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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雀張羅,盡入彀中

簡介其中,對於賭博這類騙術,書中專門列出“引賭騙”一大類,下分列“危言激人引再賭”“裝公子套妓脫賭”等小類

賭場差事怎麼自己開

□ 本報記者 於國鵬

卡達世界盃的角逐正如火如荼,漸入佳境。正經球迷關心的是自己喜歡的球星的狀態,關注的是自己喜歡的球隊的勝負。既然說到正經的,肯定還有不正經的。哪些是不正經的?就是另有這麼一些人,貌似球迷,其實不是,他們並非關注球場而是關注賭場,他們表面在看球其實在“賭球”。在這個特殊時段,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等紛紛刊發文章,再次提醒認清賭球危害,呼籲遠離賭博,切勿觸碰法律的紅線。

法治日報11月27日刊文指出,不少球迷認為“小賭怡情”,但事實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都不被法律所允許,除合法彩票以外的“投注”“博彩”“賭球”等參與賭博的行為均構成違法,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還構成賭博罪。這篇報道還特別提示,絕大部分的網路賭博平臺其實都是“釣魚”陷阱,“賭球”只是電信網路詐騙的一種騙術,沉溺其中只會血本無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在《莫讓賭球毀了年輕幹部》一文中,以幾個真實的案例,揭示賭球的危害,警示遠離賭博。文章分析,從涉賭經歷看,這些年輕幹部大多社會閱歷不深、盲目樂觀自信,尤其對網路賭球的危害認識不夠,往往以“玩”的心態開啟“賭”的大門。最終,一發不可收拾,在賭博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他們本該擁有錦繡前程,卻因賭博誤入歧途,令人痛恨也實在令人惋惜。

對於懲治各類賭博犯罪行為,法律有著明確規定。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於賭博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條明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處罰不可謂不嚴厲,可還總有人禁不住賭博的誘惑,以身試法。

賭博的誘惑力到底有多大?恐怕只有那些嗜好賭博的人才能說清楚。俗話說“十賭九輸”“久賭必輸”,古往今來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那為何還是不斷有人投身其中,以至不能自拔?大概總結一下,那些熱衷參與賭博的,無非如下幾種:有的自以為身家殷實,賭上幾把沒什麼大不了,贏了當然更好,輸了也沒啥,反正家大業大,不相信自己會輸得一無所有;有的自以為聰明,以為自己賭技高,能夠賭遍天下無對手,只有自己算計別人的份,不可能讓別人把自己給算計了;有的純粹就是一個“貪”字,就是想贏錢,總覺得自己在賭場上會一直吉星高照,能把別人兜裡的錢都給掏空了,從來想不到自己兜裡的錢會被別人掏空。懷著這樣的心態進賭場的人,無不乘興而去,敗興而歸。有的即使最後關頭想回頭,可惜定睛一看,早已欲歸無路。彼時彼刻,後悔莫及。

明代張應俞撰有《杜騙新書》,看書名就知道,這本書是教導大家如何躲避江湖上各種騙術的。全書共四卷,把騙術歸結為24大類,如“脫剝騙”“丟包騙”“露財騙”“詩詞騙”“詐哄騙”“偽交騙”等等;每一大類下又細分若干小類。如“假銀騙”類中,又分出“設假元寶騙鄉農”等小類。每一小類用生活中發生的故事,來講述騙子設騙經過,分析受騙人上當原因,提醒人們該如何警惕此類騙術。今天我們聽說的很多騙術,以前早有心術不正的人玩過,套路基本一脈相承,只不過形式稍加改頭換面罷了。

其中,對於賭博這類騙術,書中專門列出“引賭騙”一大類,下分列“危言激人引再賭”“裝公子套妓脫賭”等小類。且看書中的描述。在“危言激人引再賭”條下,作者講述了一個富家子經不住賭徒引誘,戒而復賭,最終輸光家產的故事。莒溪人張士升,乃膏粱子弟。父親艱苦創業,去世後給他留下萬貫家財。他見賭場中“飲酒豪放,可輕狂快意”,心裡本就蠢蠢欲動,再被賭徒稍加勾引,即毫不猶豫下場參賭。眼看他這樣糟蹋家產,父親在世時僱用的夥計陳榮一很是擔憂,即備一酒席,邀請張士升赴宴,席間自然婉轉相勸。張士升聞言,一時良心發現,頗有悔意,遂決意戒賭。然而,眾賭徒可不想放過這隻“肥羊”,不把他家產詐盡又怎肯罷休?眾賭徒開始商量,誰能讓張士升復賭,則眾人合夥湊“十金”予此人以為酬勞。一個叫柴昆的毛遂自薦,應下了這個差事。柴昆此人甚有心機,話術更是了得。某日,他偶遇張士升,藉機上前閒聊,先聊其他,然後話題才逐漸轉到戒賭之事上。為了進一步弛緩張士升的戒備心,柴昆先言“賭非好事”,接著不停恭維他戒賭乃“豪傑”“智識高人”。這一頂頂高帽戴上,讓張士升瞬間有些飄飄然起來。眼看火候到了,柴昆開始耍起手段。他“開導”張士升,戒賭本是讓大家仰慕的“豪傑”行為,可又聽說並非你自己主動戒賭,而是因為聽信陳榮一勸說之後才戒掉的,這個陳榮一身份卑微,你接受他的教誨,傳出去多沒面子?豈不是讓人恥笑你無能,鄙視你無見識?張士升本就沒什麼主意,聽到這裡,一想還真是這麼回事,莫不如我再賭上一個月,然後自己戒賭,如此“豈不挺豪傑哉?”於是,下場復賭。復賭的結果,不用說大家也能猜到。一個月後,張士升“野心復逞”以至再也收不住手,最終“盡賭傾家”。

