友給達爾文寄來一條紅足石雞的腿,上面粘著一團泥土,重約185克,這塊泥土儲存了三年,後來把它打碎放在玻璃罩內,加水後竟然長出82棵植物,其中12棵單子葉植物,70棵雙子葉植物。

*在非洲叢林地區有一種極受當地居民歡迎的灰色小鳥,它比麻雀稍微大一些。人們稱它為響蜜鴷。當響蜜鴷在森林中發現了蜂巢而又不能單獨毀壞蜂巢的時候,它就飛到最近的村莊裡去。 小鳥飛到離人很近的地方,一面叫,一面在地上跳來跳去,企圖引起人們對它的注意。 小鳥不斷地從一棵樹飛到另一棵樹,把人們引到蜂巢。然後就隱藏在近旁的樹枝上,人們搗毀蜂巢,把野蜂的蜂巢裝進籃子裡。通常,人們總要給響蜜鴷留下一點蜂蜜、蜂蠟和它最喜歡吃的蜜蜂的幼蟲。

《物種起源》大自然那些有趣的事情-達爾文的心思有多細緻?

喜歡蜂蜜的響蜜鴷“指路鳥”

*會走路的樹;在南美洲有一種叫卷柏的樹,它的生存需要充足的水分,當水分不足時它就會自己把根從土壤中拔出來,讓整個身體縮捲成一個圓球,只要有一點風,它就會滾動。到了有水分的地方,圓球就會開啟,根從新鑽到土壤裡,暫時安居下來,當水分不夠時,它又要搬家。一個植物學家做了一個實驗,把一棵卷柏圍起來,讓它沒有逃跑的機會,一段時間之後,這塊土壤的水分少了,卷柏就把自己的根拔出,準備離開,但四周都被圍困,難以脫身,無奈,它又把根扎進土壤此後又多次拔出根,尋機逃脫,在幾次失敗之後,卷柏從新把根扎進土壤,而且越來越深,長勢比以前還好了,可能是發現根越深水分越多,它從此不再離家出走。生活中我們也是這樣,工作不滿意頻繁的跳槽,或許學會適應才能生存。

達爾文交流過的同時期生物學家:華萊士(不是漢堡炸雞)、凱洛依德、赫辛格、懷曼教授、布萊斯、西布賴特爵士、萊普索斯、伯奇先生、拉伯克爵士、沃森、巴賓頓、本瑟姆、沃拉斯頓、沃爾什、德康多爾、阿薩·格雷、胡克博士、弗賴斯、府爾克納博士、紐曼上校、福布斯(不是富豪排行榜)、歐文教授、西曼教授、喜華德、麥克唐納博士、拉德克利夫、米瓦特、克魯格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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