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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挑戰”:豈能為博眼球忽視安全

簡介”劉俊海告訴記者,提供遊樂專案的景區應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面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相關主管部門也要為安全運營把好關

監管人員為何如此意外

專家提示——

經營者提供高風險遊樂專案,在無法提供安全保障的情況下,依舊以“博眼球”的方式誘導消費者,應給予重罰。

自我保護才是有效的保護。消費者要樹立安全理智消費的觀念,認真評估自身承受能力,不應盲目跟風“心跳挑戰”。

明明白白看廣告,認認真真籤合同,淡定從容存證據,依法理性去維權。

“你這輩子,有沒有為誰拼過命?”這句在短影片平臺上爆火的文案,配發的影片通常是高空彈跳、魔鬼鞦韆等高空驚險刺激專案。這些影片的點贊量通常過萬甚至百萬,十分吸引眼球。但是,這些專案發生安全事故也不時見諸報端。

9月18日,重慶市萬盛奧陶紀景區的高空專案發生人員墜落事件。兩天後,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局官方微博“萬盛文旅”釋出通報稱,墜落人員為景區工作人員,在拍攝影片時發生意外,經搶救無效身亡。

據媒體報道,這已不是該景區第一次發生高空事故。如此高風險的娛樂專案,為何吸引大批遊客“奮不顧身”?遊客該如何在娛樂的同時保障自身安全與合法權益?記者就此採訪了專家學者。

“挑戰無止境”還是“危險無止境”

“抖音點選量破百萬彙總”,在萬盛奧陶紀景區官網遊玩攻略的聚焦欄目,這句話格外顯眼。景區內的“恐怖鞦韆”專案更被稱為“抖音點選量百億專案”。

該景區有吉尼斯世界紀錄中最長的“天空懸廊”、300米懸崖高空彈跳、步步驚心、極限飛躍、高空速滑等21個高空體驗及挑戰專案。

作為網紅遊樂專案聚集地,刺激、探險、挑戰……都是這個景區烙印在遊客心中的標籤。但“心跳挑戰”背後的安全網是否築牢?遊客的每一次“高空之旅”能否安全落地?

據媒體報道,2018年10月1日,一段“遊客在奧陶紀景區極限飛躍專案遊玩時保險扣突然脫落”的短影片引發網友熱議。10月3日,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宣傳部官方微信釋出通報稱,經認真調查核實是因工作人員操作不當,導致遊客背後保險繩保險扣脫落,涉事專案已停止運營。此前,奧陶紀景區曾迴應稱該事故為網路營銷宣傳手段。

2019年8月18日,奧陶紀景區18米懸崖鞦韆的電磁閥在提升過程中電纜鋼絲髮生脫落,鞦韆沒有到達指定的最高點就被釋放,幸運的是遊客安全著地。

據悉,重慶奧陶紀旅業有限公司曾因違反安全生產法遭到停業、罰款等行政處罰,極限飛躍、步步驚心、懸崖鞦韆等專案均曾被停業整頓。

2020年9月18日發生墜亡事故的專案為“高空速滑”,該專案在官網上被標註為“園內最受勇敢者歡迎的高空專案”。

巧合的是,就在墜亡事故發生的當天,萬盛奧陶紀景區還開展了2020年重慶市大型遊樂設施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尋求刺激的同時如何保障人身安全

不止在重慶,驚險刺激的網紅遊樂專案幾乎風靡全國,“心跳挑戰”隨時上演。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網紅遊樂專案在尋求吸睛、獲利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視運營安全的情況。

家住北京的徐女士告訴記者,她曾帶5歲兒子到某遊樂園感受網紅專案“時空滑道”。

“滑道大約有三四層樓高,坐一個類似橡皮艇的東西滑下來,其實挺害怕的。”徐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換票進園的時候,售票處的工作人員提示到,承載重量要控制在160斤以內,但進入遊樂區之後,並沒有工作人員進行監管和提醒。

“我抱著小孩滑下來其實是超重的。”徐女士說,園內沒有看到明顯的安全提示和安全告知,也沒有工作人員嚴格監管。

“有的媽媽為了鍛鍊孩子的膽量,把孩子放在橡皮艇上直接推了下去,孩子嚇得一路都在哭喊,也沒有工作人員進行勸阻或者進行安全提示。”徐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孩子體驗過後被嚇得不輕,說“媽媽,以後不要再提這個事情了”。

和徐女士一樣,在湖北恩施某網紅景點打卡“魔鬼鞦韆”的邱先生,用“心臟緊縮”來形容體驗感受。

“身上綁著幾根安全帶,坐在鞦韆上,被機器吊著升到最高點後,猛地下落,眼前就是萬丈深淵。”說起這次經歷,邱先生仍心有餘悸,“結束之後,只剩後怕。”

被問及是否在體驗前簽訂安全協議時,徐女士和邱先生均表示沒有。

“運營高風險娛樂專案,經營者應該做到確保專案設施安全、充分告知遊玩風險和安全須知、後續安全救援保障要到位。”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那麼,遊客人身安全與合法權益該如何保障?

發生安全事故該如何維權

網紅遊樂專案的安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

2020年5月25日,江蘇徐州90後醫學女研究生琪琪(化名),在蹦床館玩時發生意外,全身癱瘓。

8月19日,在遼寧本溪虎谷峽景區,部分遊客乘坐下山玻璃滑道時,因突降暴雨、滑速過快,導致人員碰撞,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傷。

9月5日,江蘇無錫某樂園一過山車突發故障,近20名遊客被倒掛半空一個多小時……

網紅遊樂專案帶來刺激和快樂的同時,有時候也把危險帶到了身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邱寶昌告訴記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對短影片平臺以‘博眼球’方式鼓勵網友體驗高風險遊樂專案的行為,應禁止並給予處罰。”邱寶昌表示,經營者提供高風險遊樂專案,在無法提供安全保障的情況下,依舊以“博眼球”的方式誘導消費者,應給予重罰。

“另外,消費者也應該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理智選擇娛樂專案。”邱寶昌告訴記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在與經營者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向主管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投訴,必要時可收集證據提起訴訟。

“為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敲響了警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近年來,許多景點為了追求客流量,增加了一些網紅遊樂專案,忽視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景區應該‘紮緊籬笆’,為消費者站好崗,而不是隻在辦公室裡監管。”劉俊海告訴記者,提供遊樂專案的景區應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面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相關主管部門也要為安全運營把好關。

“消費者一定要認真評估景區的高風險遊樂專案,以及自身承受能力。”劉俊海說,不要盲目追求“心跳挑戰”,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人要是不在了,心就不跳了。”

“明明白白看廣告,認認真真籤合同,淡定從容存證據,依法理性去維權。”劉俊海建議,樹立理性消費、安全消費的觀念,自我保護才是有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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