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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鈕隱蔽、沒有關閉選項,為何部分網路彈窗成資訊“毒”窗

簡介但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路彈窗仍在傳播色情、賭博、暴力甚至誘導自殺等違法資訊,成為增大安全風險、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路“毒瘡”,而當前網上仍存在運營釋出“毒”彈窗的產業鏈

運營商彈出資訊如何關閉

新華社南寧10月23日訊息,當前網際網路治理力度持續保持高位。19日,據國家網信辦資訊,今年三季度,全國網信系統依法查處網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累計約談1211家網站平臺,警告954家,暫停更新489家。

但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路彈窗仍在傳播色情、賭博、暴力甚至誘導自殺等違法資訊,成為增大安全風險、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路“毒瘡”,而當前網上仍存在運營釋出“毒”彈窗的產業鏈。

部分網路彈窗成資訊“毒”窗

“未成年的妹妹用電腦時,頁面上突然就彈出色情照片了。”

南寧市民馬嘉嘉的此類經歷並不少見。市民吳芳珍一家也被網路“毒”彈窗困擾。

“我們和孩子一起用電腦看影片時,經常會彈出一些不堪入目的色情圖片,連我們成年人看了都覺得露骨。”吳芳珍告訴記者,她很擔心這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更氣人的是,這些頁面還很難關閉。”

記者發現,使用某知名搜尋網站時,有色情遊戲彈窗廣告不時彈出。記者點選關閉字樣後,該頁面反被開啟,之後即便關閉了彈窗,重新整理網頁後仍會繼續彈出。還有一些網路遊戲緩衝時,網頁會穿插彈出多個畫面露骨的涉黃彈窗。另有大量賭博網站透過彈窗引流推介。

記者還發現,此類彈窗廣告往往很難關閉:有的按鈕十分隱蔽;有的沒有關閉選項;有的設有多個“虛假”關閉按鈕,引誘使用者點選開啟廣告頁面;還有一些彈窗廣告,即使記者將其設定為“對此類廣告無興趣”或“一週內不推送”,仍頻頻彈出。

廣西民族大學副教授劉建民告訴記者,他在教學過程中也經常遇到違法資訊彈窗,嚴重干擾教學秩序。“違法彈窗有向線上教育領域蔓延的勢頭,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威脅。”

此類網路彈窗還可能引發安全風險。此前,江蘇一名學生受免費贈送遊戲面板彈窗資訊誘導,被騙5。4萬餘元。

“毒”彈窗從哪裡來?“彈窗廣告”很有市場

記者發現,有不少商家在網上經營“彈窗廣告”業務。“國家雖禁止了部分運營商彈窗廣告,但我們有辦法和網路運營商合作。”一家網際網路廣告公司客服告訴記者,公司經營彈窗廣告業務已超過10年,任何資訊都能投送,手機App和電腦網頁均可顯示,價格為6000元100萬次曝光或2。5萬次點選。

“我們的彈窗覆蓋面很廣,可以根據登入者搜尋或瀏覽過的內容精準彈窗。”記者根據該客服介紹進行了調查,發現此類商家在接單後會透過技術手段非法蒐集並分析網路使用者上網行為資料,掌握他們的年齡、性別等重要資訊,以此對網路使用者進行分類。之後商家會根據廣告主要求設定合適的標籤使用者,在他們上網時進行追蹤並有針對性地投放廣告,做到“精準定位”,且能實時監控分析投放效果。

記者還被告知,商家有技術“強迫”使用者收看或點選彈窗。“我們有些彈窗不設關閉選項,點開後只能關閉網頁才會消失。彈窗內容基本不受限制,有色情暴力內容也不會被封。”客服表示此類業務現在非常受歡迎,“目前公司每月有上百單彈窗業務,我自己每月也有幾十單。”

中國資訊保安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北京師範大學網路法治國際中心高階研究員臧雷等專家表示,彈窗廣告“精準投放”行為已涉嫌非法蒐集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其追蹤使用者IP投放違法不良資訊的行為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重大負面影響。此外,臧雷表示,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強迫彈窗”同樣涉嫌違法。

記者已將調查所獲涉嫌違法線索通知當地執法部門。

專家:立法嚴管、依法重罰 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資料,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查處網路“掃黃打非”案件1800餘起,取締非法不良網站1。2萬餘個,處置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840餘萬條。但治理“毒”彈窗難度依然不小。

——利益驅動。一位多年從事網路色情案件查處工作的公安民警表示,當前部分網站盈利能力不足,涉黃賭等違法生意“來錢快”,經營違法低俗資訊彈窗是不少網站的主要盈利點。

——處罰乏力。多名基層執法人員均表示,實踐中存在違法獲利與處罰不相稱、處罰乏力的情況。“不法分子往往一個月能獲利數萬元,有的甚至短時間能賺上百萬元,而其面臨的處罰卻相對較輕。有不少人接受處罰後重操舊業。”

——資源有限。一位地方工信部門負責人透露,當前部分地方監管部門在非法彈窗治理方面投入人力財力有限,導致一些不法分子得以渾水摸魚、逃避監管。另外,實踐中也存在執法標準不清晰、法律法規滯後、移動端監管成本大等難題。

左曉棟建議,根治“毒”彈窗,可以考慮結合當前個人資訊保護的立法與執法工作,專門針對規範彈窗廣告經營制定規範,詳細針對彈窗方式、安全標準、運營邊界等具體行為進行規範與處置。

臧雷提醒,資料安全管理辦法已明確要求網路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使用者體驗、定向推送資訊、研發新產品等為由,以預設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資訊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資訊。“部分網路運營商為賺取廣告分成,對違法彈窗睜一眼閉一眼,甚至同流合汙,對平臺此類行為更應當依法壓實責任,依法從重處罰促落實、促整改。”

基層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建議,應根據違法低俗資訊的投放頻率、次數等,對相關違法企業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業內人士建議,應完善相關資訊過濾遮蔽技術,構建更高效、開放的監督體系,加強職能部門間資訊共享與執法合作。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網路綜合治理,營造更加清朗網路空間和良好網路生態環境。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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