“裝公子套妓脫賭”的故事則更加離奇曲折。一批無賴賭徒勾結煙花女子合謀設下圈套,把富家公子財寶盡數詐走,最後順利全身而退。王荻溪乃萬金之子,好賭無厭,但因常被賭朋合夥算計,“盡傾其家後,收拾餘資,止得三百萬”。就這三百萬,賭徒們也不想放過,希望找個機會“贏”過來。而王荻溪本人,也不想就此收手,他覺得自己雖然輸掉巨資,但也並非全是壞事,畢竟自己賭技已經鍛鍊得相當高超,以後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能翻本贏回來。他自恃賭技爐火純青,乾脆離縣至府,想換個大地方會會高手。可是,一直盯著他的縣裡的那幫賭徒,哪肯輕易放過他,很快追蹤而至。得知他住在老相好、煙花女子李細卿家,賭徒們偷偷找到李細卿,告訴她“如此如此,籠絡之可盡得其(王荻溪)金矣”,並許以重酬。李細卿一看有暴利可圖,哪還顧得上與王荻溪的那點兒“感情”,遂滿口答應,同意配合賭徒“出老千”。

經過一番鋪墊後,某日中午,裝作富室之後的黃公子閃亮登場,在李細卿撮合下,毫不意外地“偶遇”王荻溪。王荻溪亦不覺有何異常。黃公子遂備盛宴。大家入席,推杯換盞,賓主盡歡。黃公子為了把戲做足,絕口不談賭博。至晚,則由李提議,“公子有一擲百萬之豪,荻溪亦有呼盧賜緋之興”,何不小賭一下助興?黃公子當即贊同,並提出以第二天早飯為注,向王荻溪邀賭。王初並不以此小賭為意,有些意興索然,但經不住再三勸說,終於下場。結果前三局,王輕鬆贏下,一時賭興陡漲。在對方巧設計謀的言語刺激下,在李細卿不斷煽風點火下,雙方下注不斷增加,以至於一次下注達到“二百金”。王荻溪早已沒了開場時的好手氣,賭技也被對方牢牢壓制,一輸再輸,囊中已然空空。正在此時,突然外邊火把轎子一擁而至,有人慌慌張張跑過來對黃公子說:“老爺知道你在這賭博,馬上就要找過來了,你趕緊跟我們躲躲去!”黃公子一邊做出一副不肯罷休,還要繼續賭下去的模樣,一邊趁著混亂,在別人的拉扯下腳底抹油溜之大吉。直到這時,王荻溪才意識到,自己已經真正一無所有了。但是,自始至終,他對整個賭局並未起疑。按照作者描述,王荻溪開場連贏三局,也不過是人家設計好的“彩頭”,目的就是引誘他繼續賭下去。賭徒與妓女聯手設下此計,環環相扣,細緻縝密,再加之“演技”高超,普通人尤其像王荻溪這樣的嗜賭之人,心思大都用在賭博上,又焉能輕易識破?被“出老千”也就難免了。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家底厚,像張士升這樣家財萬貫照樣輸得傾家蕩產,也不要倚恃自己賭技高,像王荻溪這樣,落入人家圈套後同樣輸得一無所有。在《杜騙新書》文末,作者特別寫道:“好賭反落人術中。”這句話作為一種提醒,既是提醒人們注意騙術,這些騙術與賭技無關,皆是精心設計而成的圈套;亦是提醒好賭之人莫要再賭,切不可心存僥倖,否則難免落入別人圈套。對那些好賭者,這個提醒什麼時候也不過時。

明代另有一本書,其中也用極大篇幅談到賭的各種“機關”,用今天的話來說類似賭博指南、賭博“攻略”,雖然書中也提到賭博的危害,裝模作樣地提示一句“莫去賭博”的門面話,更多內容則像是在教唆賭博。若非有足夠的辨識能力和定力,這本書還是不看為好。

從古至今無數的事例說明,賭博危害巨大。切記,包括賭球在內,什麼賭博也不要碰,要經得住外部的誘惑,更要製得住自己的“心魔”。所謂見雀張羅,盡入彀中。賭博正像一張由各種陰暗套路編織而成的大網,費盡心機主動黏附吞噬著各種獵物。對於賭博,避之猶恐不及,若是自投羅網,又怎能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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