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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一女子輕信“高價陪侍” 被男網友騙3萬還被騙發生性關係

簡介楊某某先用微訊號“佳佳”與被害人的微信“Ricen”聊天,謊稱公司老闆的微訊號是“晨曦”,用“晨曦”“佳佳”兩個微訊號互相配合,虛構事實讓李某某以為“佳佳”是失足女,“晨曦”是“老鴇”,“佳佳”跟著“晨曦”一起做盈利性陪侍活動,同時要求李某

什麼叫陪侍女

雲南尋甸縣女子李某某怎麼也沒有想到,之前在網上對自己“諄諄教導”,灌輸“性陪侍能賺大錢”理念的一男兩女三名網友,竟然是同一人假扮的。而此人就是她被騙接待的“客戶王總”。由於賺錢心切,“賺快錢”“賺大錢”的思想作祟,李某某被騙了近3萬元,還和騙子發生了性關係。2021年10月12日,雲南尋甸縣檢察院公佈了此案細節。

此案被告楊某某,1987年生,住雲南尋甸縣。2021年1月26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尋甸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因涉嫌詐騙罪於2021年3月31日被尋甸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4月14日經批准逮捕,同日被尋甸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21年3月24日,楊某某透過某短影片APP關注了女子李某某,並將自己的賬號偽裝成女性使用者取名為“佳佳”,用賬號“佳佳”主動發信息給李某某的賬號,謊稱有高回報盈利性陪侍獲取李某某信任。

之後楊某某在自己的手機上註冊三個微訊號,暱稱分別是“信仰”“佳佳”(偽裝成女性使用者)“晨曦”(偽裝成女性使用者,作案後改名為“一切隨緣”。)對被害人實施詐騙。

楊某某先用微訊號“佳佳”與被害人的微信“Ricen”聊天,謊稱公司老闆的微訊號是“晨曦”,用“晨曦”“佳佳”兩個微訊號互相配合,虛構事實讓李某某以為“佳佳”是失足女,“晨曦”是“老鴇”,“佳佳”跟著“晨曦”一起做盈利性陪侍活動,同時要求李某某於2021年3月24日從楊林大學城前往尋甸仁德街道辦的金朝酒店進行陪侍。

雲南一女子輕信“高價陪侍” 被男網友騙3萬還被騙發生性關係

楊某某引導被害人自己到金潮酒店訂房併入住金潮酒店8516號房間,同時楊某某從易隆家中前往金潮酒店。

楊某某隨後偽裝成“客戶王總”到達被害人住的房間後,繼續用“晨曦”“佳佳”兩個微訊號配合,讓被害人迎合“客戶王總”,並在該房間內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又用“晨曦”“佳佳”謊稱如果被害人給“客戶王總”轉錢,“客戶王總”會雙倍支付陪侍費用。

李某某信以為真,分別用微信掃碼向楊欣靜“信仰”的微訊號支付了三次,共計29376元。

事後李某某向“晨曦”“佳佳”索要承諾的雙倍陪侍費用時,楊某某找藉口搪塞稱“晨曦”被抓,隨後將李某某的微信從“信仰”“佳佳”“晨曦”好友中刪除並且拉黑。

案發後,楊某某及家屬已將騙取的被害人錢財29376元賠償給被害人,但被害人拒絕諒解。

檢方認為,楊某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採取一人分飾三角騙取他人錢財,共騙得人民幣29376元,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楊某某在被宣告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數罪併罰。建議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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